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作物种子纠纷的成因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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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作物种子纠纷的成因及防范
作者:吕晓诚
来源:《云南农业》 2020年第8期
吕晓诚
(禄丰县农业农村局,云南禄丰 651200)
我国2000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以来,随着农业执法部门及普法工作者对《种子法》的广泛宣传,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当农民遇到了种子纠纷的时候,已经意识到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近年来,农
作物种子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以禄丰县为例,禄丰县自2004年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以来,2004-2008年共调解种子纠纷案件4件,2008-2019年共调解种子纠纷案件89件,平均每年调解的种子纠纷案件7件以上。引起种子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种子发芽率低、种子品种纯度差和种子品种真实性等种子质量问题,同时农作物种植还受着不良
气候病虫害及种植管理水平等非种子质量的影响。相关部门必须重视种子纠纷问题的处理,纠
纷处理不当就容易引起群众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种子纠纷案件,对农
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相关内容
质量好的农作物种子在品种属性和播种品质这2个方面上都要满足要求。种子的品种属性
指种子的适应性、抗病性、抗倒性、丰产性以及品种的熟期、加工品质等性质。种子的播种品
质指种子的净度、发芽率、发芽势、活力及饱满健康度等性质。在《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中
要求种子质量必须在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4项指标上符合标准,只有在上述4项标准达
标才能算作是合格的种子。
二、引发农作物种子纠纷的各种原因
(一)非种子质量因素引发的种子纠纷
1.整地、施肥不当。如果整地工作不精细或者将胡萝卜种植在黏性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
胡萝卜就会出现分裂、分叉的问题。在玉米拔节的最后时期,如果施肥不当,会产生碳、氮代
谢不协调问题,会对糖类等物质向果穗运转和积累造成严重影响,并且营养物质过多会造成多
个雌花序发育成熟,最终形成多穗的问题。因此,如果整地、施肥工作管理不当就会影响农作
物收成,可能引起种子纠纷。
2.种植密度处理不当。每种农作物对种植密度的要求不一样。玉米的生长需要有充足的光
照和良好的通风,种植密度不当会导致玉米丰产性下降。如果玉米种植密度过大,就会出现叶
片相互遮挡现象,花粉就不能落到雌穗上,最终影响玉米的受精结实,导致结实率下降;密度
过小则影响亩穗数,进而影响产量。
3.温度及播期造成的影响。在玉米播种的过程中极易受到外界温度的影响,温度过低会影
响玉米出苗;播种时间过早,地温低,出苗慢,并且根系容易感染病菌;玉米生殖器官分化期
到抽雄开花期遭受异常高温危害,会使生殖器官受到损害,造成不育或部分不育。
(二)种子原因引起的种子纠纷
1.品种适应性不同。各种农作物都有着不同的生育期,并且需要不同的种植区域,如果农作物没有在适宜的区域种植,就会严重影响农作物的发育,影响产量。比如不能将短日照农作物种植在长日照地区,不能将中晚熟玉米种植在无霜期短的地区。只有经过国家或者省级审定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也要经过试验示范2年以上才能种植。
2.假种子。《种子法》中规定,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即为假种子。假种子会给农户农作物的种植造成严重影响,最终造成农户的财产损失。这些年,由于市场上可能有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套牌、套号违法生产种子,可能引起种子纠纷。
3.劣种子。《种子法》中规定,凡是符合下列情况的全是劣质种子:一是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二是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是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四是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五是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中对纯度、发芽率、净度和水分这4项标准都有严格要求,其中1项不符合标准就是劣质种子。在农作物种植中,使用种子的纯度不够或者发芽率过低,都会引起种子纠纷。还要注意的是,净度和水分这2项指标只有在播种前才能检查并被发现,一旦在播种出苗后,这2种指标就没有意义了。
4.误导、宣传、欺诈种植户。有的种子经营者会进行片面、夸大地种子宣传,误导、欺骗种子使用者或者不向种子使用者如实提供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技术要点;有的种子经营者不会告诉种子使用者品种的某地高发某种病等缺陷。
三、种子纠纷防范措施
农业主管部门在处理种子纠纷时,首先要厘清引起种子纠纷的原因,是有关种子质量引起的,还是非种子质量引起的。有关部门可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中的规定,组织育种、栽培、植保、检验等相关专家对种子进行鉴定,把造成损失的原因以及损失程度作出科学结论。
(一)非种子质量因素
如果造成种子纠纷的原因是非种子质量因素,而是因农户种植,管理不当造成损失,有关部门要对农户进行科学、公正、耐心地讲解或答复,并宣传相关种植技术。
1.如果是种子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按《种子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种子使用者给予赔偿。并按《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七十六条规定给予种子经营者相应处罚;如果种子经营者对种子使用者进行片面、夸大地种子宣传,误导、欺骗种子使用者或者不向种子使用者如实提供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技术要点,造成农作物减产或无收的,种子经营按规定对种子使用者给予赔偿。如果种子发芽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种子经营者将某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卖给种子使用者;种子经营者所卖种子的纯度不满足国家使用标准,最终导致植株性状不一,这些都属于经营者涉嫌经营假劣种子,种子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种子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对种子经营者予以处罚。
2.农户要选择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种植,推广种植主要农作物品种,要选经国家或本省审定通过,含有本区域种植的品种,切忌盲目种植未审品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要选经本地试种2年以上,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较好的品种。并且还要根据当地气候特点确定适宜播种期。
(二)种子质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