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管理细则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推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事业的长远发展,规范志愿者注册工作,加强注册志愿者管理,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时间为一年。
第一条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条浙江大学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基本条件1、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注册学生;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3、具有强烈的志愿服务精神与奉献精神;4、自觉遵守各级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权利1、参加校内外志愿者组织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五条义务1、遵守《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4、自觉维护浙江大学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第三章注册第六条注册机构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是浙江大学志愿者注册的唯一机构,全权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注册程序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每年统一进行年度注册登记,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并签署《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书》(见附件二)。
2、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按照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3、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颁发由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制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
浙江省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浙江省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浙江省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和意义浙江省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浙江省范围内的志愿者活动,促进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升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注册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学校、医疗机构、公园等各类机构或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1.3 定义(1)注册志愿者:指在浙江省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完成注册手续,获得志愿者编号的个人或组织。
(2)志愿者服务活动:指由机构或组织组织开展,旨在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志愿者活动。
(3)主办单位:指组织和承办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机构或组织。
(4)承办单位:指接受主办单位委托,负责具体执行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机构或组织。
二、志愿者注册管理2.1 注册要求(1)个人志愿者应具有合法身份,年满18周岁,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组织志愿者应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或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
(3)注册志愿者需提供个人联系明或组织登记证明,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志愿者信息。
2.2 注册程序(1)个人志愿者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申请方式完成注册手续。
(2)组织志愿者应向浙江省志愿者服务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核合格后完成注册。
2.3 注册志愿者权益(1)注册志愿者享受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权利,并获得相应的志愿服务证书。
(2)注册志愿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将受到相应的保护,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2.4 注册志愿者义务(1)注册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服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注册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志愿服务活动管理3.1 服务项目(1)各类机构和组织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不同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如环境保护、教育支持、社区服务等。
(2)志愿服务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道义。
3.2 活动计划(1)主办单位应提前制定志愿服务活动的详细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使用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使用指南
(个人申报)
一、基本情况简介
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qnzyz)是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网上团支部的一个子项目,面向全校教工和学生两类用户,主要提供学生青年志愿者的活动立项、活动报名、校外活动小时数申报、志愿者小时数统计、星级志愿者申报等五个服务。
二、网站系统兼容性要求
本网站各项操作建议在 IE 浏览器下进行,同时搜狗、360 等浏览器需使用兼容模式,以避免出现兼容性问题。
三、管理平台登陆
1.登陆方式(任选其一)
(1)直接输入网址登(/qnzyz)
(2)先登陆网上团支部(),后在功能模块中点击“志愿者”按钮进行登陆。
2.登陆界面
3.账号与密码
学生用户的用户名和口令为“浙大通行证”账号和密码。
四、操作指南
1、志愿者星级审核流程:
志愿者星级申请→二级审核(院系团委审核)→一级审核(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审核)
2、志愿者星级申报操作:
在“个人基本信息”下可查看当前个人星级:
点击“申请”进入星级申请页面,填完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
特别注意:志愿者星级申请仅在相关通知规定的申请期内开通;申请表单中的“申请星级”一栏均显示为“暂无星级”,在提交后所申星级由系统根据评定标准自动生成。
联系咨询:
如果你在操作上有疑问,请联系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客服QQ:07;
电子邮箱:。
志愿者参与义工服务时长的管理办法
政府助学学生及青年志愿者参与义工及志愿服务时长的管理办法1、学院受政府助学学生及青年志愿者应主动积极参与义工及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政府助学学生义工服务有效小时数作为义工岗选聘及政府助学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3、院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作为星级评定、志愿激励、先进表彰等评选指标。
4、受政府助学学生每学期义工基本有效服务小时数应不少于50小时,学院青年志愿者每学年参加院志愿服务有效服务小时数应不少于48小时。
5、受政府助学学生学期若未完成基本50小时数,则学期评定为不合格,且不得参加下学期义工岗位的竞聘评审评审与来年政府补助金评选。
6、青年志愿者学年若未完成有效服务48小时数学年志愿者考核为不合格并取消志愿者资格,其所在支部及团总支取消年度星级评选资格。
7、院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与义工有效小时数可相互折算;(1)受政府助学学生参加义工岗累计有效小时数未达到基本义工有效时数的,可由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折算补足。
(2)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累计有效小时数未达到基义有效小时数的,可由义工服务有效小时数折算补足。
(3)折算的义工有效小时数及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不重复使用。
(4)受政府助学学生的50小时义工基本有效服务时长,不做为院志愿服务基本有效小时及青年志愿者权益激励的有效小时折算;超过基本有效义工服务时长的小时数可按相应比例等效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作为年度星级志愿者评选及权益激励依据。
8、院志愿服务有效小时数与义工有效小时数折算比例为1.2:19、院、系、班三级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小时数折算比例。
班级志愿服务小时数与院志愿服务小时数比例为1:0.6系级志愿服务小时数与院志愿服务小时数比例为1:0.810、参与学院义工岗及志愿服务效果折算有效小时数方式如下:根据义工及志愿服务的考核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1)参与学院义工岗效果折算有效义工小时数方法如下:服务效果为非常满意者按实际服务小时数*1.2的效果系数为义工有效小时数。
浙江大学第三课堂活动记点计分方法
浙江大学第三课堂活动记点计分方法第三课堂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外、境内参加的社会实践、就业创业实践实训和校内外志愿服务等活动。
一、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指学生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目的,利用寒暑假时间,开展“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挂职锻炼、公益服务等活动。
1.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实践单位的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并有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等。
参与学校、学院(系)或学园组织的社会实践,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获1.5记点。
该记点为第三课堂必修记点。
2.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可分别获1记点、2记点、3记点。
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项目只计最高记点一次,不重复累加。
二、就业实习实践就业实习实践是指学生为提升社会阅历、积累工作经验、拓展综合素质,到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就业实习的实践活动。
1.就业实习实践包括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及学生自行联系的活动两大类,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
需要申请三课堂活动记点的学生,必须事先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就业实习实践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报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备案。
2.本科生在同一家企业或事业单位累计就业实习实践一个月以上,方能申请三课堂活动分数。
就业实习实践结束前,必须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本科生就业实习实践考核表》;就业实习实践结束后,将就业实习实践考核表与个人实习总结一并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
3.经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并出具证明,获得第三课堂活动1记点。
同一学年中,如学生去一家以上用人单位参加就业实习实践,最终只能计取一次,不重复累加。
三、创业实践实训学生创业实践实训指在学校各部门、学院(系)或学园指导下,学生自主组建创业类项目团队,开展创业相关活动或者创业类竞赛。
学生创业实践实训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
1.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或校团委审核认定,参加创业类活动,负责人计2记点,参与人计1记点。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办公室制表浙江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个人须知【须知提要】浙江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须要了解有关志愿者个人的相关事宜,包括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手册的使用、志愿者小时数的审核、星级志愿者的申请、校外单位组织活动小时数申报等。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的注册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校青志”)每年进行年度统一注册登记,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签署《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书》。
一般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统一申请。
2、校青志按照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对审核合格的申请者颁发由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制的《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
3、如错过统一注册时间,可由集体或个人携带注册登记表和注册协议书(纸质版)至校青志办公室自行补办,同时需将注册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志愿者服务手册的使用1、《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由校青志统一制发和管理,用于证明浙江大学注册志愿者的身份,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的志愿服务时数。
2、新注册志愿者在领取空白服务手册后需在首页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贴上一寸照片;并在冬学期末志愿者小时数审核时,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统一上交,由校青志在首页盖上“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印章,以确认志愿者服务手册的有效性。
3、填写志愿者服务手册活动记录页时应注意:根据所参加活动的组织方统一给定的活动信息如实填写服务记录;校青志将定期予以统一认证并在其服务手册中盖章确认。
如发现有虚报志愿服务项目或虚填志愿者小时数的,本学年志愿者小时数全部清零作废并将记录在档以示惩戒。
4、志愿者服务手册是青年志愿者评奖评级的唯一依据,应由志愿者个人使用及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使用;如损坏、损失或写满,志愿者可申请补发、续发。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管理细则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的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志愿者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地进行,根据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志愿者活动,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社会、校园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本细则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登记注册或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临时招募,利用自身知识、技能、体能、时间等,从事志愿服务的青年。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所有在校志愿者活动组织方和注册志愿者。
第二章活动认证标准第四条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秉承志愿服务精神和原则,分为以下八大类型(分类及解释详见附件):(一)社会公益服务;(二)社区发展服务;(三)弱势群体服务;(四)成长辅导服务;(五)环境保护服务;(六)扶贫开发服务;(七)校园建设服务;(八)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不属于上述八类志愿服务范畴的其他特殊志愿者活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被认证为志愿者活动:(一)活动开展需弘扬志愿精神,遵循公益性和自愿性的基本原则;(二)活动性质符合青年志愿者活动定义及相关要求;(三)活动前须获得相关指导单位审批通过;(四)活动后须得到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
第六条在各类学生组织、社团等承办的文娱型、学术型、竞赛型等非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中,主办方如需招募志愿者进行相关服务工作,需注意:(一)主办方须在获得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者招募;(二)主办方内部人员在本职范围内的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三)主办方不得招募志愿者充当观众。
第七条以下行为或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一)各学生组织、社团等的纳新活动、全员大会、内部培训;(二)为讲座或大型活动充当观众;(三)参加各类培训、团体辅导等;(四)非公益性的晚会、舞会等表演的策划、排练、演出等;(五)为非公益性实验、调研提供被试、被访;(六)为营利性团体提供服务;(七)参加SRTP、SQTP项目;(八)非志愿服务性质的社会实践;(九)个人到企业、政府以及事业单位进行的各类实习活动;(十)经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认证为不具备志愿服务性质的其它行为或活动。
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
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志愿者服务时长的认证,提高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工作效率,使我院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及服务时长认证有序高效地展开,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注册登记志愿者。
第三条:本管理条例由院团委会直属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为直接代理执行、管理、监督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管理方法第五条:志愿者活动的界定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心,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的人或人群。
例如,社区清洁,探老助残,义务家教,废品回收,社区为民活动,会场秩序维护工作等(看表演、看电影、听讲座、开会之类的活动均不属于志愿者活动)第六条: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的程序1、志愿者服务时长的界定:志愿者服务时长为实际服务时长,从活动开始到活动结束的时间段,以半小时为单位计量。
2、服务时长认证的简单流程:志愿者活动的申请---审核与批准--开展---总结---审查---录入服务时长3、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一)学院三会、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社、红十字会、院内其他团体(不含系内其他团体)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的服务时长认证的具体流程:(1)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需要填写好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并提前两天用所在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数申请邮箱(附服务组织的专门用于义工时申请邮箱)把电子档形式发到院青协网络技术部邮箱(),同时主动联系网络技术部部长黄茂红669195道明相关的活动项目内容,经过院青协审核与批准后,方可开展志愿者活动。
(2)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需要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附表2)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附表1)的打印版,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和志愿者活动申请表两份资料一齐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3)由于某些原因无法让被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填写服务证明表时,但有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证明,可让院青协的相关工作人员填写服务证明表,即证明确实开展过该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两天之内将服务证明表上交院青协,以便及时审查与确认。
首先,麻烦各位部长在这里分条阐明部门本职工作:
Question&Answer青年志愿者指导:1.参加非学校立项的志愿者活动能否申请志愿者小时数?与通过学园申请相比有何差异?答:对于需要在校内获得承认的志愿者活动,均需在校青志立项申请。
如果是参加了校外组织举办的志愿者活动,则在上交志愿者手册进行审核的时候需要另外附上活动的诸如照片、证明信等证明材料。
浙大学生均可以自行申请立项志愿者活动,个人申请和组织申请没有根本的区别。
2.志愿者活动如何立项?对于活动形式有要求吗?答:任何志愿者活动的申请均需在活动前上交申请表和活动详细方案,具体的表格文件和上交流程可询问各团支部的青志委员。
志愿者活动的立项成功,要求该活动具备公益志愿者的性质,没有特别明显的界限。
3.如何申请星级志愿者?答:在大一和大二阶段蓝田学园不受理星级志愿者的申请,具体的工作在进入专业院系之后开展。
4.已获得二课加分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者小时数方面如何界定?答:社会实践活动如果符合志愿服务性质,也可以在返校后直接提交活动审核表申请志愿者小时数。
申请流程和普通志愿活动的审核环节相同。
5.关于以40个志愿者小时数为界点的相关解答。
答:一般的长期志愿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在申请小时数时原则上每名成员不得超过40小时。
如果确实活动持续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在提交申请的时候需要附上详尽的活动证明材料,包括每天的实际工作情况、服务对象证明或者指导老师证明等。
社会实践指导:1.分团委在社会实践二课加分的相关机制方面,本学期做了怎样的调整?答:从2013年暑假开始,所有社会实践有关的二课加分全部由社会实践部审理,不再由素拓部负责。
同学们不再需要个人申报,学园会统一申报。
2.之前出现过已经上交了社会实践的材料,但是最终收到尚未上交材料的通知,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答:二课加分由社会实践部负责后,加分结束后学园会统一组织补报,如果名单遗漏请及时联系社会实践部并关注蓝田学园网的后续通知。
3.社会实践是否有地域限制?答:没有地域限制,同学们可以到全国各地参加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校外时长认证
志愿服务校外时长认证是一个重要的过程,它有助于记录和认证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和活动。
这个过程通常涉及到学生所在的学校、社区组织或志愿服务机构。
以下是对这个过程的详细描述,以及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一、认证过程1. 准备材料:学生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文件,如学生证、志愿服务证明信(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将用于证明学生的身份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
2. 线上或线下申请:学生可以选择在线上或线下提交认证申请。
提交申请时,需要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
同时,需要提供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服务内容等信息。
3. 审核:志愿服务机构或学校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可能包括与学生联系,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并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
4. 确认记录:经过审核后,认证机构将确认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并将其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
这个记录可能被用于评估学生的志愿服务表现,或者在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明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依据。
二、建议和注意事项1.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提交申请时,务必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任何错误的信息都可能导致认证过程的延误或失败。
2.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了证明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和活动,学生需要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志愿服务证明信、照片、视频等。
3. 提前了解要求:在提交申请之前,最好提前了解认证机构的要求和流程。
这样可以避免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4. 保持沟通:在整个过程中,学生应该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可以随时向认证机构询问。
5. 保留好相关证据:在参与志愿服务时,尽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志愿服务证明信、照片、视频等。
这些证据可以在认证过程中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6. 尊重规则:不同的志愿服务机构或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认证规则和流程。
在申请认证之前,最好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
7. 关注时长认证结果:一旦认证过程完成,学生应该及时关注时长认证结果,并确保其准确性。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2024年度服务条款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2024年度服务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1. 服务条款概述1.1 服务内容1.2 服务时间1.3 服务地点2. 志愿者资格与选拔2.1 资格要求2.2 选拔流程2.3 选拔结果通知3. 志愿者培训与发展3.1 培训内容3.2 培训时间3.3 培训地点3.4 培训费用4. 志愿者职责与权利4.1 职责描述4.2 权利保障4.3 志愿者工作证5. 服务成果与评价5.1 服务成果展示5.2 服务评价标准5.3 评价反馈与改进6. 志愿者福利与奖励6.1 福利政策6.2 奖励措施6.3 福利与奖励发放7. 合同期限与终止7.1 合同期限7.2 合同终止条件7.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8.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8.3 争议解决方式9. 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义务9.3 保密期限10. 第三方权益保护10.1 第三方权益保障10.2 第三方投诉与处理10.3 第三方权益维护11. 法律法规适用11.1 法律法规规定11.2 合同合规性11.3 法律法规更新12. 合同修改与补充12.1 修改条件12.2 补充内容12.3 修改与补充的生效13. 签署与生效13.1 签署方式13.2 生效条件13.3 签署日期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加条款14.3 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条款概述1.1 服务内容志愿者将在2024年度内,根据浙江大学的相关要求和指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校园活动组织、社区服务、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
1.2 服务时间志愿服务时间为2024年度,即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根据活动安排和志愿者个人时间安排协商确定。
1.3 服务地点志愿服务地点主要为浙江大学校园及其周边社区,具体服务地点根据活动安排确定。
浙里办志愿活动时长证明
浙里办志愿活动时长证明
1.何志愿招募活动必须通过志愿汇平台进行活动发布和签到签退,志愿者通过活动即时签到签退记录志愿服务时长。
2.针对未采用签到签退即时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的情况,将有权认定此次志愿活动无效,一切后果由活动发起方或主管方承担。
任何活动组织不得将事后志愿服务时长补录作为首要选择。
3.如遇特殊情况部分人未完成签到签退或受限于活动性质未进行志愿汇活动现场签到签退,将由天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助活动组织为志愿者通过志愿汇平台补录时长。
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
自10月23日天津大学志愿汇规范化管理条例发布后,志愿汇平台是天津大学双校区青年志愿者身份注册、服务记录、志愿认证的唯一有效平台,将不再采用包括书面材料认证在内的其他认证方式,统一采用志愿汇平台记录志愿服务时长。
注:上述条例发布前进行的志愿服务活动,各组织以往的志愿服务时长认证方式依旧有效。
个人若有纸质证明材料需求,统一使用志愿汇平台导出的志愿服务证明,由天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于指定时间统一加盖公章。
此外将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个人有关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若存在临时志愿服务纸质证明材料需求,可导出志愿汇志愿服务证明由所在学院(部)加盖公章,作为临时效应证明,此不具备长效性。
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及服务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及服务认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良好氛围,使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开展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根据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经由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全体理事表决通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活动是指由青年志愿者通过自主组织或自愿参与的方式,本着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各类公益性事业提供无偿志愿服务。
第三条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为广大师生及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所有在校已注册志愿者。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活动内容第一条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秉承志愿者服务精神和原则,将志愿者服务类型分为以下八个大类。
1、关怀弱势群体;2、扶贫助困;3、公益宣传;4、校园秩序;5、校园环保;6、社区街道服务;7、专业服务;8、交通安全第二条不属于上述八类志愿活动范畴的其他特殊志愿者活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被认证为志愿者活动:1、活动开展需弘扬志愿精神,遵循公益性和自愿性的基本原则;2、活动性质符合青年志愿者活动定义及相关要求;3、活动后须得到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4、活动前须先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申报登记(具体程序见本细则中活动申报认证流程相关规定),批准后方可以志愿者活动名义招募。
同时活动内容及申报服务时间需严格按照《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在各类学生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中,组织内部人员在其本职范围内的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展各类讲座、比赛、文娱活动时不得招募志愿者充当观众。
第三章青年志愿者活动申请及时间认证第一条为系统管理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信息反馈工作,规范志愿者服务时间认证体系,杜绝少数弄虚作假行为,特针对宁波大学志愿者活动申报及时间认证流程制定以下细则。
XXXX学年校青志培训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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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亲情,友情,让人无法割舍。2 0.11.22 2020年 11月22 日星期 日11时 50分14 秒20.1 1.22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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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 会发展 的标志 。下午1 1时50 分14秒 下午11 时50分2 3:50:14 20.1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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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1. 2220.1 1.2223: 5023:50 :1423:5 0:14No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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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命运,让自己成长,慢慢的长大 。2020 年11月2 2日星 期日11 时50分1 4秒Sunday, November 22, 2020
•各学院预审:1、活动名称、日期等 2 、是否有填写小时数和活动负责人签字
四 志愿者星级评定
1、具体流程
申请人填写《星级志愿 者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将志愿者手册 和申请表交给学院负
责人,
•一二三级由学院 评定;
•四五星级由校青 志评定
校青志 审核 发放证
书
学院负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上交一二三
星级评定结果和四五星 级申报材料给校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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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23:50: 1423:5 0:1423: 50Sunday, November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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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0.11.22 20.11.2 223:50: 1423:5 0:14November 2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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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 0年11 月22日 下午11 时50分2 0.11.22 20.11.2 2
在《登记表》上填写 相关信息并经负责学 院或组织盖章或签字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志愿服务活动认证标准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志愿服务活动认证标准为了更好的开展学校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证和星级评定工作,保证认证评定工作公平、公正、高效的进行,加强学校对于志愿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由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负责制定专门的志愿服务活动认证标准,严格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上报过程和认证评定工作。
认证标准以学院、社团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等几个主要志愿服务组织为依托,全面界定志愿服务活动,使认证工作透明化、规范化。
一、学院级志愿服务组织1、各学院开展志愿者活动,必须上交活动登记表和审核表,在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认证通过后,才能成为志愿者活动,否则不能通过认证。
2、各学院学生会、分团委以及文化新闻中心等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只能对明确招募的志愿者通过小时数认证,一般工作人员属于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能通过认证。
3、学校各学院开展的各类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以及各类赛事等,志愿者时间只记活动当天服务时间,即不包含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及后期总结工作等。
二、社团级志愿服务组织1、各社团开展志愿者活动,必须上交活动登记表和审核表,在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认证通过后,才能成为志愿者活动,否则不能通过认证。
2、与校青志合作的各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志愿者时间只记活动当天服务时间,即不包含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及后期总结工作等。
非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如社团全员大会、培训会等社团内部活动不属于志愿服务范围。
三、学校相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1、社会实践活动在上报过程中,必须在手册上明确写出活动名称,否则不给予通过。
2、社会实践活动必须上交志愿者活动登记表和审核表,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成为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增加时间不超过40小时。
3、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挂职锻炼活动,支教活动,通过认证的回访母校活动以及青年志愿讲师团开展的各类活动等都属于志愿服务活动,全部通过认证。
4、个人到企业、政府以及事业单位的各类实习活动,不属于志愿服务活动,统一不能通过认证。
青年志愿者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志愿者。
三、志愿者注册1.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可注册成为志愿者。
2. 志愿者注册需通过“志愿汇”APP进行,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加入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志愿汇”APP加入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导致后续时长未能成功发放的,将不给予补签到。
四、志愿服务时长1. 四年制本科毕业前需达到15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2. 三年制专科毕业前需达到8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3. 专升本毕业前需达到4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
4. 全体学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学年参加志愿活动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五、志愿服务认定1. 参加校外志愿活动,志愿时长发放到“志愿汇”APP上后,由学生本人、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工作机构提供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照片等证明,经学院团委审核,给予认定。
2. 校外志愿活动认定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所有。
3. 校内志愿者组织发放的志愿时长可直接作为该学年评奖评优的志愿时长条件;校外组织所发放的时长需经学院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作为该学年评奖评优时长要求。
六、志愿服务管理1. 志愿者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志愿者协会章程。
2. 志愿者需积极参加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志愿者需服从志愿者协会的管理,接受志愿者协会的监督。
4. 志愿者需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七、奖励与处罚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志愿者协会章程、损害志愿者形象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 毕业前未达到相关志愿时长要求的,将影响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共青团琼台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规章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规章制度一、总则青年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服务的年轻人群体。
为规范青年志愿者的行为,加强组织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机构1. 青年志愿者组织由志愿者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设立志愿者服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 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招募、培训、管理和评估志愿者工作。
三、招募与报名1. 招募对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的年轻人。
2. 招募方式:通过线上平台、宣传推广等方式进行招募。
3. 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学生证等),参加面试和培训。
4. 报名审核:由志愿者服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正式成为青年志愿者。
四、培训与考核1. 新志愿者培训:对新入职志愿者进行基础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沟通技巧、心理辅导等内容。
2. 专业培训:根据志愿者的服务项目和需求,组织相关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的专业能力。
3. 考核评估: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服务内容与要求1. 志愿者应积极参预社区、学校、医院等公益活动,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匡助与支持。
2. 志愿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服务对象,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权益。
3.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4. 志愿者应保守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对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者滥用。
5. 志愿者应与其他志愿者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六、权益与义务1. 志愿者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机会参预志愿服务活动。
2. 志愿者享有接受培训、提升能力的机会。
3. 志愿者享有获得荣誉、表彰的机会。
4. 志愿者应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5. 志愿者应遵守组织的管理规定,服从组织的安排和指导。
七、奖惩措施1. 优秀志愿者将获得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实习推荐等。
2. 违反规章制度的志愿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参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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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管理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的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志愿者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地进行,根据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
具体开展情况,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志愿者活动,是指经志愿服务组织安排,青年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社会、校园和帮助他人的公益行为;本细则所称志愿者,是指
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登记注册或参加志愿服务组织临时招募,利用自身知识、技能、体能、时间等,从事志愿服务的青年。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所有在校志愿者活动组织方和注册志愿者。
第二章活动认证标准
第四条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秉承志愿服务精神和原则,分为以下八大类型(分类及解释详见附件):
(一)社会公益服务;
(二)社区发展服务;
(三)弱势群体服务;
(四)成长辅导服务;
(五)环境保护服务;
(六)扶贫开发服务;
(七)校园建设服务;
(八)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条不属于上述八类志愿服务范畴的其他特殊志愿者活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情况下,方可被认证为志愿者活动:
(一)活动开展需弘扬志愿精神,遵循公益性和自愿性的基本原则;
(二)活动性质符合青年志愿者活动定义及相关要求;
(三)活动前须获得相关指导单位审批通过;
(四)活动后须得到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
第六条在各类学生组织、社团等承办的文娱型、学术型、竞赛型等非志愿服务性质的活动中,主办方如需招募志愿者进行相关服务工作,需注意:
(一)主办方须在获得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者招募;
(二)主办方内部人员在本职范围内的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
(三)主办方不得招募志愿者充当观众。
第七条以下行为或活动不属于志愿者服务范畴:
(一)各学生组织、社团等的纳新活动、全员大会、内部培训;
(二)为讲座或大型活动充当观众;
(三)参加各类培训、团体辅导等;
(四)非公益性的晚会、舞会等表演的策划、排练、演出等;
(五)为非公益性实验、调研提供被试、被访;
(六)为营利性团体提供服务;
(七)参加SRTP、SQTP项目;
(八)非志愿服务性质的社会实践;
(九)个人到企业、政府以及事业单位进行的各类实习活动;
(十)经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认证为不具备志愿服务性质的其它行为或活动。
第三章小时数申报标准
第八条志愿者小时数是指志愿者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登记注册期间,为社会、校园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所贡献的时间。
第九条志愿者小时数由活动组织方录入,记录的起止点为志愿者开始志愿服务时间和志愿服务结束时间,包括在服务场地的休息时间和筹备志愿服务
活动的会议时间,但不含往返交通时间。
服务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计数
单位。
第十条每位志愿者每天的志愿服务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对于预计一天服务时间超过8小时的活动,须在活动立项时注明详细安排;对于一天
服务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活动,需在活动办结时注明各时段提供的具体
服务或开展的活动内容。
第十一条对于具有明确服务对象的志愿者活动,组织方应根据由服务单位开具的服务时数证明进行小时数申报;对于无明确服务对象的志愿者活动,
组织方应如实申报服务时数。
第十二条在各学生组织、社团等开展的非志愿服务类活动中,其内部人员的相关行为属于职责范围内工作,不能进行小时数申报,只能对明确公开
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小时数申报。
第十三条在校内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中,可分为活动现场志愿者和项目组志愿者,参与活动现场的志愿者按实际服务申报小时数;项
目组志愿者按活动筹备、开展、总结时的贡献合理申报小时数,其中
小时数合理性的解释权归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所有。
第十四条对于无偿献血行为,每人献血一次可折算4小时的志愿服务时数;对于其它无法或难以用小时数记录的志愿服务行为或活动,由校青年志
愿者指导中心给定小时数折算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志愿服务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类长期挂职锻炼活动等,其志愿者小时数申报上限为40小时。
第十六条对于所申小时数,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通过暗查志愿者等方式进行再认证,若出现虚报、谎报小时数等情况,将对该活动组织方采取
相关惩戒措施,严重者将取消其志愿者活动申请资格。
第四章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流程
第十七条为实现我校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的网络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志愿服务时数记录制度,以院系、学生社团及校属部门组织三个
主要志愿服务组织为依托,对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
申报流程做出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院系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流程
(一)院系志愿者活动是指由院系(学园)学生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活动,也包括班级团支部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除临时性活动外,组织方须至少于活动开展5天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qnzyz/)
中进行活动立项申请,经二级审核(院系团委)通过后,由校青
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进行一级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者招
募并按策划开展活动;未通过审批的活动不能申报小时数;
(三)组织方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录入志愿者小时数并进行办结提交,经二级审核(院系团委审核)通过后,由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进行一级审核;若办结被驳回,组织方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所申
小时数并重新提交;若办结通过,组织方应及时通知志愿者将服
务记录如实填写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上。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流程
(一)学生社团志愿者活动是指由在校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开展的志愿者活动;
(二)除临时性活动外,组织方须至少于活动开展5天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qnzyz/)
中进行活动立项申请,经二级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
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进行一级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
者招募并按策划开展活动;未通过审批的活动不能申报小时数;
(三)组织方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录入志愿者小时数并进行办结提交,经二级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进行一级审核;若办结被驳回,组织方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服务
时数并重新提交;若办结通过,组织方应及时通知志愿者将服务
记录如实填写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上。
第二十条校属部门组织志愿者活动认证及小时数申报流程
(一)校属部门组织志愿者活动是指由学校各部门下属学生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活动;
(二)除临时性活动外,组织方须至少于活动开展5天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qnzyz/)
中进行活动立项申请,经二级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
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进行一级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
者招募并按策划开展活动;未通过审批的活动不能申报小时数。
(三)组织方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录入志愿者小时数并进行办结提交,
经二级审核(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进行一级审核;若办结被驳回,组织方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服务
时数并重新提交;若办结通过,组织方应及时通知志愿者将服务
记录如实填写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册》上。
第二十一条校外单位组织活动小时数申报流程
(一)校外单位组织活动是指志愿者参加由校外志愿者协会或公益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活动;
(二)符合志愿者活动认证标准的校外活动可由志愿者个人申报相应小时数,申报时须提供盖有服务单位公章的服务时数证明并确定合
理的小时数,其中小时数合理性的解释权归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
心所有;
(三)在参加校外活动的该学年时间内,志愿者个人须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qnzyz/)中进
行校外活动小时数申报,由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进行审核;若
申报被驳回,志愿者个人应根据审核意见采取相应操作;若申报
通过,志愿者可将服务记录如实填写在《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手
册》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颁布实施,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
附件: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活动类型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