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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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理妨害

自己所承认的观点,在道理上无法成立。 比如说“火不是热性的”,这一点不管是从现量 理)哪方面观察,都有理证的妨害,但如果说“火在名言

中是热性的”,那就没有以理妨害了。 所以,根据理论无法成立的就叫做“以理妨害”。(属于一种佛教术语,大家应该记住。)

法本P300第一段

2、他胜罪

或者叫根本罪。所谓“他胜”,就是守戒者在与罪业作战的过程中,彻底失败了,已经被罪业 战胜了。 《别解脱经》中,佛告诸比丘,若违反四种他胜罪中的任何一种,此比丘已彻底败于罪业足下。 若犯了他胜罪,此比丘不能与僧众共住、不能享用僧众的财产,必须摈除。

法本P302 最后一段 至P303第一段

3、恶作罪

虽然没有犯根本戒,但也造下了轻微的罪业,在心的相续中已经种下了恶业的种子、染上了恶 业的习气,这就叫做恶作罪。(也是一种专用名词)

法本P303第二段

4、五无间罪

堕入无间地狱的五种重罪,说于《入楞伽经》第五卷、 逆罪,谓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参考自《佛教哲学大词典》

真正的破和合僧,只有在佛陀在世时才会出现,现在不会有。但一般来讲,两个僧团之间不团 结,有些人在上师与上师之间说离间语,或在僧人与僧人之间搬弄是非,导致彼此的关系破裂,尤 其是有些居士经常喜欢讲一些是是非非,说很多流言蜚语,致使僧团内部很不团结,这种现象基本 上也属于造五无间罪。实际上,所有的僧团,不管是藏传佛教还是汉传佛教,所有的出家人都是释 迦牟尼佛的追随者,没有必要互相不团结。

“出佛身血”,由于佛陀已不在人间,真正出佛身血也不会发生,但如果对佛经、佛像不尊重, 以嗔恨心来毁坏,这些事情也接近于造五无间罪。

法本P306第二段 至P307第二段

5、学处

、名词解释:以理妨害

《入行论》第

他胜罪 恶作罪

16课学习笔记

五无间罪

学处

(眼、耳、鼻、舌、身明显感知)、比量(推

<俱舍论 > 第十七卷,亦称五无间业、五

指菩萨戒的每一条戒律。(别解脱戒的戒律叫“律仪”,密乘戒的戒律叫“誓言”,虽然提法各不相同,实际上都是戒律的意思。)

法本P301第二段

二、按照本论的观点,仅发愿要利益众生,是否就已经得到了菩萨戒?如果不是的话,那在什么情况下才得菩萨戒?

仅发愿要利益众生,就像心里面想要去拉萨,但实际行动一点也没有一样,这样没有任何仪轨的发心,只可以算是愿菩提心,还没有得到菩萨戒。

法本P298第一段

只有依靠仪轨在自相续中真正发了菩提心,“乃至获得佛果之前,我再也不害众生,一定要帮助众生”,有了这样一颗心,依靠仪轨受持,那就成了菩萨戒。从此以后,我们才属于大乘种性的人。

法本P299第二、三段我们可以同时受愿行菩提心吗?为什么?

根据印度论师《释论》中的观点,愿、行菩提心必须依靠仪轨来受,并且在同一时间内可以受。

“同一时间”是针对殊胜修行人而言,如果自己的根基不是特别殊胜,既没有智慧也没有悲心, 那不一定能同时受持两种菩提心。

对于一般的平凡人而言,应该先受愿菩提心,之后再受行菩提心,这样的次第比较合理。

所以,《释论》的观点是从殊胜补特伽罗的角度来解释的。

法本P292第五段至P293第一段

四、菩萨戒条中,哪些是你最容易犯的?你打算平时怎样护持这些学处?

(请结合自己的修行体会作答)

五、犯了菩萨根本戒以后,是否像违犯小乘别解脱戒那样不能恢复?对此,龙猛菩萨和无著菩萨各 有什么观点? 菩萨戒与其他戒律有一点不相同,如果犯了,可以重新受持。不过重新受持的方式,龙猛菩萨 与无著菩萨的观点各不相同。

无著菩萨的观点:犯了菩萨根本戒之后,可以重新受三次,三次过后不能再受,就像别解脱的 某些戒律一样; 龙猛菩萨的观点:违犯菩萨根本堕罪后,可以屡次受持。

法本P302第三段

六、请写出平凡人容易犯的八条定罪,并作具体解释。

1、于未修心众,宣说空性法;

在相续尚未成熟、不定种性的人面前宣讲“空性”,如果对方连皈依都不懂,你就给他讲《中

论》、最甚深的大圆满、最甚深的空性见,或者非要给他灌个顶不可。 虽然其他经论中没有明文规定,但自己需要想一想。

2、令诸佛教徒,退失圆菩提:

好,学大乘非常困难,要在多生累劫当中布施、持戒……多麻烦哪,还是学小乘吧! ”或者“你不 要学藏传佛教,念阿弥陀佛就可以了! ”这都会犯菩萨戒。

乘,有些人适合学小乘,如果一口咬定“你一定要学哪个法门”

3、尽舍别解脱,修行大乘法;

趋入大乘佛法,这样是可以的。但有些人明明是小乘根基,小乘戒律也守得相当好,你对他讲大乘 的功德,要求他一定要舍弃小乘戒律、小乘的见修行果,之后趋入大乘,如果这个人真这样做的话, 也是非常危险的。

所以,我们不要强迫别人一定要学《入菩萨行论》,如果这个人的根基还没有成熟,你强迫

地将他引进来也不一定起作用。

学习佛法应该有一个自由的空间,

实在不愿意学就不要强迫, 虽然可以对他讲一下这方面的

功德,但他原来的宗派、原来的戒律没有必要舍弃。

这种情况会不会犯菩萨戒,

有些佛教徒已经趋入了大乘菩提道,但你对他说:

“学大乘是没什么用的,一定要学小乘才

众生的根基千差万别,有些人适合学大

,这是非常危险的。

有些人在小乘当中,如果能够让他转为大乘根基的话, 对他宣说一些大乘的功德,让他逐渐

4、执说小乘法,不能断贪等,令他亦持此;

在一些执持小乘戒律、见解的人面前说: “你不要学小乘,它不能断除相续中的烦恼,你一

定要趋入大乘!”然后,自己舍弃小乘所有的法而受持大乘法,让别人也要舍弃小乘法,这样就犯了菩萨戒。

5、宣扬自功德,为利养恭敬,以语诋毁他;

自己本来没有任何功德,却在别人面前大肆宣扬,说“我的功德如何如何”,或者以嫉妒心

为了获得名闻利养去诋毁别人、说别人的过失。一些居士团体中,经常能听到很多是是非非,这个居士不好、那个居士不好,除了自己以外全部都是坏人,这种语言中自赞毁他的成分相当多,肯定会犯菩萨戒。

6、谓我深安忍,言说颠倒语;

自己明明知道没有大彻大悟,却大言不惭地说:“我已经开悟了”、“我通达了甚深法性”

“我获得了加行道、一地菩萨、八地菩萨的无生法忍”……这样信口雌黄地说大妄语、颠倒语,就是犯了第六条菩萨戒。

7、惩令惩沙门,三宝财行贿,以及受贿赂;

通过离间语的挑拨,让有权势的人惩罚沙门,令沙门取三宝的财物进行贿赂。离间者、有权

势者、行贿者如果受过菩萨戒,则已经毁犯了学处。

8、令舍弃寂止,修者诸受用,施于闻思者。

让住在寂静地方的修行人离开那里,去住大城市,如果没有特殊的必要,这是不合理的。还

有,将闻思者的财物供养给修行者,将修行者的财物供给读诵者或闻思者,这样也犯菩萨戒。

此等根本罪,众生大狱因。这些是平凡人易犯的八条根本罪。

法本P307第六段至P310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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