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纪要是会议文件的一种,以下关于纪要的标题说法正确的是()。
A、标题需要写明会议名称与文种
B、标题需要写明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
C、标题需要写明会议名称、事由、文种
D、可在副标题中简要明确地解释中心思想
【答案】A
【解析】纪要的标题有三种形式:①由“机关名称+会议名称+文种”组成;②由“会议名称+文种”组成;③新闻式标题,即由正、副标题组成。正标题反映会以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副标题反映会议名称和文种。故选A。
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平等权
B、言论自由
C、宗教信仰自由
D、批评、建议和检举权
【答案】B
【解析】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它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选B。
3、公务员意识中一种强烈的行政责任感和自我评价的能力是()。
A、行政良心
B、行政规范
C、行政权力
D、行政信念
【答案】A
【解析】行政良心表现了公务员自我内在的责任感和良知。故选A。
4、全球气候变暖会导致的现象有()。
A、天山博格达峰雪线下降
B、东海出现黄海的鱼种
C、华北地区树枝提前发芽
D、喜马拉雅山针叶林带海拔高度降低
【答案】C
【解析】全球气候变暖使温度升高,会导致常年积雪雪线上升,A项错误。低温海域出现高温海域的鱼种,B 项错误。温带地区树种发芽提前,C项正确,当选。山地针叶林带海拔高度升高,D项错误。
5、下列关于超级稻的说法错误的是()。
A、1980年,日本人最早提出超级稻计划,又叫水稻超高产育种计划
B、我国超级稻计划始于1996年,由袁隆平院士主持,后历经波折,于1997年才得以重启
C、2014年,我国第四期超级稻亩产突破1000公斤
D、我国第五期超级稻攻关目标拟在2016年实现
【答案】D
【解析】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在长沙举行的湘江论坛上透露,他的团队正在准备启动第五期超级稻攻关,目标是每公顷16吨,即每亩亩产接近1100公斤,争取在2018年实现。D项当选。
6、根据公务员法,以下哪个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A、某街道派出所干警
B、市法院院长
C、省总工会机关办公室科员
D、省教育学院院长
【答案】D
【解析】A、B、C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项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从感觉和思想到物”与“从物到感觉和思想”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它属于()。
A、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B、唯心主义先验论与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对立
C、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D、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对立
【答案】B
【解析】“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观点承认了意识的第一性,属于唯心主义先验论;“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观点承认了物质的第一性,属于唯物主义反映论。故选B。
8、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感觉和思想到物”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它属于()。
A、辩证法与形成上学的对立
B、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C、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D、辩证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对立
【答案】B
【解析】“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观点承认了物质的第一性,是唯物主义反映论;“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观点承认了意识的第一性.是唯心主义先验论。两种观点是对立的。故本题答案选B。
9、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有效民事行为
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10、下列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
B、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C、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D、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答案】B
【解析】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