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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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状况的调查与思考村级干部是推动农村工作的主导力量,其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不仅关系到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最近,区委组织部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组成专门调查组,深入全区7个乡镇和14个村居,就去年税费改革后村级干部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展开调查。现

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现状及问题从调查情况看,尽管区、乡镇、村居三级在落实村级干部工资待遇上克服了许多困难,倾注了不少心血,但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执行标准不一。由于经济基础、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

差异性,各乡镇对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确定依据、标准、考核形式和发放方式也不尽相同。护城乡村级干部年工资待遇总额为8000元至11000元,东郊乡为6500元至8000元,南坪岗

乡为7500元至8000元,河伏镇为4500元至5500元,东江乡为6000元至7000元,丹洲乡为50 00元至6000元,芦山乡为3500元至5000元。村居内干部工资待遇一般分三个等次,每一等次月差额为20至30元不等。2、来源渠道不一。工资待遇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三个:上

级转移支付资金、村级集体企业收入以及招商引资、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产租赁等其他收入。集体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相对较多的村,工资待遇发放资金比较宽松,集体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薄弱的村则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的村级组织补助资金解决。如护城乡高车村,每年企业收入、厂房租赁收入、门面租金、征地补偿等村级集体收入20至40万元,工资待遇主要从这中间解决。而芦山乡大部分村集体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微乎其微甚至近乎空白,村干部工资待遇的发放则完全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到位程度不一。

各乡镇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实际到位程度存在着两极分化的情况,标准相对较低的远郊村拖欠村干部工资待遇严重,标准相对较高的近郊村反而能及时足额发放。据统计,全区88个村居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的村仅26个,占29.5%。截止去年年底,全区累计拖欠村级干部工资397万元。发放较好的乡镇仅有护城乡和东郊乡。护城乡除聚宝村拖欠19个月工资外,其余均已足额发放。东郊乡除和平村、赵家昏村拖欠44520元工资外,其余也均已发

放到位。南坪岗乡13个村中仅有7个村发放到位,还有6个村拖欠。河伏镇自20xx年起至今累计拖欠工资53.4万元,落实比例仅41。丹洲乡、东江乡、芦山乡无一个村完全落实工资待遇,拖欠时间长的达26个月,数额大的村达12.4万元。东江乡靳家湾村去年年终还是向乡财政借款5000元发的工资,芦山乡芦山村支部书记去年全年仅领取工资889元,占其核

定工资总额的18.2%。村级干部工资待遇标准的悬殊和实际到位程度上的两极分化所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一方面挫伤了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有的村干部因一年忙到头未领到几个工资,家人埋怨,邻里嘲讽,朋友调侃,因而不想干的心迹多有流露。拖欠数额大、拖欠时间长的有些村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另一方面形成了新的村级债务,不利于村级集体经济的良性发展。原因分析对拖欠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1、税费征缴有缺口,转移支付“打折扣”。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虽然大幅度减轻了,但上缴税费的积极性仍然没有提高,以致很大一部分村居无法将农业税费及时足额征缴到位。如芦山乡税费总额为286万元,去年实际从农户中征缴112万元,欠税61,21个村平均税费征缴缺口8.3万元。有些村对上没有完成任务,乡镇只好用一部分村级转移支付

资金抵缴税费任务。有些村居虽然对上完成了任务,但也不是直接从农户手中全额收取的,而是用村级集体收入填补了任务缺口或由村干部借款垫交税费。如东郊乡皇木关村去年税费缺口2万多元,由集体收入垫支完成任务。河伏镇青林村去年实收3万元,缺口4万多元,由村干部借款完成任务。税费征缴缺口的形成主要有四个方面因素,一是税费征缴环境差,对欠税户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二是部分村民间债务结零“明结实未结”,存在以债抵减税费现象;三是极少数特殊困难群体上缴税费有难度,影响整体征缴进度;四是到户的计税面积与上级核定计税面积不符以及抛荒影响,出现“有税无田或有田无税”的情况。2、村级经济负担重,致使“入不敷出”。目前,农村基层工作线长面广,管理费用面宽

额重,村级运转如履薄冰。一是组干部和退休干部工资开支。各个村都设有组长,部分村还设有妇女组长、党小组长,村居需要向这些人员支付一定的工资。如东郊乡黄金阁村,每年的组干部开支就达4万多元。有的乡镇退休村干部工资也需要村级负担。东江乡8个村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退休村干部就有70多人,按照每人200元/年的标准,需要资金14万元。二是报刊杂志订

阅费用。一般村居每年用于订阅各类报刊杂志的费用都在1500元以上。三是五保户供养开支。一个五保户一年的吃饭、穿衣和就医开支最低在700元以上,转移支付中五保户供养

每人每年406元的标准不足,其余部分由乡镇和村居贴补。四是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其它中心工作经费开支。护城乡聚宝村今年用于防汛、防非典和先教活动的开支就达2万多元。繁重的村级组织管理费用致使有限的可支配村级

财力显得捉襟见肘。3、超职数配备,造成“僧多粥少”。目前,各乡镇普遍存在超

职数配备村级干部的情况。去年农村税费改革中,转移支付体制核定的全区村级干部总数是294人,而目前实际在岗人数为439人,超职数配备145人。超职数配备村级干部既有主

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主观上,大多数村居认为上级核定的干部职数太少,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很大,忙不过来,村里愿意超职数配备干部。对此,乡镇党委也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客观上,村级干部是经过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产生的,选举的不确定性无法实现上级核定的职数要求,且支村两委换届选举与税费改革不是同步进行,而是在税费改革之前,税费改革时,支村两委已经依法选举产生,故无法以税费改革的要求指导村级干部职数配备。4、集体经济脆弱,“自补能力”较差。从目前已经落实干部工资待遇的村居来看,虽然也存在着税费收缴缺口大、包袱重、职数超等情况,但集体经济收入比较充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不足部分主要靠集体经济收入来补充。如南坪岗乡东风村,20xx年村集体纯收入46万元,支出38万元,其中村组干部和退休干部工资支出就有15万元,年终结余资金8万元。而集体收入来源少或近乎空壳的村,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除

了个别村借助外力增强“造血功能”外,有些村则只能依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若如特殊情况,正常运转便难以保障。如芦山乡芦山村,20xx年税费任务仅完成总额

1/3,转移支付资金仅拿回4398元,占核定指标的9.1%。而该村其他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日常工作运转只好由村干部垫支维持,村干部全年人均领取工资不足500元。对

策建议加强和规范村级干部工资待遇的管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极为关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以充分调动和维护好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区农村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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