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知应会的网络信息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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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知应会的网络信息安全常识
信息网络是现代社会重要的生产、生活和学习工具,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信息网络集快捷、隐蔽和虚拟等一系列特点于一体,提高防范信息安全意识,应对信息安全危机是确保大学生安全的有一个新的课题和内容。
一、拒绝沉迷网络
1、抵制网瘾
大学生由于迷恋网络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少数同学在进入大学以后,失去奋斗的目标,缺乏学习的动力,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虚拟的网络世界里。
长期沉溺于网络对大学生的生理与心理健康会造成一定的危害,身体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如眼疲劳、腰酸背痛等,进一步发展则可能引发某些疾病,如视网膜脱落、肩周炎、神经紊乱等,同时,还可能诱发某些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社交恐惧症等,严重的还会发生伤人等极端行为。
2、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互联网上存在大量不良信息。
仅2007年5月份,中国互联网协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就接到22512件次举报,其中主要为诈骗、淫秽色情类,还涉及赌博、攻击党和政府、宣扬邪教等。
大学生好奇心强,容易接受一些新观念,但又涉世不深,缺
乏必要的辨别能力,容易收到各种不良信息的侵袭,走向违法犯罪。
根据公安机关的初步统计,被抓获的青少年罪犯当中,有近80%的人曾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诱惑,他们或者因为沉迷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从而进行诈骗、抢劫、强奸、抢夺等,这类犯罪分子的比例非常高。
因此,对于网络的不良信息我们应该坚决抵制。
二、预防网络犯罪
1、网络言论不容触犯法律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作了明确解释。
作为现代社会传播媒介的网络空间,它给人们带来了更广泛的信息交流空间,人们可以通过网络交流思想获取知识信息。
得到娱乐,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但虚拟的网上世界并不虚幻,胡作非为、任意侮辱或攻击他人,轻则伤感情,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
2、谨防网络伤害
通过网络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主要有;使用侮辱或诽谤
的手段侵犯、贬损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通过网络偷拍、偷录或散布隐私,以及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
因此,我们在使用网络的时候,也要懂得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以避免或减少自己受到网络伤害。
与此同时,也让自己做到不利用网络去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