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信息孤岛”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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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信息孤岛”问题探析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4-362-02
摘要本文从“信息孤岛”的涵义界定入手,在分析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信息孤岛”成因的基础上,探讨了消除信息孤岛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电子政务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共享
一、“信息孤岛”的涵义界定
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孤岛”指的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不同学科的数字资源系统,由于各系统间相互封闭,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对各自所有的信息不交换、不共享,无法进行正常的信息交流,犹如一个个分散、独立的岛屿,因此被称为“信息孤岛”。
信息孤岛是对电子政务中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封闭各自的所有信息,无法实现顺畅地交换与共享的一种形象描述。
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信息孤岛的成因
1.信息资源共享观念淡薄
如今科技发展迅猛,已经进入一切都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已成为一种巨大的财富。
据记载,大约40%的信息财富全部掌握在政府这个最大的信息资源库手中。
因而,在现阶段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负责任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保证公众可以真正获取与利用准确、可靠与规范的信息资源,促使大量的政府信息资源能为社会所用,提高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效率与服务质量。
然
而,由于受到几千年传统官僚体制行政观念的深入影响,政府部门仍很难置己于与公众平等的位置,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不愿放弃手中的权力和资源,不愿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布政府部门的各种信息,建设电子政务时没有真正“以公众为中心”,而是“以政府为中心”,导致信息共享出现脱节而形成了一个个人为的“信息孤岛”。
2.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长远规划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迅速,在某些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但是由于在资源建设上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规定统一的建设标准
和制定相应的长远规划,我国政府各部门出现了各自为政、重复投资建设的格局。
我国绝大多数的电子政务建设标准都是以某公司或某一厂家的操作系统与系统集成技术为基础,以致于形成一个个相互封闭的信息资源系统,即所谓的“信息孤岛”。
各系统自行体系,相互之间处于分散、封闭与异构的状态,不会统一考虑数据标准或信息共享,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互联互通,从而造成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
3.行政体制不健全
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与我国政府组织体制中的条块分割有着直接的关系。
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管理体制,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活动直接受中央部门的统一管辖,缺乏密切、规范的横向联系,呈现出一种相互分割的局面。
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力图改变这种局面,但是总体框架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系统依然是独立的、异
构的、封闭的,无法进行顺畅地信息交换与信息共享,由此建立起来的政府网站只会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成为信息资源有效利用的制约“瓶颈”。
4.法律法规缺失
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过程中,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具有公开性、安全性、合法性、及时性与有效性等特征,其需要法律法规予以充足的支持和保障。
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
而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电子政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尚未规定什么信息可以共享,什么信息必须保密,立法环节也出现严重滞后的局面,许多方面基本上尚处于空白状态,而且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已经明显跟不上电子政务的发展步伐。
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消除电子政务建设的“信息孤岛”,才能促进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
5.政府部门利益的“博弈”
长期以来,各政府部门缺乏全局观念和共享意识,他们形成一个个相互独立、异构与封闭的信息资源系统,严重影响了彼此之间的信息流通、更新与共享,这些政府部门利益和本位思想的存在直接导致严重的信息闭塞,形成了信息孤岛现象。
同时,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信息资源给个人或者单位带来的利益是无法衡量的。
各级政府部门在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时大都是以地区或部门利益为指导思想建立起来的,它们往往将局部利益凌驾于整体利益之上,造成利益主体错位而产生中央与地方部门利益产生矛盾,导致信息孤
岛不断涌现,信息资源共享陷入困境。
三、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消除信息孤岛的路径选择
1.增强协作共享意识
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加深对信息孤岛危害性的认识,转变传统行政观念,树立公共服务的理念,对消除信息孤岛必须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建设的各项工作。
消除信息孤岛不仅仅是一个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意识到信息孤岛对电子政务建设危害的严重性,提高电子政务的整体信息资源利用水平。
各级政府应主动更新观念,增强合作及共享信息资源的意识,真正体现“以公众为中心”,通过构建便捷高效的电子政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会公众的办事成本和政府的行政成本。
2.加快信息共享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电子政务的统一规划消除信息孤岛必须要有标准化的支持,各政府部门只有采用相应的统一标准,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共享的作用,才具有实际可操性。
只有实现了统一的技术标准与业务标准之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输入和输出方面才能畅通无阻。
而且,政府应对信息资源进行宏观的全面的规划,采取强制性手段做到分散管理集中控制,使各政府门户网站强制性地把各部门的信息统一发送到主网上或一个主数据库中,降低目前分散的、部门独享的系统的地位,由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较高层的包括电子政务在内的信息应用平台。
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才能尽
早走出“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3.加快政府机构的行政体制改革
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将秉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所有这些要求都与消除“信息孤岛”的路径选择相一致。
电子政务的最终目标是要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跨部门共享,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轻公众的办事成本。
因此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还要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通过对政府机构和职能的重组,加大跨部门的合作,构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系统,促进政府部门向更透明、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4.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政务的迅速发展,消除信息孤岛必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加快电子政务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尤其在立法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信息自由与信息立法方面的立法。
信息自由与信息共享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了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政府对政务公开的义务,有助于减少模糊、混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各级政府部门将信息资源作为“私有财产”据为己有,为“信息孤岛”问题的解决以及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5.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信息孤岛问题的解决,不是某个行业或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it行业通力合作、共同
努力,在全局战略规划的指导下,以统一技术标准与业务标准为规范,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进行资源整合和新系统的开发建设,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息孤岛,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
加强部门配合,还需要消除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构建一个部门间互动的、对社会开放的统一技术平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最广泛地交换与共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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