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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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节能降耗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我省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的要求,按照省政府“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能降耗主要目标

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任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管理体制,不断巩固和强化节能降耗长效工作机制,使全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居全国领先水平。

(一)综合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072吨标准煤以下,完成“十一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任务,节约标准煤2500万吨;到2012年单位GDP能耗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居全国领先水平,五年综合节能3300万吨标准煤以上。

(二)结构调整目标。到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步上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5万亿元,装备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2%。传统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20世纪90年代末水平,高耗能产业落后产能基本淘汰。

(三)管理推进目标。2012年前,制定和完善一批节能降耗法规和规章,出台一批产业指导意见;制定12项左右节能降耗强制性地方标准;推广实施500余项重大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完成2000余家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旅游、卫生等领域重点耗能企事业单位的能源监察或审计。

二、节能降耗“十大工程”

营造良好的节能工作氛围,合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重点做好节能“加减乘除”法。“加”就是通过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实现节能的加法效应;“减”就是通过控制减少新上高耗能项目,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消耗,实现能耗的减量化;“乘”就是积极发展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含量,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技术进步节能的“乘”数效应;“除”就是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生产工艺和装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落后产能淘汰的“去除”效应。

(一)千家重点企业节能推进工程。

目标:到2012年,千家重点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与2007年相比下降20%,节约标准煤1580万吨,年均节约标准煤316万吨。

实施途径:签订年度节能责任书,加强定额考核,实施相应奖惩制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每年安排一定引导资金对100余项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扶持。

电力企业。优化电力机组结构,提高高参数、大容量环保机组的比例,加大差别发电量计划实施力度,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在煤粉锅炉中推广微油或等离子点火以及气化小油枪稳燃等节能技术,发电标准煤耗降低15g/kWh,节约标准煤460万吨。

热电企业。推进中压及以下低参数热电机组改造,鼓励抽凝机组改造为背压机组;建立地方电厂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在线监测热电比和热效率,严格实行“以热定电”的产业政策,全省热电企业平均热效率提高10%,节约标准煤220万吨。

造纸企业。造纸机采用新型脱水器材、宽区压榨、全封闭式气罩、热泵等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节约标准煤90万吨。

钢铁企业。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优特钢产品,加大余热、余压、余汽综合利用,节约标准煤100万吨。

平板玻璃企业。推广富氧、全氧燃烧技术和废气余热利用发电技术,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节约标准煤10万吨。

水泥企业。提升窑外分解生产技术,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面实施余热发电,推广采用大型辊式磨等高效节能粉磨配辊压机等联合粉磨生产工艺,节约标准煤110万吨。

印染企业。推广“J型缸”改汽流缸、冷扎堆、生物酶退浆技术、高效节能型助剂,采用智能化高效短流程前处理机、高效节能的拉幅定型机,推广印染废水余热回收技术,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节约标准煤100万吨。

其他企业。除上述高耗能企业外,其他各行业重点耗能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产品附加值等措施,单位能耗平均下降15%,节约标准煤490万吨。

该项工程由省经贸委牵头实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等配合。

(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工程。

目标:到2012年,通过淘汰小火电、小水泥、小冶炼、小造纸等落后产能,节约标准煤140万吨。

实施途径:贯彻实施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出台《浙江省制造业发展导向目录》,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落后产能实际情况,加强考核,实施相应奖惩制度。

电力行业。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手段,控制小火电机组的市场生存环境,以市场机制加快淘汰,淘汰75万千瓦落后发电机组,节约标准煤30万吨。

冶金行业。依法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冶炼企业(含再生利用企业)及其他环保不达标的冶炼炉窑,节约标准煤10万吨。

水泥行业。严把生产许可证审查关,逐步淘汰直径22米及以下磨机,淘汰落后水泥粉磨能力3000万吨,节约标准煤10万吨。

氮肥行业。采用电价补偿等政策,压缩氮肥生产规模,压缩合成氨规模15—20万吨,节约标准煤20—30万吨。

造纸行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逐步淘汰窄幅宽、低车速的高消耗、低水平造纸机,淘汰落后产能43万吨,节约标准煤10万吨。

工业锅炉。淘汰集中供热区内1000余座工业锅炉,同时改造低效工业锅炉,节约标准煤60万吨。

该项工程由省经贸委牵头实施,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等配合。

(三)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推进工程。

目标:到2012年,传统产业产品高端化、附加值增量化,传统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节约标准煤310万吨。

实施途径:实施“双千工程”,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增加值,实现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提升。

纺织化纤。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纤维差别化和印染后整理等技术瓶颈,加快发展新型功能性差别化纤维、高档纺织面料及丝绸产品、高档家用及产业用纺织品,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石化行业。推广原料利用率高的绿色化工合成工艺,选用新型催化剂和催化技术及节能高效的合成反应器;推广高效的加热技术;推广新型分离和混合技术、新型的分离、混合、干燥技术和设备,调整优化结构,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服装产业。以现有优势品牌服装和产业基地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创新设计,精细加工,提高品质,优化系列,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家电、照明产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增加品种、延长寿命,保持和发展我省节能灯、荧光灯产销优势,大力培育发展半导体照明材料,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新型建材产业。大力发展玻璃纤维深加工产业,积极拓展玻璃纤维使用领域。重点发展高档管材类化学建材、金属—塑料复合型管材、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轻质保温材料和装饰用材,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塑料制品产业。进一步提升塑料薄膜、高档日用塑料制品优势地位,大力发展工业及建筑配套用塑料管件及制品,拓展塑料在工程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皮革产业。重点开发和生产高档产业用革、服装用革、新型皮革化工材料和高质量皮革五金件等产品,实现皮革产品中高档化、清洁化,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绿色食品及深加工。推动食品绿色化、安全化、精细化、系列化发展,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

海洋捕捞业。重点抓好老旧柴油机的更新改造、柴油机节油器的推广使用、船型化设计与优化机桨匹配、玻璃钢渔船的推广、渔船柴油主机的废气余热利用(即余热制冷)、作业方式调整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该项工程由省经贸委牵头实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配合。

(四)装备制造业振兴推进工程。

目标:到2012年,装备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全部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优势行业的规模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节约标准煤350万吨。

实施途径:制定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各级财政设立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扶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围绕区域经济和主导产业,积极发展量大面广和市场急需的专用生产设备。重点发展以下行业:

通(专)用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大型空分成套设备、深冷成套设备、工业汽轮机、大中型化工成套设备、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设备、铜加工生产设备、大型水轮发电机组、大型余热锅炉、大型火力发电机组等关键、成套设备及其部件;大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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