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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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
2012年工作谋划
2011年,我局认真履行民政职责,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常规工作要创新,重点工作要突破”为抓手,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民政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发挥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2011年民政工作情况
㈠坚持保民生第一要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应急救灾救济工作新推进。
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落实了相关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强化了灾情信息管理,应急救助能力有序提升。大力提高群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开展了“5〃12”防灾减灾知识系列宣传,救灾应急体系进一步建立。圆满完成“7〃18”抗洪灾救灾任务,灾民生活稳定。开展了多次送温暖慰问活动,落实了各类特殊情况救济,累计下拨救灾救济款221.4万元;积极部署落实“两节”救困活动和“七保”工作,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开展了不定期、一次性的临时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1名,困难群体继续保持稳定。
二是农村五保更人本。
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经费标准达1800元,集中供养标准达2760元,五保供养经费全部通过一卡制及时发放到位,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80余万元。紧密结合五保
工作形势,加强了五保对象动态管理,五保进出渠道明显畅通。积极做好五保户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新申请五保户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
大力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4所敬老院工程进展顺利,已拨付建设资金150万元,并要求确保年底前五保户能搬入新居,实现集中供养率45%以上。积极探索敬老院规范运行机制,全面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和创建文明敬老院工作,全区有四所敬老院“挂星”,其中甘棠镇敬老院被评为全市唯一一家五星级敬老院。
三是医疗救助再突破。
完善城乡医疗一体化救助机制,实行制度、病种范围、限额、救助比例城乡“四统一”,认真落实农村医疗救助政策,全年累计救助1077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00万元,同比增长66.6%。资助重点民政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资金,为7814名民政对象缴纳新农合参保资金23.4万元。全年共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80.1万元,救助9628人次, 代缴城市低保对象参保费982人,7.56万元,发放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费1644人,57.4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38人,发放救助金211.36万元,人均救助6253元,同比增长48%。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为保障农村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其中代缴农村救助对象参合7814人,23.6万元,四是城乡低保显公正。
城市低保年度累计保障28153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650万
元,同比增长6%。月人均补助水平231元,同比增长16.1%。2011年在全区开展了城市低保对象年度审核认定、动态管理工作,按分类施保的要求,为864人调整低保补差额。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决定,1-3月份每位低保对象每月增发了45元的生活补贴,7-10月份增发了60元的生活补贴。全年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认定180户,396人,复核历年低收入家庭申请认定308户,678人,为优惠低收入医疗保险报销、申请廉租房补贴、廉租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大病医疗救助对象的确认等提供依据。
农村低保全年累计保障76332人次,发放低保金689.5万元,同比增长23.7%,年人均补差1084元,同比增长15.8%,2011年农村低保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按照黄山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全区农村困难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摸底,经村民委员会代表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按照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的要求,落实低保对象3658户,6275人。其中新进低保779户,1405人,退出低保405户,926人。区财政年初按规定足额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会同上级补助资金,按月及时打卡发放到户。从今年7月起,每月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增发物价补贴20元。
㈡坚持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保稳定促和谐成效进一步凸显
一是优抚群体保持稳定。认真落实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及时兑现提标资金,672名优抚对象各类抚恤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83万元。完成优待评定404户,八一”前夕及时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6929元,兑现优待总额为191.4万元,优待标准、优待面均达到或超过省厅要求。将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由财政支付这类人员的参保参合资金。实行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费年度包干制度,2011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补助70500元。
落实了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优字[2011]110号)文件精神,做好符合条件对象的界定、核查和统计工作。全区符合政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共352人。下步,将进行公示、会审、资金发放及建立档案。
积极宣传安臵政策,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就业信息。2011年共接收退役士兵68名,组织33名退役士兵参加市专场就业招聘会,参加各类技能培训22人,发放岗前技能培训补助9500元,1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104万元。
二是双拥创建内容丰富。结合春节、建军84周年、建党90周年开展了多项纪念活动,区领导带队对驻区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老区乡镇及60岁以上农村
退伍军人进行了普遍慰问,共发放各类慰问款33.5万元,拥军优属氛围进一步浓厚。开展了新一轮拥军优属合格单位创建,各地各单位活动踊跃;积极参与“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军民鱼水情深进一步体现;扎实开展双拥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培育退役士兵创业典型,推出拥军补助新举措。同时开展了区直单位与困难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区直99个单位帮扶99户困难优抚对象,资助帮扶资金26000元。对12个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喜报及时送上门,并给每个军人家属500元的奖励金,为89名新兵家庭配挂了“光荣军属”牌。开展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对我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普查,摸清了底数(全区零散烈士墓48座),制定了我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是城乡民主更加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扎实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全区14个乡镇79个村(居)于8月31日率先在全市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成功率达100%。本次村党组织选举参选率95%,村委会换届选举,参加投票选民104876人,占登记参加选民的村民总数109165人的96%。
本次换届共选举出村“两委”成员505名,其中交叉任职112名,书记主任“一人兼”的11名;新进人员209名,调整面达42%。新一届村级班子较上一届学历明显较高,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449人,较上届提高42%。共产生女性支委72人,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