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及改变工、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及改变工、商企业用房收租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京房管字[1984]第26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1984.05.31

【实施日期】198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

及改变工、商企业用房收租办法的通知

(京房管字[1984]第264号1984年5月31日)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

关于贯彻市政府1984年3月23日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问题和对工商企业等单位用房租金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发给你们,请布置给主管部门,自1984年7月1日起按照执行。

附:(1)《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略)

(2)《关于改变、对工、商企业等单位用房收租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3)《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问题的请示》

市政管理委员会并报伯平、百发副市长:

为贯彻执行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关于“商业、工业和其它企业部门的公房租金维持原标准不变,……只收租金,不管修房,一定3年不变”的决定,有几个具体问题报告如下:

一、执行这一决定的具体范围:凡属北京市的商业、工业和其它企业部门及其所属内部的俱乐部、礼堂、招待所、研究所、职工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街道办事处所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