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项培训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理念
3
以人为本人 坚持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 政 府监管 行业 自律 社会监 督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 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 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 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0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4 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 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安全生产费用 在
成本中据实列支
16
第二十一条 :
建筑施工 金属冶炼 矿山
21
道路运输
设 危险物品 置
或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 100+ 设 置
或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100- 设 置
或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兼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17
22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职 责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2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
适用本法
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
作应当以人为本, 坚持安全发展,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强化和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体责任,建立生产 经营单位负责、职 工参与、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 督的机制。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度 依照本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1
0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2
17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
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15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0
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
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
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消防部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9
10 国务院有关部门
应急按照保障
制度
安全生产的要求
修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
6
依法获得安全
生产保障的权利
第六条 生产 经营单位的从 业人员有依法 获得安全生产 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 行安全生产方 面的义务。
6
依法履行安全 生产方面的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7
7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
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应当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3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
18
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有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专项培训
01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 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
制定本法
2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 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 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 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 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 其规定。
。
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
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
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
的意见。
8
9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
资金投入不足
。 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 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决策机构 主要负
安全生产
予以保证
责人 个人经营的
成
费用
投资人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
本
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 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
主要负责人职责
3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14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 19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 实。
4 第四条 生产经营
单位必须遵守本法 和其他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 产责任制和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改善 安全生产条件,推 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提高安全生 产水平,确保安全 生产。
5
5
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全面负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