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1、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1、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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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2、申请表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管理规定。未按要求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4、病原微生物分类及名称、运输包装分类见卫生部制定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5、申请表可从卫生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e011117288.html,) 下载。

菌(毒)种

或样本

名称(中英文)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原件)

□3、接收单位出具的卫生部门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实验室资格证书》(复印件)

□4、接收单位出具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产品合格证书

□6、其它有关资料

菌毒种管理制度

菌毒种管理制度 目的:对本公司用于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菌毒种的分离、检定、申购、保存、保管、领用、销毁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确保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研发、生产和检定用的细菌、支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毒等。 职责:试验室专人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公司管理层批准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申购、领用及销毁的审批。 规程: 1、总则 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研发、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为四类。 1.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1.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牛物。 1.3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1.4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2、菌毒种的来源 菌毒种按照使用途径,分为:研发用、生产和检定用。 2.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的来源 2.1.1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1.2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备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菌毒种 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 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 2.1.3各使用公司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2.1.4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 2.2研发用菌毒种 2.2.1应用基因工程技术,研发人员设计目的基因,将目的基因重组到质粒,将重组的质粒导入宿主细胞中使其表达,从而产生所需要的蛋白。 2.2.2研发人员应做好菌毒种的研究资料 2.2.2.1菌(毒)种的来源、特性和鉴定资料 2.2.2.1.1菌(毒)种的来源、可用于生产的研究资料或者证明文件、历史(包括分离、鉴定和减毒等),特性和型别、对细胞基质的适应性、感染性滴度、抗原性、免疫原性、毒力(或者毒性)及保护力试验等研究; 2.2.2.1.2详细说明基因治疗所用的目的基因及其来源(尤其是有否涉及国内外专利问题,应有专利查询资料),

感染性标本的采样、储存、运输的具体操作方法

感染性标本的采样、储存、运输的具体操作方法所有的采样工作都必须根据疾病的特点,在严格做好防护的基础上进行。常见传染病需采集的标本见表1 表1 常见传染病需要采集的标本种类 序号传染病采样种类 1 白喉鼻咽拭子,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 2 百日咳鼻咽拭子,全血 3 甲肝粪便,血清 4 乙肝血清 5 丙肝血清 6 戊肝粪便,血清 7 布病血清 8 不明原因肺炎咽拭子,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 9 风疹咽拭子,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 10 霍乱粪便,呕吐物 11 AFP 粪便 12 克雅氏病血清,脑脊液 13 流感咽拭子 14 流行性出血热血清 15 流脑全血,脑脊液、瘀点(斑)组织液 16 流行性腮腺炎血清,唾液 17 乙脑血清,脑脊液 18 麻疹咽拭子,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

19 疟疾全血,指尖、耳垂血血涂片 20 人感染H7N9禽流感咽拭子,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 21 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全血 22 手足口病粪便,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疱疹液,脑脊液 23 细菌性痢疾粪便 24 猩红热咽拭子 25 埃博拉出血热急性期、恢复期双份血清 (一)呼吸道标本的采集(如不明原因肺炎) 1(采样器材 拭子、压舌板、塑料瓶、采样杯或器皿、15ml 的离心管、移液管、注射器、10ml真空取血管、冰壶、采样运输管、有生物安全标志或标有“感染性物质”的外包装容器(见图1);其他:酒精灯、剪刀、纸漏斗、酒精、碘酒、吸耳球、塑料袋、记号笔、标签、登记表等。 (采集方法 2 (1)鼻拭子(上呼吸道):将棉签轻轻插入鼻道内鼻腭处,停留片刻后缓慢转动退出。以同一拭子拭两侧鼻孔。将棉签浸入4-5 ml采样液的管中,尾部弃去。然后,塞紧或盖好管盖。 (2)咽拭子(上呼吸道):用棉签用力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见图2),同样将棉签头浸入4-5 ml采样液的管中,尾部弃去,塞紧或盖好管盖。注:亦可将鼻、咽拭子收集于同一采样管中,以便提高分离率,减少工作量。 (3)鼻洗液(上呼吸道):患者取坐姿,头稍后仰,用移液管将5ml生理盐水注入一侧鼻孔,嘱患者同时发K音以关闭鼻腔。然后让患者低头使生理盐水流出,用平皿或烧杯收集洗液。重复此过程洗两侧鼻孔。

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 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

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 (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 (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细菌的感染与致病机制

第五章细菌的感染与致病机制 1.什么是柯赫法则?如何从分子水平解释柯赫法则? 答:柯赫法则是确定某种细菌是否具有致病性的主要依据,其要点是,第一,特殊的病原菌应在同一疾病中查见,在健康者不存在;第二,此病原菌能被分离培养而得到纯种;第三,此纯培养物接种易感动物,能导致同样病症;第四,自试验感染的动物体内能重新获得该病原菌的纯培养。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基因水平的柯赫法则”应运而生。取得共识的有一下几点:第一,应在致病菌株中检出某些基因或其产物,而无毒力菌株中无。第二,如有毒力菌株的某个基因被破坏,则菌株的毒力应减弱或消除。或者将此基因克隆到无毒菌株内,后者成为有毒力菌株。第三,将细菌接种动物时,这个基因应在感染的过程中表达。第四,在接种动物检测到这个基因产物的抗体,或产生免疫保护。该法则也适用于细菌以外的微生物,如病毒。 2.如何确定某种细菌具有致病性? 答:细菌是否具有致病性主要从细菌所具有的毒力来考虑。细菌毒力的表示方法很多,最具实用的是半数致死量和半数感染量。半数致死量是指能使解中的实验动物在感染后一定时限内死亡一半所需的微生物量或毒素量。半数感染量某些病原微生物只能感染实验动物、鸡胚或细胞,但不引致死亡,可用ID50来表示其毒力。 4.什么样的细菌能内化入胞?意义何在? 答:内化作用指某些细菌粘附于细胞表面之后,能进入吞噬细胞或非吞噬细胞内部的过程。内化作用对细胞的意义在于,细胞通过这种移位作用进入深层组织,或进入血液循环,细菌借以从感染的原发病灶扩散至全身或较远的靶器官。宿主细胞为进入其内的细菌提供了一个增殖的小环境和庇护所,使细菌逃避宿主免疫机制的杀灭。 5.胞外蛋白酶有何致病作用?举例说明. 答:胞外蛋白酶本身无毒性,但在细菌感染的过程中有一定作用。例如: (1)血浆凝固酶:大多数致病性金黄色葡萄球菌能产生一种血浆凝固酶(游离血浆凝固酶),能加速人或兔血浆的凝固,保护病原菌不被吞噬或免受抗体等的作用。凝固酶是一种类似凝血酶原的物质,通过血浆中的激活因子变成凝血样物质后,才能使血浆中的纤维蛋白原变为纤维蛋白因而血浆凝固。金黄色葡萄球菌还产生第二种血浆凝固酶(凝聚因子),结合在菌细胞上,在血浆中将球菌凝集成堆,无需血浆激活因子,而是直接作用于敏感的纤维蛋白质。在抗吞噬作用方

菌毒种的管理

菌种、毒种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本中心菌、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3.职责 3.1相关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3.2科室必须指定2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3.3科室负责人负责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核。 3.4技术管理层批准本中心实验室一、二类菌、毒种的出入库和向上级索取及对下级发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报送及入库 4.1.1当地所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报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1.2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2人参加。 4.1.3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4.1.4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4.1.5菌、毒种入库时,2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4.2日常管理 4.2.1保管人员应由2名检验人员组成。 4.2.2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HJK/JL-20)。 4.2.3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应做到三专(专室、专柜、专锁)。 4.2.4菌、毒种库应由2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未经各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4.2.5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6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HJK/JL-20)。 4.2.7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HJK /JL-20)。科室须将变异及死亡的一、二类菌、毒种通报技术管理层。 4.3索取、领用和发放 4.3.1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HJK /JL-21),科室负责人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方可索取、领用和发放。

《中国药典》2020版—生物 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寸 逮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 总 崎司心如喙硝怼五侧咙 中国 药典 2015 年版 'r X/ a 、 .i 生物 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 、总则 瓜众酱未l 京咋、 之菌气 旨直接 用千 众 勹扣) 原体、立克次体或病沥等, / \ 堇霪崎和概鳍扣哥霾 菌甜种。菌讲种按中国《人间传染的病原做生 基础l 分类. ` } 生产和检定用卤诽种,包 旦 竺 立巴 巴 竺 覂 豐 : 问:源途径 归合法恩 喜了匣王 兽药品监 督管理 部门 3. 生物制品 生产用菌 群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l 。 原 始种子应验明其历史、来 巠[ 玉 物学特正 从飞扫 子传代和扩增 后保存的为主种子批。从主种子批传代 和扩增后保存的为工作种子批,工作种子批用于生产 疫苗$ 工作种子批的 生物学特性应与原 始种子一致, 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耍求保管、检 定和使用。由主种子批或工作种子批移出使用的团毒 种无论开瓶与否,均不得再返回贮存。生产过程中应 规定各级种子批允 许传代的 代次, 并经庙; ] 袖笱品 督管理部门批准. \ ____________ 响扛诸卸卢渴沁 L 二一二J 4. 免谣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 的相关规定。 5. 各生产单位质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霉种施行 统一管理。 二、菌毒种登 记程序 1. 由国家菌群种保藏机构统 一编号的曲 碍种, 使用立不得更改及仿冒. 记录菌毒种的学名、株名、历 史、来 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 冻飞屈面而 数证。在保 管过程中 ,几 石 代: 冻弁邕生 生』 竺 竺巴 竺 巳卫 巫 堕,并 定期核对库存 :::三;三原般后三:定基体物::户::;基: 1.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 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 微生物,以及 中国尚未发现或者已 经宜布消灭的微生物 . 2.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 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 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I

第七章微生物的感染与致病

第七章微生物的感染与致病 [内容提要]细菌是否有致病性,经典的依据是柯赫法则,近年来提出的分子水平的柯赫法则对此标准作了补充和完善。就某种病原菌而言,其致病性一般通过测定LD50来定量。细菌的致病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毒力因子,包括侵袭力与毒素,以及毒力因子的分泌系统。侵袭力导致病原菌在机体内定殖、突破机体的防御屏障、内化作用、繁殖与扩散。毒素有外毒素与内毒素之分,外毒素是具有特异性毒性作用的蛋白质,典型结构为A-B亚单位的聚体。内毒素为LPS的类脂A,耐热,具致热作用等。细菌致病性的现代观点是将病原菌、宿主及二者的相互的作用综合考虑,纠正了只调节细菌本身的片面性,是认识的深化。细菌的毒力可用人工的方法增强或减弱,并受到温度、离子浓度等多种环境因子的调节。 感染(infection)是指病原微生物在宿主体内持续存在或增殖。发病(disease)表示病原微生物感染之后,对宿主造成明显的损害。病原菌(pathogenic bacteria)是指那些导致机体发病的细菌。是一群高度特化了的微生物,为了自身的生存,已适应而且必须在宿主生物体内持续存在或增殖,有时可造成宿主发病。 从进化关系来看,病原菌是由非病原菌演变而来,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就病原菌的生活方式而言,绝大多数病原菌是寄生性的,又可分为专性寄生和兼性寄生两大类。另有一些是寄居性的,在正常情况下对寄主不呈现致病作用,如动物肠道的大肠杆菌、皮肤上的化脓性链球菌等,当动物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致病,称为条件性病原菌或机会性病原菌。还有少数是腐生性的,是在死物上生长繁殖产生毒素,毒素以食物等为媒介进入人和动物体而致病,如肉毒中毒等毒素性食物中毒等,称其为腐生性病原菌。 微生物学研究侧重于感染。因为感染的范围更广,发病仅仅是感染可能出现的后果之一。感染不一定都导致发病,而发病则离不开感染。如将防治传染病的重点转移到预防感染,则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第一节细菌的致病性和毒力 病原菌能否引起宿主疾病取决于它们的致病性和毒力。 一定种类的病原菌,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在特殊的宿主体内引起特定疾病的能力称为致病性(pathogenicity)。细菌的致病性是针对宿主而言,有的仅对人致病,有的则仅对某些动物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一、总则 本规程所称之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 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类。 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原始种子批(Primary Seed Lot)应验明其记录、历史、来源和生物学特性。从原始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 为主种子批(Master Seed Lot)。从主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为工作种子批(Working Seed Lot),工作种子批用于生产疫苗。工作种子批的生物学特性应与原始种 子批一致,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生产过程中应 规定各级种子批允许传代的代次,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菌毒种的传代及 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 毒种施行统一管理。二、菌毒种登记程序 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各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 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 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传代、 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 时进行检定。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三、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分类(见本规程附录)以《人间传染的病 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 将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分为四类: 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 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 动物严重疾病, 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3、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 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 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四、菌毒种的检定

细菌的致病性与感染练习题

细菌的致病性与感染练习题 一、填空题 1.构成细菌毒力的物质基础是和。 2.荚膜本身没有毒性作用,但具有、和的作用。 3.菌毛属于细菌的侵袭力,主要作用是于易感细胞表面。 4.细菌的侵袭性物质包括和。 5.细菌的致病因素除了毒力外,还与和有关。 6.感染的来源(传染源)包括和。 7.外毒素的化学成分为,内毒素的化学成分。 8.显性感染根椐病情缓急不同,可分为和,根据感染的部位及性质不同可分为和。 二、单项选择题 1.在感染过程中能协助病原菌抗吞噬或扩散的是() A.外毒素 B.内毒素 C.菌毛 D.侵袭性酶 E.芽胞 2.毒性强,具有选择性毒害作用的是() A.荚膜 B.菌毛 C.鞭毛 D.内毒素 E.外毒素 3.内毒素的毒性成分是() A.特异性多糖 B.脂多糖 C.脂质 A D.脂蛋白 E.核心多糖 4.能被甲醛脱毒成类毒素的物质是() A.外毒素 B.内毒素 C.透明质酸酶 D.血浆凝固酶 E.溶纤维蛋白酶 5.病原菌致病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细菌的() A.基本结构 B.特殊结构 C.毒力 D.侵入门户 E.侵入数量 6.与细菌粘附作用有关的物质是() A.荚膜 B.菌毛 C.鞭毛 D.芽胞 E.侵袭素 7.与细菌致病性无关的物质是() A.菌毛 B.荚膜 C. 异染颗粒 D.脂多糖 8.与内毒素作用无关的是() A.发热反应 B.白细胞反应 C.肌肉松驰性麻痹 D.DIC E.休克 9. 病原菌侵入血流,并在其中生长繁殖,产生毒素,引起严重的全身中毒的症状称为() A.毒血症 B.脓毒血症 C.菌血症 D.败血症 10.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是()

A.抗毒素 B.类毒素 C.内毒素 D.外毒素 E.抗生素 11.能引起内毒素休克的细菌成分是() A.菌体抗原 B.鞭毛抗原 C.脂蛋白 D.脂多糖 , E.肽聚糖 12.具有毒性作用,只有在菌体裂解后才能释放的物质是() A.外毒素 B.内毒素 C.类毒素 D.细菌素 E.抗毒素 13.对某一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或免疫力低下的人称为() A.病人 B.带菌者 C.带毒者 D.易感者 E.带虫者 14.隐性感染者携带某些病原体,但不出现临床症状,称为() A.健康携带者 B.恢复期携带者 C.病人 D.易感者 E.不感染 15.属于危险传染源的是() A.病人 B.恢复期带菌者 C.健康带菌者 D.恢复期带毒者 E.隐性感染者 16.属于内源性传染的是() A.病人传染 B.带菌者传染 C.空气传染 D.带菌的动物传染 E.潜伏感染 17.下列属于侵袭性酶的是() A.蛋白酶 B.淀粉酶 C.透明质酸酶 D.麦芽糖酶 18.病原菌不侵入血流,但其在局部产生的毒素侵入血流引起特殊的中毒症状,称为() A.毒血症 B.脓毒血症 C.菌血症 D.败血症 E.内毒素 19.原核细胞型生物不包括: A真菌B细菌C支原体D立克次体 20 . 细菌所具有的细胞器有: A高尔基体B核糖体C纺锤体D线粒体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 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实验室对菌种、毒株的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检验工作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检验工作者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编写。 1.3分类 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险品泄露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泄露、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感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菌种泄露事件:主要包括标准菌株、室间质评菌株、临床标本的菌株。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室菌种、毒株泄露的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构架 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医疗部指挥协调,处理菌株泄露的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构架 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副书记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的应急管理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疗部。 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下图、)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科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菌种泄露

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条例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5号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是指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管理工作。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按照本规定进行运输管理。 第四条运输第三条规定的菌(毒)种或样本(以下统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

或样本),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运输。 第五条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以及生物制品生产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第六条申请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一)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四)本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 (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接收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 (三)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第八条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6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九条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

2020年(生物科技行业)微生物的感染与致病

(生物科技行业)微生物的 感染与致病

第七章微生物的感染和致病 [内容提要]细菌是否有致病性,经典的依据是柯赫法则,近年来提出的分子水平的柯赫法则对此标准作了补充和完善。就某种病原菌而言,其致病性壹般通过测定LD50来定量。细菌的致病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毒力因子,包括侵袭力和毒素,以及毒力因子的分泌系统。侵袭力导致病原菌在机体内定殖、突破机体的防御屏障、内化作用、繁殖和扩散。毒素有外毒素和内毒素之分,外毒素是具有特异性毒性作用的蛋白质,典型结构为A-B亚单位的聚体。内毒素为LPS的类脂A,耐热,具致热作用等。细菌致病性的现代观点是将病原菌、宿主及二者的相互的作用综合考虑,纠正了只调节细菌本身的片面性,是认识的深化。细菌的毒力可用人工的方法增强或减弱,且受到温度、离子浓度等多种环境因子的调节。 感染(infection)是指病原微生物在宿主体内持续存在或增殖。发病(disease)表示病原微生物感染之后,对宿主造成明显的损害。病原菌(pathogenicbacteria)是指那些导致机体发病的细菌。是壹群高度特化了的微生物,为了自身的生存,已适应而且必须在宿主生物体内持续存在或增殖,有时可造成宿主发病。 从进化关系来见,病原菌是由非病原菌演变而来,它们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就病原菌的生活方式而言,绝大多数病原菌是寄生性的,又可分为专性寄生和兼性寄生俩大类。另有壹些是寄居性的,在正常情况下对寄主不呈现致病作用,如动物肠道的大肠杆菌、皮肤上的化脓性链球菌等,当动物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致病,称为条件性病原菌或机会性病原菌。仍有少数是腐生性的,是在死物上生长繁殖产生毒素,毒素以食物等为媒介进入人和动物体而致病,如肉毒中毒等毒素性食物中毒等,称其为腐生性病原菌。 微生物学研究侧重于感染。因为感染的范围更广,发病仅仅是感染可能出现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实验室对菌种、毒株的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检验工作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检验工作者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编写。 1.3分类 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 (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险品泄露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泄露、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感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菌种泄露事件:主要包括标准菌株、室间质评菌株、临床标本的菌株。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室菌种、毒株泄露的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构架 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医疗部指挥协调,处理菌株泄露的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构架 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副书记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

的应急管理小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疗部。 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下图4.1、4.2)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对检验科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预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1菌种泄露

临床实验室常见感染性物质处理原则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张国军 写在课前的话 本课程详细介绍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相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原则,着重强调了医疗废物的包装、贮藏等注意事项,阐述了应急情况紧急处理方法。对于临床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起到指导作用。 一、医疗废物相关介绍 (一)医疗废物概述 1 、医疗废物的定义: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包括:( 1 )感染性废物( 2 )病理性废物( 3 )损伤性废物( 4 )药物性废物( 5 )化学性废物 2 、实验室中的废弃物:主要为感染性废弃物 包括:( 1 )实验室培养物、可能为污染源的送检标本(如血液,各种体液,排泄物); ( 2 )在标本采集时与感染病人有接触的组织(棉签)等物品; ( 3 )沾有人的组织或液体的锐器(如针头、输液器、解剖刀、小刀子、刀片、剪刀和碎玻璃等废弃物),在医疗废物中占的比重较大,是最为主要的医疗废物之一。 (二)国际标准 ( 1 )《巴塞尔公约》已将部分医疗废物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首位。 ( 2 )国际上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总体原则:

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警示标记;密闭包装与运输、贮存、无害化处置的整个 流程实行全过程严格控制。 二、废物处理相关的法规制度 (一)制度法规: 1 、分类: ( 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 ( 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 ( 3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 4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国家环保总 局、卫生部 ( 5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1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 2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性废物,在收集运送之前是否需要进行特殊处理? (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要求:

微生物检验微生物的致病性与感染

第七章微生物的致病性与感染 本章考点: 1.概述 (1)微生物致病性 (2)感染与感染性疾病 2.微生物与宿主的关系 (1)寄生 (2)病原体 (3)正常菌群 (4)菌群失调 (5)机体对病原体的对抗力 (6)抗细菌免疫 3.细菌的致病物质及其作用 (1)细菌表面成分 (2)细菌进入宿主细胞过程与归宿 (3)细菌的毒力 (4)细菌的侵入数量 (5)细菌的侵入门户与感染途径 (6)细菌感染的来源与类型 4.机体的抗菌免疫 概念与类型 5.病毒的感染与免疫 (1)概念 (2)细菌对病毒感染的反应 (3)免疫病理损伤 (4)病毒侵入途径与传播 (5)抗病毒免疫 6.感染的种类与类型 (1)传染性与非传染性感染 (2)外源性与内源性感染 (3)社会感染与医院感染 7.感染的临床征象:病症与症状 (1)病程发展阶段 (2)常见症状与体征 8.微生物感染的防治原则 (1)微生物感染的免疫防治 (2)微生物感染的化学防治 一、概述 (一)微生物致病性 指微生物引起感染的能力。一种病原体的致病性有赖于它的侵袭宿主并在体内繁殖和抵御宿主抵抗力

而不被其消灭的能力。微生物致病性有种属特征,致病能力强弱的程度称为毒力。毒力常用半数致死量(LD50)或半数感染量(ID50)表示。 (二)感染与感染性疾病 外源性病原微生物或内源性条件致病性微生物侵入宿主后,进行生长繁殖,释放毒性物质或致体内生态环境失调等引起机体病理过程,称为感染,是一种微生物的致病力与宿主抵抗力相互作用的过程。能够接受其他任何生物体存在的机体称宿主。病原体突破宿主的抵御功能,定植在机体一定部位,顽强的增殖并扩散、蔓延,产生临床症状和疾病,称为感染性疾病。 (三)微生物与宿主的关系 (1)寄生 是生物体共生关系中的一种状态,是微生物得利而机体受害的一种生活关系。共生包括互生、共栖和寄生。 (2)病原体 是引起机体感染而致病的微生物。 (3)正常菌群 人体的体表及与外界相通的腔道寄居着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微生物,在一定条件下,微生物与宿主、微生物与微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依赖,长期适应,处于微生态平衡。正常定植于人体各部位的细菌群称为正常菌群。正常菌群对构成生态平衡起重要作用,包括生物拮抗,促进机体免疫,与衰老有关,合成维生素和细菌素。 条件致病菌或机会致病菌,在一定条件下使免疫功能低下宿主、老人、新生儿及慢性消耗性疾患和重危病人等发生感染。 (4)菌群失调 由于宿主、外环境的影响,导致机体某一部位的正常菌群中各种细菌出现数量和质量变化,原来在数量和毒力上处于劣势的细菌或耐药菌株居于优势地位,在临床上发生菌群失调症或称菌群交替症。 二、细菌的致病性 细菌能引起疾病的性质,称为致病性或病原性。能使宿主致病的细菌称为致病菌或病原菌。病原菌的致病作用,与其毒力强弱、进入机体的数量,以及是否是侵入机体的适当门户和部位有密切的关系。 (一)细菌的毒力是指病原菌致病性的强弱程度。构成毒力的物质基础主要包括侵袭力和毒素。 1.侵袭力:侵袭力是指病原菌(包括条件致病菌)突破机体的防御能力,侵入机体,在体内生长繁殖、蔓延扩散的能力。主要包括菌体表面结构和侵袭性酶类。 (1)菌体表面结构:主要包括荚膜及其他表面物质。荚膜具有抵抗吞噬细胞的吞噬及体液中杀菌物质的作用。有些细菌表面有类似荚膜的物质(比荚膜要薄),如微荚膜、Vi抗原、K抗原等,都具有抗吞噬、抵抗抗体和补体的作用。 (2)菌毛:多种革兰阴性菌具有菌毛,通过其与宿主细胞表面的相应受体结合而粘附定居在黏膜表面,有助于细菌侵入。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 一、总则 1 本规程所称之菌毒种,系指直接用于制造和检定生物制品的细菌、立克次体或病毒等,以下简称菌毒种。菌毒种按《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分类。 2 生产和检定用菌毒种,包括DNA重组工程菌菌种,来源途径应合法,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保存、检定及分发。 3 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应采用种子批系统。原始种子批(Primary Seed Lot)应验明其记录、历史、来源和生物学特性。从原始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为主种子批(Master Seed Lot)。从主种子批传代和扩增后保存的为工作种子批(Working Seed Lot),工作种子批用于生产疫苗。工作种子批的生物学特性应与原始种子批一致,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应按各论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生产过程中应规定各级种子批允许传代的代次,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 菌毒种的传代及检定实验室应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5 各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菌毒种施行统一管理。 二、菌毒种登记程序 1 菌毒种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统一进行国家菌毒种编号,各单位不得更改及仿冒。未经注册并统一编号的菌毒种不得用于生产和检定。 2 保管菌毒种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建立详细的总账及分类账。收到菌毒种后应立即进行编号登记,详细记录菌毒种的学名、株名、历史、来源、特性、用途、批号、传代冻干日期和数量。在保管过程中,凡传代、冻干及分发,记录均应清晰,可追溯,并定期核对库存数量。 3 收到菌毒种后一般应及时进行检定。用培养基保存的菌种应立即检定。 三、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分类(见本规程附录) 以《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基础,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分为四类: 1、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2、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

细菌的致病性与感染

第19章细菌的致病性与感染 中央电大农林医药学院唐已婷 【学习建议】 第19章是细菌学部分的重要章节,介绍了细菌致病性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这章内容,我们对细菌致病性的有关因素、包括细菌和机体两方面的各种因素,应有一个整体认识。细菌方面最重要的因素是细菌的毒力。我们应掌握细菌毒力、侵袭力的构成因素(物质基础)、内毒素和外毒素的来源、特点及毒性作用、重要的侵袭性酶类的名称、毒性作用及来源、以及菌血症、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的概念。熟悉感染的类型、感染的来源和侵入途径。了解细菌毒素的作用机制。 【重点难点】 一、细菌的致病性 细菌侵入宿主机体生长并引起宿主疾病的性能称为致病性。具有致病性的细菌称为致病菌或病原菌。不同的致病菌引起机体不同的病变,比如:结核杆菌引起结核病、伤寒杆菌引起伤寒、痢疾杆菌引起痢疾。因此,致病性表示了细菌的种的特征。 细菌是否具备致病性取决于2点:(1)细菌是否具有侵袭力,可以突破机体的防御机能在体内定居及生长繁殖。(2)细菌是否能产生毒性代谢产物造成宿主组织细胞的损伤。这2点即构成了细菌的毒力。 细菌侵入后是否一定引起机体患病?即致病性能否实现,虽主要决定因素是细菌的毒力,但还取决于细菌的入侵数量、合适的入侵途径、以及机体的免疫状态。毒力强的细菌比如结核杆菌,经呼吸道吸入,只要1-10个细菌就可以引起疾病,最常引起的是肺结核。而伤寒杆菌经口食入,需要约10万个细菌才引起疾病。破伤风杆菌虽然可以引起死亡率很高的破伤风,但必须是经有厌氧环境的伤口感染,如果是经口食入则不引起感染。机体的免疫功能正常时,很多感染通常不出现症状,以隐性感染为主。而机体免疫功能下降或缺陷时,甚至体内正常菌群也可引起严重感染。如艾滋病患者,常常死于条件致病菌引起的机会感染。 二、细菌的毒力 毒力表示的是细菌致病性的强弱程度,可以用半数致死量(LD50)或半数感染量(ID50)来表示毒力的强弱。不同种类的细菌由于细菌的结构、代谢能力和毒性产物的不同,毒力有很大差异。即使是同种细菌不同菌株之间,毒力也有差异。比如大肠杆菌、白喉杆菌都有产毒株和不产毒株之分。 细菌毒力主要与细菌侵袭力和细菌毒素有关。 (一)侵袭力主要与菌体表面结构和侵袭性酶有关。 1.菌体表面结构:与侵袭力有关的菌体表面结构主要有两类: (1)具有粘附作用的表面结构――菌毛(G-菌)和膜磷壁酸(G+菌)等。

病原微生物第7章 细菌的感染与免疫习题与答案

第 7章细菌的感染与免疫 一、选择题 【A型题】 1.化脓性细菌在机体血液中大量繁殖产生毒素,并随血流到达其他器官,产生性的化脓性病灶称为: A.菌血症 B.脓毒血症 C.内毒素血症 D.毒血症 E.败血症 2.下列结构中,与细菌侵袭力有关的是: A.芽孢 B.荚膜 C.细胞壁 D.中介体 E.核糖体 3.内毒素的毒性部分为: A.核心多糖 B.特异性多糖 C.LPS D.脂质 A E.脂蛋白 4.类毒素的特点是: A.有抗原性,无毒性 B.无抗原性,有毒性 C.无抗原性,无毒性 D.有抗原性,有毒性 E.有半抗原性,而无毒性 5.脑膜炎球菌侵入血流,大量繁殖产生内毒素,引起全身严重中毒症状为: A.菌血症 B.败血症 C.毒血症 D.脓毒血症 E.以上都不是 6.潜伏感染与隐性感染的区别是: A.潜伏感染有传染性,而隐性感染无传染性 B.潜伏感染无免疫力产生,而隐性感染则有免疫力产生 C.潜伏感染无传染性,而隐性感染有传染性 D.潜伏感染有免疫力产生,而隐性感染则无免疫力产生 E.潜伏感染多见于病毒感染,而隐性感染多见于各种病原微生物感染 7.能引起内毒素性休克的细菌成分是: A.肽聚糖 B.磷壁酸 C.LPS D.O 抗原 E.荚膜多糖 8.不同细菌产生的内毒素引起毒性效应大致相同,其原因是内毒素毒性成分: A.化学组成基本相似 B. 受体基本相似 C. 抗原性基本相似 D.无抗原性 E.以上都不是 9.细菌的黏附素是指: A.有黏附作用的细菌特殊结构 B.革兰阴性菌的菌毛 C.革兰阳性菌的膜磷壁酸 D.其受体为 D-甘露糖 E.具有黏附作用的细菌表面蛋白质 10.毒性最强的外毒素是: A.破伤风溶血毒素 B.肉毒毒素 C.产气荚膜杆菌ε毒素 D.产气荚膜杆菌α毒素 E. 破伤风痉挛毒素 11.由外毒素制备类毒素所用甲醛浓度为: A.0.1%~0.2% B.0.2%~0.3% C .0.3%~0.4% D.0.4%~0.5% E.0.5%~0.6% 12.产生潜伏感染的细菌是: A.结核杆菌 B.脑膜炎球菌 C.痢疾杆菌 D.链球菌 E.白喉杆菌 13.易出现带菌状态的细菌是: A.白假丝酵母菌 B.链球菌 C.白喉杆菌 D.产气荚膜杆菌 E.肺炎球菌 14.易发生脓毒血症的细菌是: A.痢疾杆菌 B.链球菌 C.脑膜炎球菌 D.金黄色葡萄球菌 E.伤寒杆菌 15.破伤风梭菌可引起下列哪种全身感染类型? A.菌血症 B.毒血症 C.败血症 D.脓毒血症 E.内毒素血症 16.可经多途径感染的细菌是: A.脑膜炎球菌 B.淋球菌 C.伤寒杆菌 D.军团菌 E.结核杆菌 17.革兰阳性菌中,类似菌毛作用的成分是: A.膜磷壁酸 B. 肽聚糖 C. M 蛋白 D.荚膜 E.壁磷壁酸 18. 可在流行期形成健康带菌者的细菌是 A.霍乱弧菌 B.志贺菌 C.脑膜炎球菌 D.金黄色葡萄球菌 E.结核杆菌 19.关于内源性感染,正确的叙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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