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李、包裹的运送与中转

铁路行李、包裹的运送与中转
铁路行李、包裹的运送与中转

铁路行李、包裹的运送与中转

一、行李、包裹运输组织原则

行李、包裹运输应按照先行李后包裹、先中转后始发和长短途列车分工、安全、经济的原则,合理、均衡地组织运输。

行李应随旅客所乘列车装运或提前装运;包裹应尽量以直达列车或中转次数少的列车装运。对抢险救灾物资、急救药品、零星支农物资应优先安排装运。

1.基本原则

行包办理站应按照“先行李,后包裹;先中转,后始发”的原则组织运输。旅客行李运输不受本方案停限装限制。

2.长途直达原则

直通列车应优先装运至终到站及其以远的行包,优先满足长途中转和长途始发的需要。

3.长短途合理分工原则

长途行包应优先利用长途列车装运,短途行包应优先利用短途列车装运。

4.中转组织原则

(1)优先选择中转次数最少、有始发列车的车站进行中转。

(2)中转次数相同时,应首先选择在有始发列车接运、

能力充裕的车站进行中转。如途中有几个站都有始发列车接运,原则上应在最后一个中转站中转,但其他站应适量分担。没有始发列车接运时,选择在最后一个中转站中转。

(3)因列车停站时间短、密集到达或行李车运能严重不足等原因,可在本局管内迂回中转,迂回方案由铁路局与中铁快运股份公司(简称快运公司)商定。

(4)遇行包运输高峰或行李车运能不足时,可利用行邮专列或公路运输将行包运至终到站或中转站。

5.区域集散原则

(1)直通能力紧张的二等及以下车站,可将始发行包向局管内有直通能力的中转站集结,增加一次中转。

(2)直通能力紧张的一等站,将始发行包向有能力的始发站进行区域集结时,由铁路局商中铁快运公司确定。

6.适量装卸原则

按照保证列车安全正点、先卸后装的原则,装车站根据列车行李员提供的待卸行包件数和重量适量安排装车件数。

(1)停站时间2min的停车站只卸不装或只装不卸,停车时间不足2min的车站不作业。

(2)装运至列车终到站的行包件数不受限制。

(3)装运至列车途中停站的行包件数,按卸车站站停时间每分钟不超过15件掌握;单件重量均在15~20kg的,最大按每分钟卸车总重不超过300kg掌握;单件重量均在15kg

以下的,最大按每分钟卸车总重不超过450kg掌握。

7.限定原则

(1)鲜活包裹(鲜花除外)不准中转。

(2)同一城市内有两个及以上行包办理站时,各站只办理本站停靠列车行包的始发、终到业务,严禁发、到的行包同城中转。

二、行李、包裹运到期限

行李、包裹运到期限系指在铁路现有技术设备条件和运输组织水平下,将行李、包裹由发站运送到到站所需要的时间。行李、包裹运到期限的长短以及能否按规定的运到期限运到目的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铁路运输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因此,铁路自承运后,应迅速组织装运。

行李、包裹的运到期限按运价里程计算。从承运日起,行李600km以内为3日,超过600km时,每增加600km增加1日,不足600km也按1日计算。包裹400km以内为3日,超过400km时,每增加400km增加1日,不足400km也按1日计算。快运包裹按承诺的运到期限计算。

一段按行李一段按包裹运输计价时,全程按行李计算运到期限。由于不可抗力等非承运人责任发生的停留时间加算在运到期限内。

【例2-3】某托运人持3月12日2001次车票在南京站托运行李一件到福州,当日承运,请计算该件行李的运到期

限。(已知南京经由上海到福州运价里程为1302km) 解:600km以内为3天

(1302-600)÷600=1.17进为2天

因此该件行李的运到期限为5天。

三、违约金计算

行李、包裹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运到时,承运人应按逾期日数及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比例见表2—2)。一批中的行李、包裹部分逾期时,按逾期部分运费比例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运费的30%。行李、包裹变更运输时,逾期运到违约金不予支付。

收货人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凭行李票、包裹票在行李包裹到达次日起10日以内提出。

1.查《运到逾期违约金计算表》确定

根据该行李或包裹的实际逾期天数与运到期限,查表,确定违约金的比率,最后计算违约金额。

2.计算违约金比率确定

违约金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最高额不得超过运费的30%)计算,不足O.1元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到O.1元。

其计算公式:C=Fφ式中:C——运到逾期违约金额(尾数以角为单位,分值采取四舍五入处理)

F——运费(部分逾期的为该部分的运费)

φ——违约金比率,以5%为计算单位,尾数按2舍3

人、7退8进处理,其计算公式为:

φ=(d逾期日数/d运到期限)×30%

表2-2运到逾期违约金计算表

【例2-4】某托运人于5月11日在北京站托运行李一件(重45kg)到福州,当日承运,该批行李于5月20日到达福州。请问应支付多少的违约金。(已知北京至福州运价里程2331km,运费44.90元)

解:该批行李的运到期限为6天,实际运送时间为10天,逾期4天。

直接查表得出应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为20%;或采用公式计算:

φ=(d逾期日数/d运到期限)×30%=(4÷6)×30%=20%

应支付的违约金为:44.90元×20%≈9.O。元

四、行李、包裹的中转

行李、包裹的中转作业是指行包在中转站卸下后,再装

入其他旅客列车中的行李车继续运送的作业。

对于中转的行包由于作业环节较多、运输时间长,装卸次数多,容易造成行包丢失、损坏,因此在装车时应注意将包裹和中转的行李以直达列车装运。没有直达列车时,应以中转次数最少的列车装运。途中有几个中转站中转次数相同时,应首先在有始发列车接运的车站中转。如途中有几个站都有始发列车接运,原则上应在最后一个中转站中转,但其他站应适量分担。途中都没有始发列车时,应在最后一个中转站中转。

途中有两个以上径路时,在中转次数相同的情况下均可办理。特殊情况下,铁道部可指定车站增加中转次数。

【例2-5】2006年7月11日×××站行李房办理承运到××站,1件93kg电焊机,纸箱包装(出厂原包装),保价19000.00元。装7月12日K213次郑州中转。郑州行李房装12日N357次武昌中转,列车于漯河站拍发682号电报声明部分行包包装破。7月13日到达武昌站列车签破。武昌站13日装2161次长沙中转。长沙站装1684次到达到站交付,货物损坏。经勘验:货物表面凹陷,发电机拉绳处变形无法启动,空气滤芯渗油,螺丝四枚之一折断。

原因:一是发站办理超重货物,没有及时通知相关行李房组织监卸。二是发站、途中中转站装车及中转计划编制不合理,人为导致多次中转、装卸次数增加,加大了货物破损

机率。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以杠杆式台秤、地秤过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摆放平稳,四角着实,台板保持灵活; 2.将游砣移至零点时,横梁保持平衡;

正规铁路运输合同范本

正规铁路运输合同范本 https://www.360docs.net/doc/dd2307315.html, 合同网为了提供许多各种各样的重要的合同信息,合同已经渗入了平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果你想处理好生活中的各个繁琐细节的问题,那可需要增进对合同的了解哦。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一)铁路货运合同主要条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按期将托运人的货物运至目的站,交与收货人的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大宗物资或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名称要写全称,要写详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零担货物用货物运单代替合同,货物运单应载明以下

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货物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承担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类型和车号;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1.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铁路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对运输货物进行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货物的不良包装,如果托运人拒绝改善,或者改善后仍然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包装规定要求的,铁路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之一。危险品货物必须按照危险品的规定运输;鲜活货物要按照鲜活货物的规定运输。以免造成铁路运输事故。 按规定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运输合同包裹托运单(铁路)

运输合同包裹托运单(铁路) ┌──────────────────────────────────┐ │┌──────┐│ │铁路局│包裹票号码││ │├──────┤│ │包裹托运单│││ │└──────┘│ │注│1.除包裹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发货人填写│ ││清楚。│ │意│2.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立│

││方米。│ │事│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和限制运输物品│ ││。均不得按包裹托运。│ │项│4.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发收货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5.个人托运人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 │,由旅客或发货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 19 年月日│ ├───┬───────┬───────┬──────────────┤ │到站│站│经由│站│

├───┼───────┴───────┴───┬──────────┤ ││单位、姓名:│电话:│ │发货人├───────────────────┴──────────┤ ││详细地址:│ ├───┼───────────────────┬──────────┤ ││单位、姓名:│电话:│ │收货人├───────────────────┴──────────┤ ││详细地址:│ ├───┼────┬────┬────┬────┬────┬─────┤

│顺号│品名│包装种类│件数│实际重量│声明价格│记事│ ││││││││ ├───┼────┼────┼────┼────┼────┼─────┤ ││││││││ ├───┼────┼────┼────┼────┼────┤│ ││││││││ ├───┼────┼────┼────┼────┼────┤│ ││││││││

乘坐火车和用火车托运行李应注意的问题等

乘坐火车和用火车托运行李应注意的问题 等 乘坐火车和用火车托运行李应注意的问题 火车是一种非常普遍和常用的交通工具,也是人们外出时选择较多的交通工具。 乘坐火车首先要做的是购买火车票。在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出售火车票的地点除了车站的售票大厅外,为了方便旅客购票,铁路部门还在城市的主要街道和地区设置了铁路客票预售处。买票之前,可以根据各大车站公布或者出售的列车时刻表选择自己需要乘坐的车次。如果是到路途较远的城市打工,能否买到有座位的车票至关重要,否则,一路站着非常辛苦。如果路途不太远,买张硬座票就可以了,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 买好车票,进站上车时,要走规定的车站检票口,接受车站工作人员的查验。需要通过天桥和地下通道时,不要为了图省事而从列车底部穿行,以免发生意外。当列车进站时,要站在站台边的白色安全线以内,因为列车进站时不但速度快,而且风力大,如果站得太近,则可能被吸卷到站台下而发生危险。在列车尚未停稳时,不要忙着往车上挤,更不要

爬车窗,应该在列车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有秩序地依次上车。 列车开动时,不要与车下送行的亲友握手或者递东西。在列车运行过程中,不要把头或手伸到窗外,不能把杂物扔到车外,以免发生危险。 随身携带的行李,应该在行李架上放好,以免列车震动时掉下来砸伤他人。可以将一些无法放牢固的工具放到座位下面。在列车上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另外,注意不要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外出打工有时需要携带不少的东西,按照铁路的有关规定,每张旅客车票只能免费随身携带20公斤的物品,超过这一重量必须到车站的行李托运处办理托运手续。千万不可为了省事怕麻烦或心存侥幸而不去办理托运手续,否则因为自带物品超重而受到车站的罚款处理,反而得不偿失。 托运行李分为快件和慢件两种。 快件是随自己所乘坐的列车或到达时间与这趟列车最接近的同一路线的其他列车运走的行李。对于旅客来说,快件托运速度快,人到行李就到了,不影响自己的使用。但是托运的费用也相对高些,一些急需的又不是太重的物品,适合于快件托运。 慢件是按照列车货物运输的程序,通过列车的合理编组,在一定日期内将物品运到目的地的一种托运方式。慢件托运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价格比较低,运量可以很大,但运

铁路统规(2015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铁路线路 (6) 第一节铁路线路分类 (6) 第二节铁路线路长度 (8) 第三节栅栏、绿化、道口 (11) 第四节重载铁路、客运专线 (13) 第五节统计报表 (13) 第三章钢轨、无缝线路、无砟轨道及道岔 (30) 第一节钢轨 (30) 第二节无缝线路 (30) 第三节无砟轨道 (30) 第四节道岔 (31) 第五节统计报表 (31) 第四章桥梁、隧道及明洞 (35) 第一节桥梁 (35) 第二节隧道及明洞 (36) 第三节统计报表 (37) 第五章通信信号设备 (44) 第一节通信设备 (44) 第二节信号设备 (46) 第三节统计报表 (48) 第六章供电设备 (55) 第一节牵引供电设备 (55) 第二节电力贯通线 (56) 第三节统计报表 (56) 第七章机车 (59) 第一节配属机车 (59) 第二节统计报表 (60) 第八章客车 (66) 第一节客车 (66) 第二节统计报表 (68) 第九章动车组 (78) 第一节配属动车组 (78) 第二节统计报表 (79) 第十章集便客车卸污设备 (86) 第一节客车卸污设备 (86) 第二节统计报表 (86)

第十一章货车 (90) 第一节货车 (90) 第二节统计报表 (91) 第十二章车站及运输站段 (94) 第一节车站 (94) 第二节运输站段 (94) 第三节统计报表 (95) 第十三章车站客、货运主要设施设备 (100) 第一节车站客运主要设施设备 (100) 第二节车站货运主要设施设备 (103) 第三节统计报表 (105) 第十四章铁路轮渡 (112) 第一节渡船、港区 (112) 第二节统计报表 (112) 第十五章装卸机械 (115) 第一节装卸机械 (115) 第二节统计报表 (115) 第十六章工务机械车 (117) 第一节工务机械车 (117) 第二节大型养路机械作业跨局工作量 (117) 第三节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租用工作量 (117) 第四节统计报表 (118) 第十七章信息技术设备 (124) 第一节信息技术设备 (124) 第二节统计报表 (124) 第十八章货运门到门运输设备 (126) 第一节货运门到门运输设备工作量统计 (126) 第二节统计报表 (126) 第十九章行车公寓接待其他运输企业人员 (131) 第一节行车公寓接待其他运输企业人员 (131) 第二节统计报表 (131) 第二十章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 (136) 第一节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136) 第二节统计报表 (136) 第二十一章统计资料管理 (140) 第二十二章附则 (141)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书范本(2021版)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书范本 Model agreement of 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 contract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书范本(2020 版) 关于铁道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 5 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 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 管理费每辆元,每日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 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 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 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 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 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 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

铁路行李、包裹运价

铁路行李、包裹运价 一、行李、包裹运价的制定原理 行李、包裹运价,是根据运输条件,并参照铁路零担货物运输运价和公路、民航等其他运输工具的行李、包裹运价而制定的。行李、包裹使用行李车运送,送达速度快,并有行李员全程负责运送,运输质量高,运输安全好。由于行李、包裹的特点和装载方法等因素,行李车的载重利用率低,因此,根据行李、包裹的运输条件和与其他运输工具合理分工的原则,行李、包裹运价应高于铁路零担货物运价,但低于民航行李、包裹运价。 行李运价率,根据惯例及各交通部门通用的计价办法为:每100kg·km行李运价等于1人·km的硬座基本票价,即行李运价率按硬座票价的1%计算。 行李运价率一硬座票价率×1%=O.05861×1% =0.0005861(元/(kg·km)) 包裹运价率,以三类包裹运价率为基数,其他各类包裹运价率则按其加成或减成比例计算,现行各类包裹运价率的比例关系如表6—1所示。 表6-1包裹运价比例表

行李、包裹的运价率采用运价区段办法,即把运价里程分成若干个区段,在同一个区段内运价率相同;同时也遵循运价率递远递减的原则,即运价里程越远运价率越低,以减轻长途旅客和托运人的经济负担。行李、包裹的运价里程区段、递远递减率和递减运价率见表6—2~表6-5。 表6-2行李运价里程区段 表6-3包裹运价里程区段

表6-4行李递远递减率和递减运价率 表6-5包裹递远递减率和递减运价率

二、行李、包裹运价手工计算 (一)确定运价里程 行李、包裹的运价里程,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计算依据。 1.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实际运送的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路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超过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包裹计费径路办理。 2.包裹运价里程按最短径路计算,有指定径路时,按指定径路计算。带运、押运包裹的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 3.有直达列车的(指挂有行李车)按直达列车径路计算,有多条直达列车径路的,按最短径路计算。没有直达列车的,按中转次数最少的列车径路计算,中转次数相同的,按最短列车径路计算。 计算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行李20km;包裹100km。 (二)确定计费重量 行李、包裹均按物品重量计算运价,但有规定计价重量的物品按规定重量计价见表6—6,行李、包裹重量以千克为

铁路货运单填写方法

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 1991-3-18 0:0【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运[1991]40号 发布日期:1991-3-18 执行日期:1991-3-1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货物运单(以下简称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而签订的一 种运输合同。 托运人对其在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 第2条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格式的货物运单一张。使用机械冷藏列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的货物,对每一分卸站应增加两份运单(到站、收货人各一份)。 第3条运单由承运人印制,在办理货运业务的车站按规定的价格出售。运量较大的托运人经发站同意,可以按照承运人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制运单。 第4条运单粗线以左各栏和领货凭证由托运人用钢笔、毛笔、圆珠笔或用加盖戳记的方法填写。运单和货票都必须按规定填写正确、齐全,字迹要清楚,使用简化字要符合 国家规定,不得使用自造字。 第5条运单内填写各栏有更改时,在更改处,属于托运人填记事项,应由托运人盖章证明;属于承运人记载事项,应由车站加盖站名戳记。承运人对托运人填记事项除本办 法第15条规定者外不得更改。 第二章托运人填写部分 第6条“发站”栏和“到站(局)”栏,应分别按《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规定的站名完整填记,不得简称。到达(局)名,填写到达站主管铁路局名的第一个字,例如:(哈)、(上)、(广)等,但到达北京铁路局的,则填写(京)字。 “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栏,填写到站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名称。 托运人填写的到站、到达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名称,三者必须相符。 第7条“托运人名称”和“收货人名称”栏应填写托运单位和收货单位的完整名称,如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个人时,则应填记托运人或收货人姓名。 第8条“托运人地址”和“收货人地址”栏,应详细填写托运人和收货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城镇街道和门牌号码或乡、村名称。托运人或收货人装有电话时,应记明电话号码。如托运人要求到站于货物到达后用电话通知收货人时,必须将收货人电话号码填写清 楚。

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规则

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铁路运输设备是铁路运输生产活动的主要劳动手段,是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物质基础。铁路运输设备的状况,不仅反映了我国铁路运输设备现代化水平,而且是研究铁路长远发展,挖潜改造扩能以及编制计划的重要依据。为了反映铁路主要运输设备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规,特重新制定本规则。 第2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是铁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国家、铁道部对统计工作的要求,紧密围绕党的方针政策,改革开放,扩大运输能力,强化运输设备统计的功能、职权、手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运输设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搞好统计优质服务。 第3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等统计法规,严格按照部颁统计制度统计,实事求是,如实上报各项统计数字,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单位应做好运输设备统计电子计算机的开发应用,做好统计数据的积累、储存、整理、分析和咨询工作。运输设备统计人员要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统计质量检查辅导,加强技术履历簿、原始记录和台帐等基础工作,上报运输设备统计年报之前,要做好与有关业务部门的数据核对工作。 第二章运输设备统计范围的原则、任务和统计时点 第4条运输设备统计范围的原则

一、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主要运输设备,包括使用、未使用、备用、封存的设备,均应统计。 二、凡新建交付铁路局运营的(含正式营业及临时营业)新线、复线、电气化铁路及其它新增设备,均应按正式验收交接之日起统计。不包括产权归部属工厂所有的企业专用线和路外专用线及地方铁路。 三、凡配属给铁路局和产权归铁路工程局所有的机、客、货车应进行统计。货车仅包括由铁道部统一调度在全路运行的货车和配属给铁路局的宽、窄轨货车,不包括铁路工程局、铁路局的自备车。 四、凡出租给外单位的运输设备,由产权所属单位统计。租入的设备租用单位不统计。 第5条运输设备统计的主要任务 按照部颁统计制度,准确、及时统计上报管内铁路线、桥、隧及上部建筑,内燃、电气化牵引铁路,机、客、货车,通信信号,客、货运,电子计算机等运输设备数量、类型、能力以及运输部门站段数量,并对其变化情况、比例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策,安排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第6条运输设备统计时点 运输设备统计实行年报制度,统计时点为年末31日现状。轨枕按工务部门秋检资料统计。 第三章铁路线路 第一节铁路线路分类 第7条铁路线路按用途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

铁路统规 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是铁路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铁路运输设备管理和能力利用的基础。为准确、全面反映全国铁路运输设备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明确全国铁路运输设备统计的范围、指标口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报告制度和统计资料标准,确保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国家铁路局关于委托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的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的基本任务是:适应铁路运输设备管理及设备结构的发展变化,使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先进的统计手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分析、提供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资料,为铁路运输生产组织、企业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线路范围内各铁路运输企业所属的铁路运输设备。 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则,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参照国家铁路执行本规则。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据本规则规定使用或提供统计资料。 第四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统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铁路运输

设备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规章制定,监督检查及质量考评等。 各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工作,按本规则要求编制、上报铁路运输设备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业务培训,实行统计监督。 总公司组织各铁路局指导、协调、监督管内合资、地方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的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范围包括: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机车、客车、动车组、货车、通信、信号、供电、信息技术设备、车站及运输部门主要站段、车站客货运设施设备、铁路渡轮、装卸机械及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等;大型养路机械及其工作量,货运门到门运输设备、行车公寓接待工作量等。 第六条各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铁路运输设备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法律法规赋予统计人员的职权,支持统计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规则进行运输设备统计,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铁路运输设备统计调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设备统计管理制度及相关统计台账,保障运输设备统计工作所需的机构、人员、设备和其他条件。 第七条铁路运输设备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统计业务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加强统计法规、运输设备专业知识和统计业务的学习,全面、准确掌握本规则内容。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范本3篇【共17页】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范本3篇 铁道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____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元。

铁路手工或计算机制行李票、包裹票实例

铁路手工或计算机制行李票、包裹票实例 (一)手工制票 1.手工制行李票 【例1】2010年1月16日旅客李芸持当日2039次商丘至郑州有效车票1张,票号:A000100,在商丘站托运代步残疾车1辆,重40kg,声明价格3000元,被褥1件,重10kg,声明价格400元,到郑州站,请制票。 解:(1)承运、计算过程:按行李托运,残疾车按25kg 计费 运价里程:商丘至郑州203km 行李计费重量:25+10=35(kg) 行李运费:O.122×35≈4.30(元) 保价费:3400×O.5%=17.00(元) 装车费:2.00×2=4.00(元) 货签费:0.50×2=1.00(元) 合计:4.30+17.00+4.00+1.00=26.30(元) 运到期限:全程203kin3日 (2)票据填写见图例1。 2.手工制包裹票 【例2】2010年1月16日托运人张小林,地址宝鸡市解放路188号,在宝鸡站托运助力自行车一辆,重35kg,声

明价格2000元,到站成都,收货人成都市五金公司,地址成都市中山路198号,要求凭传真件提取,请制票。 解:(1)承运、计算过程: 按三类包裹承运,规定重量计费 包裹里程:宝鸡至成都669km 包裹计费重量:40kg(规重) 包裹运费:O.908×40≈36.30(元) 保价费:2000.OO×1%=20.00(元) 装车费:2.00×1=2.00(元) 货签费:0.50元 合计:36.30+20.00+2.OO+0.50=58.80(元) 运到期限:全程669km4日 记事栏:凭传真件提取,飞鸽牌,车牌号001,铃、锁、灯齐全。 (2)票据填写见图例2。 (二)计算机制票 1.计算机制行李票 根据行李托运单,利用计算机行李制票程序,熟练输入到站、旅客姓名、住址、人数、乘车日期、车次、票号、包装种类、件数、实际重量、声明价格、记事栏等相关信息,并熟练使用打印机打印票据,会复核运杂费。 2.计算机制包裹票

铁路货车统计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铁路货车统计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这次规章修订是近几次修订中变化最大的一次。修订(对2000年版统规而言)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 为适应全行业管理需要,新的《铁路货车统计规则》适用范围修改为全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铁路线路范围内货车统计及各铁路运输企业货车统计。引入“内用货车”概念,并将现在车、装卸车明确分别国家铁路、合资和地方铁路统计,同时分别部属货车、企业自备车和内用货车统计,便于三者之间统计数据合并。 1.货车统计适用变化。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凡在铁道部管辖的营业线、临时营业线范围内的货车统计制度,均按本规则办理;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公司可参照办量,指标口径必须一致”,改为了“凡在全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铁路线路范围内的货车统计及各铁路运输企业货车统计制度,均按本规则办理”。(P1)上述的统计范围的调整,其实在今年1月1日起就有所反映了。2007年底,部决定调整国家铁路统计范围(铁统计电〔2007〕56号),将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公司(包括铁路股份公司)运输生产经营指标纳入国家铁路进行统计,铁路局统计范围调整为包括现有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公司。 这里的“铁路运输企业货车统计制度”包括了专业运输公司货车

统计制度,目前,三个专业运输公司尚无货车统计报表上报任务,但在新规则第十二章原始记录第六十条货车加入、剔出资料(运报4–1)第六款中明确了“集装箱、特货、快运公司和大秦铁路公司根据配属货车的新造、资产移交、报废等情况编制‘货车加入、剔出资料’(运统4-1,为月度分日期数据),于次月5日前上报”。请三个专业公司注意遵照执行。这个规定最早可是追溯到2005年6月份印发的《关于改按铁路局实际占用现在车辆日数量计取货车使用费的通知》(铁办〔2005〕116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建立铁路现在车辆日统计制度,自2005年10月1日起,货车使用费的计取不再以18:00时点存有的货车数量为依据,改以铁路局实际占用货车时间(现在车辆日)为依据。(P84-86) 2.货车统计实行制度修改。将统规第一章总则第四条“铁路货车统计实行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制”改为“铁路货车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同时将主要职能修改为“铁道部统计中心负责全国铁路货车统计的规章制定、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各铁路运输企业要根据货车统计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机构和配备统计人员,按本规则要求编制、上报铁路货车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业务培训,实行统计监督”。(P1) 这一修改主要是基于2006年9月21日公布的《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部令第28号)。 3.货车统计范围变化。规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八条统计范围

(交通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规则精编

(交通运输)铁路旅客运输 统计规则

(交通运输)铁路旅客运输 统计规则

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规则 各铁路局,各合资铁路X公司,各地方铁路: 根据铁路改革和发展的需要,部对《铁路客货运输统计规则》中旅客运输统计部分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规则》,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规则自2002年1月1日起实行,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部、局旅客统计系统平稳过渡,决定新旧系统且行3个月: (1)现系统延续壹个季度:2002年第壹季度,各铁路局和合资、地方铁路X公司仍按现行报表制度上报1、2、3月份资料产生的报表,4月份资料起不再上报。 (2)新系统自报送2002年2月份资料起正式启用:自2002年1月起按新规章的要求收集原始信息,保管完好,1月份进行局内新系统的调试,自2月份资料起按新规章要求的报表格式正式上报报表,且补齐1月份新报表。(3)局间直接交换资料自1月份资料起按新格式交换。 2.各单位要抓好新规章的培训工作,正确理解新规章的要求。原始资料提供部门和使用旅客运输统计资料的单位都应严格贯彻新规章。 3.各单位要抓紧做好执行新规章的准备工作,确保新规章如期实施。 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铁路旅客运输统计是铁路统计系统的重要内容。为履行铁路行业管理职能,确保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质量,统壹全国铁路旅客运输统计范围、指标口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报告制度、统计资料提供标准,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结合铁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范围:国家铁路管辖的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客运段(列车段)、客运X公司、票务中心,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各级统计部门及使用旅客运输统计资料的单位。 第三条铁路旅客运输统计的基本任务是: 壹、建立适应铁路行业管理和运营管理所需要的旅客运输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 二、运用先进的统计手段,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提供反映铁路旅客运输状况的统计资料。 三、分析、揭示铁路旅客运输发展的规律性在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数量表现,阐明、预测铁路旅客运输发展的趋势、水平、结构、比例。 四、为国家制定铁路客运发展规划,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及铁路旅客运输运营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条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旅客运输统计实行逐级管理负责制。各级统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是: 壹、根据国务院关于铁道部职能配置的规定,铁道部统计中心对国家、合资、地方铁路的旅客运输统计实行归口管理,负责规章制定、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质量考核。受铁道部委托,各铁路局对管内的合资铁路X公司,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对各地方铁路X公司的运输统计工作均负有归口管理的责任,且制定统计范围、报告制度、指标口径、质量考核细则。铁路局受铁道部委托,对管内地方铁路X 公司的旅客运输统计进行业务指导。 二、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和本规则及有关规定,依法统计。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范本)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范本) Railway freight transport contract (1)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06757

交通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范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 条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第3 条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 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 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 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 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 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 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铁路包裹托运单范本

铁路包裹托运单 ┌──────────────────────────────────┐ │ ┌──────┐│ │铁路局│包裹票号码││ │ ├──────┤│ │包裹托运单│ ││ │ └──────┘│ │注│1.除包裹票票号及实际重量栏由车站填写外,其他各栏均由发货人填写│ ││清楚。 │ │意│2.每件包裹最大重量不得超过60公斤,最小体积不得小于0.01立│

││方米。 │ │事│3.危险品(爆炸、易燃、自燃、有毒、腐蚀性物品等)和限制运输物品│ ││。均不得按包裹托运。 │ │项│4.包裹的包装外部应写明发到站、发收货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5.个人托运人包裹,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 │,由旅客或发货人选择,并在托运单上注明。 │ │19年 月日│ ├───┬───────┬───────┬──────────────┤ │到站│站│经由│ 站│

├───┼───────┴───────┴───┬──────────┤ ││单位、姓名:│电话: │ │发货人 ├───────────────────┴──────────┤ ││详细地址: │ ├───┼───────────────────┬──────────┤ ││单位、姓名:│电话: │ │收货人 ├───────────────────┴──────────┤ ││详细地址: │ ├───┼────┬────┬────┬────┬────┬─────┤

│顺号│品名│包装种类│件数│实际重量│声明价格│记事│ ││││││││ ├───┼────┼────┼────┼────┼────┼─────┤ ││││││││ ├───┼────┼────┼────┼────┼────┤│ ││││││││ ├───┼────┼────┼────┼────┼────┤│ ││││││││ ├───┼────┼────┼────┼────┼────┤│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地重要组织部分.为加强专用线地管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制定本办法.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二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地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地畅通; .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地收费项目和费率; .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根据管理细则制定具体地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地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 第五条专用线地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管理,要在站长地领导下统一进行.专用线产权单位要为专用线货运员提供必要地工作条件. 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研究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质,总结经验,开展评比,进行奖惩,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专用线修建 第七条企业新建专用线地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万t. 第八条新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 既有线上,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万t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万t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 铁路主要繁忙干线地车站,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能力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 由企业新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地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研究规定. 第九条加强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地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地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减少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 第十条专用线地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地要求. 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地专用线,其作业条件必须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地需要. 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减少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逐渐减少,年运量不足万t地专用线,应积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修建专用线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铁路地运输、货运部门要参与方案地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运输管理 第十三条车站专用线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即企业办理运输地人员),均应经过铁路地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专用线办理地货物运输品类,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地规定.需要

铁路运输单位劳动生产率统计规则(铁统计[2011]148号)

铁路运输单位 劳动生产率统计规则 中华人民国铁道部 2011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铁路运输站段劳动生产率 (6) 第十二条直属车站、车务段、客运段劳动生产率 (6) 第十三条机务段劳动生产率 (12) 第十四条供电段劳动生产率 (15) 第十五条车辆段劳动生产率 (26) 第十六条工务(桥工)段劳动生产率 (36) 第十七条工务机械段(含客专基础设施维修基地)劳动生产率 (44) 第十八条电务段、通信段劳动生产率 (48) 第十九条快运分公司劳动生产率 (68) 第二十条特货分公司劳动生产率 (69) 第三章铁路局换算劳动生产率 (72) 第四章附则 (73) 附表1 铁路运输站段劳动生产率统计表 (74) 附表2 直属车站、车务段、客运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76) 附表3 机务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78) 附表4 供电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79) 附表5 车辆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86) 附表6 工务(桥工)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93) 附表7 工务机械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97) 附表8 电务段、通信段换算工作量台帐 (99) 附表9 快运分公司换算工作量台帐 (115) 附表10 特货分公司换算工作量台帐 (116) 附表11 铁路局换算劳动生产率统计表 (1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劳动经济信息管理,全面反映铁路运输劳动生产率水平,保证劳动统计资料的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铁路运输单位,包括部属、合资和地方铁路单位(以下简称铁路运输单位)。 第三条铁路运输单位劳动生产率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铁路运输基层站段(分公司)和主要生产组劳动生产率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 第四条铁路运输单位劳动生产率包括运输站段(分公司)劳动生产率和铁路局(公司)换算劳动生产率。 运输站段劳动生产率包括运输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运输主要生产组劳动生产率。 运输主要生产组:指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工作,按生产的特点和劳动对象的不同,由一定数量和技术等级的工人,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劳动集体。 换算劳动生产率:指按照铁路运输业联合劳动的特点,将铁路局主要生产组劳动消耗量和劳动成果与全路水平进行等效换算的劳动效率。 第五条本统计规则从业人员围及岗位分组,以现行《铁路劳动统计规则》和《铁路劳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为依据。 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时,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中的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他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计算运输主要生产组劳动生产率时,从业人员指各运输主要生产组围的在岗职工中的生产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中的生产人员。 第六条计算铁路运输单位劳动生产率,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计算劳动生产率所用的工作量与完成这些工作量的劳动消耗量相适应。 第七条计算铁路运输单位劳动生产率的各项工作量指标,必须取自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报表、技术履历簿、统计台账。完成的工作量(包括外委代办工作,不包括委外工作,也不包括备用设备、未安装设备和封存设备)按本规则规定的围填报。 第八条铁路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劳动生产率统计工作的领导,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如实提供统计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第九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规则和劳动统计报表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铁路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 第十条铁路运输单位有关部门,必须依照本规则向劳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提供劳动生产率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第十一条铁路单位及有关部门在使用劳动生产率统计资料时,应以劳动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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