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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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建国后更加快速的发展,随着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然而快速的发展也随之带来许多弊端,如:产权关系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都加剧了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

因此,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原因,提出合理正确的改革方法,并严格的执行实施,对风险进行防范做到未雨绸缪,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健康稳固的先前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
目录
摘要 (1)
目录 (2)
一、农村信用社现阶段存在的风险 (3)
(一)操作风险 (3)
(二)法人治理结构及产权风险 (4)
(三)道德风险 (4)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原因 (5)
(一)操作体系、技术、意识落后,员工职业素质偏低 (5)
(二)制度不健全、内控乏力 (5)
(三)不良资产数量和结构及成因 (5)
(四)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6)
(五)法人结构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 (6)
三、农村信用社风险的防范措施 (7)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7)
(二)实行政策扶持 (7)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7)
(四)创新经营理念 (8)
(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8)
(六)加强金融监管 (8)
(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9)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组织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共和国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实践中得到一定的发展。

但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取消,随着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官办”的制度安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

1984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

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受人民银行代管,并开始按合作性原则运作。

2003年,8个省开始推行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续至今。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的金融服务机构有着与一般商业银行共同的特征,即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但与此同时又具有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它的服务对象仅面向农村,它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

而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点:第一,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第二,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第三,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虽然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几乎等同由于一般的商业银行,但是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

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一、农村信用社现阶段存在的风险
(一)操作风险
农村信用社的操作风险体现在贷款操作风险,柜台操作风险及其他操作风险等三个方面,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贷款操作风险。

一般的商业银行在处理贷款业务时往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首先对贷款对象进行基本的信息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信用评级,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才给予贷款的发放,并进行严格的贷后管理工作。

而农村信用社则出现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的逆程序操作问题,并且到期贷款多次倒据、贷后管理不实、贷款投向不准、放
贷责任不清、追究不力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造成了贷款风险的提高,进而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操作风险。

(二)法人治理结构及产权风险
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

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关键就是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一目标。

这就要求股东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出资额来清偿债务,股东享有所出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由出资人或其雇用的经理人员来经营。

一般的商业银行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导。

而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

具体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来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社员投入资本的增多并不意味真正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使社员没有增加股本金份额的动力。

目前,股本金补充仍处于被动引导而非主动增资的局面,导致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改革规范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意义,这种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道德风险
对于一般商业银行来说道德风险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的主观过失而造成的损失。

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道德风险尤其严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经营管理水平巫待提高。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内部结构呈现出高素质、业务强的人员少,工作不积极,业绩平平的人员多,这些都加剧了道德风险的形成。

年龄高、素质低的人才结构使部分分社人员在经营理念上、管理手段上、工作方法上难以适应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操作体系、技术、意识落后,员工职业素质偏低
对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员工职业素质偏低是导致操作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尽管加大了员工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但效果不明显。

同时,重经营、轻管理的思维模式忽视了对全员的风险意识教育,放松了法规制度的学习,造成员工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全面,合规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漠,隐含着一定的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同时,内控机制有效性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业务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职能弱化,稽核部门势单力薄也都是形成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

(二)制度不健全、内控乏力
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处于松散状态,缺乏系统性、整体性。

有些制度的订立属于应急措施,仅限于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属短期行为;各种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强,整体性差,存有相互矛盾之处和空白地带;目前农村信用社虽然已建立了大量的相关内控制度,但受体制的影响和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单位的现状,这种内控管理模式在执行时就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内控以事后控制为主,监督活动多为合规性审查,主要是查阅凭证、账簿、报账、报告等看得见资料或发生问题后的清查处理。

事后“亡羊补牢”多,预警、监测等“防患于未然”的举措少,不仅耗时、费力,效率低,而且工作被动,效果差。

(三)不良资产数量和结构及成因
中国总体出现了信贷质量低下,不良信贷比例过高的问题。

严重影响了利息收入和中国的农村信贷的总体环境。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缺陷导致了连年亏损,进而产生连锁反应,导致了整个农村信贷风险的产生。

有局部向总体扩张,出现了严重的信贷风险和体制问题。

一是外部经济因素,首先是乡镇企业的高债经营导致经济效益低下。

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涌现出了很多乡镇企业。

可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存在了太多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经营管理模式不当,科技含量过低,生产效益低下以及起步资本过少等。

由于起步资本过少,所以乡镇企业的发展必然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从目前的市场来看,有将近50%的乡村企业开办的过程中没有资金投入,全部依靠农村信用社的信贷。

而且后期经营过程中也是依赖信用社的帮助。

出现了高负债率的情况。

并且由于经营不当而破产倒闭的乡镇企业,其最后的营业亏损都会嫁接到农村信用社身上而产生金融风险。

降低了信贷质量。

其次是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自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在建立和
发展的过程中,利用行政手段要求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导致了贷款结构的主动调配性的丧失。

也影响了整个贷款的产业结构和经营体制。

二是缺乏独立性,1996年以前,农村信用社还是隶属于农业银行,其性质虽然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可是缺乏对于资金的可调控权。

主管银行把自己本身经营产生的问题强压到农村信用社身上,使农村信用社在主管行,信贷人,担保企业等各种关系中成为了一个桥梁,一个垫脚石的角色。

而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三是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一些企业趁机套取,躲避,架空信贷。

集中的表现形式是“新官不理旧账“,村街两委的高频率精选更换,导致了以空壳套取资金的不良贷款模式,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发展滞后,集体经济空壳化的村街集体。

农村信用社很难将贷款收回。

(四)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前期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模式粗放经营,超规模,超比例发放贷款较为严重。

造成短期贷款长期化,固定资产凝固化的现象。

带来了资产,期限,结构的强烈反差。

使信贷资源周转缓慢,产生危机。

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处于松散状态,缺乏系统性、整体性。

有些制度的订立属于应急措施,仅限于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属短期行为;各种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强,整体性差,存有相互矛盾之处和空白地带;目前农村信用社虽然已建立了大量的相关内控制度,但受体制的影响和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单位的现状,这种内控管理模式在执行时就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内控以事后控制为主,监督活动多为合规性审查,主要是查阅凭证、账簿、报账、报告等看得见资料或发生问题后的清查处理。

(五)法人结构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
村信用社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使法人治理结构作用的发挥受到很大局限。

这些矛盾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产权不明晰。

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基础,决定了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方式。

没有明晰的产权制度,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

农村信用社股权比较分散、单一,基本上未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属粗放式的经营管理。

比如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多由上级联社任命,而不是经法定程序产生,或虽有程序,也只是走走形式。

这些问题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导致社员对信用社关切度不高,法人治理不落实,根源就在于模糊的产权制度;2.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表现为社员代表大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理事会与经营班子集于一身,决策、执行职能混淆,监事会也远未发挥其应有的监督职能
三、农村信用社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1.扩大农村信用社规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只有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步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

一是增资扩股,扩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要延伸信贷范围,扩大服务领域。

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

三是要转变经营作风,改进贷款方式。

实行对社员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对农业生产贷款优惠的政策。

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经营管理。

农信社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要尽快强化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

加强对贷款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严格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股金公开、贷款公开和帐务公开。

要坚持贷款的集体审批制度,健全落实贷款的担保抵押制度,逐步推行贷款的风险度管理。

(二)实行政策扶持
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必须调整现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政策。

一是国家财政拨付资金,核销“五小”企业呆坏账和解决政策性保值贴补利息;二是适当减免税赋或降低对农村信用社的课税税率,对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三是适当放宽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限制,适当批准农村信用社开办新的业务,如国债买卖、票据贴现、代理保险等。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信用社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数据,通过法律规范、宣传教育、检查惩处、征信评级、分类管理等手段,促进管理对象自觉守法。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速专业人才的培养。

既要在业务上注意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的培训,又要注意培养监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廉洁勤政,要通过学习、培训等不同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通过在检查中学习,在学习中检查的方法,培养和锻炼监管人员的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对一些实际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完善考核评比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岗位培训机制充分
发挥每个外汇监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创新经营理念
大力促进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

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尽快制定《农村信用合作法》,确立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信用社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使农村信用社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二是剥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使农村信用社甩掉包袱,轻装前进;三是加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信用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四是坚决避免对农村信用社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重点抓好对其年检工作;五是人民银行市、县两级支行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管,一方面控制住新风险的产生,另一方面着力化解已暴露和潜在的风险。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支农业绩的考核,使其不偏离支持“三农”的方向。

(六)加强金融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局和分支机构成立相应的农金监管部门以来,从建章建制做起,以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为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使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走入正轨,并初步取得了成效。

但鉴于农村信用社存在较多经营困难和较大的经营风险,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工作困难重重。

在当前的农金监管工作中,应以加强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和资产风险管理为中心,重点监管以下几方面:1.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的预警和支付缺口的预测工作。

一旦有支付危机的苗头和倾向,要随时向上级报告。

2.督促和帮助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制定统一的业务经营基本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测制度。

3.继续开展以机构调整和加强内部管理为内容的资不抵债农村信用社综合治理工作。

(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通过建立新的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理事、监事组成理事会、监事会,聘任主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在信用社内部形成分权决策制度。

同时,强化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内部控制管理是在特定的治理结构下,对有关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决策、制订、组织实施和协调的制度安排。

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结构的设计和安排,应满足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全面性、集中管理、独立性和程序性等几个基本原则的要求。

结束语
总之,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的完善与防范风险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制度上防范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爱田、白文新.论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完善和风险防范 [J].华北金融,2004:(07)
[2] 李莉.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 [J].财经贸易,1999:(4)
[3] 童毛弟.农村信用风险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J].财政金融,2009:(5)
[4] 彭婷.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J].科技广场,2010:(5)
[5] 潘占领,方绍奎.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及风险防范 [J].农村金融,2005:(4)
[6] 张萍.浅谈我国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J].知识经济,2009:(6)
[7] 周素彦,周文平.论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模式 [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5):10-14.
[8] 安海军.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制 [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4)
[9] 董小君.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M].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10] 艾里克·拉斯缪森(美).博弈与信息 [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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