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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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展板使用与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流动展板的合理使用,规范校园展板的管理,保证各项宣传的质量及效果,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杜绝流动展板乱贴、被毁的现象,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二章固定分配展板的使用与管理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展板应摆放整齐、美观、规范(不妨碍道路的正常通行及各建筑物通道的畅通),展板摆放期间,要使其保证完好。
2.各部门在展板使用期间负责展板的整洁以及安全,如发生展板的损坏,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3.展板使用期间须保持展板整洁干净,禁止张贴任何违章广告、海报内容不得含有反国家、反政府、负面消极的言论或图片,一经发现将由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4.展板内容: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禁止张贴有营利性质的各种海报、广告和其他宣传品。
5.宣传单位必须保证宣传内容健康向上、合法有效,不得宣传违反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张贴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张贴内容,保证无错别字缺漏字等错误后方可张贴。
6.展板上张贴海报请使用胶布或宽胶带,严禁使用各种强力胶结剂;不得使用双面胶、液体或固体胶水;防止尖锐物重度划伤板面,
避免腐蚀、高温及严重碰撞,如发现使用时存在以上情况的,将视为故意损坏展板,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7.遇到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负责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将展板抬回避雨、干燥的场所。
8.摆放期限:所有展板都必须按规定的期限摆放。全校性活动的展板摆放期不能超过7天;校级以下展板摆放期不能超过5天;带有商业广告性质的展板摆放期不能超过3天。
9.团委宣传部负责对全院展板的不定期检查,如若发现违规现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章流动展板管理制度
1.背面写有“团宣专用”的字样是团委进行对外流动宣传的展板。
2.展板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禁止张贴有营利性质的各种
海报、广告和其他宣传品。
3.凡是外单位借用团委宣传栏的,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⑴团委外围机构、各社团、各团总支、团支部等基层团组织可以借用团委流动展板。
⑵借用单位若需要借用流动展板进行使用(如:张贴海报、通知、
公告等),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团委宣传部提交借用申请书,借
用时间不多于五天,经团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后,做好记录,方能张贴。
⑶宣传单位必须保证宣传内容健康向上、合法有效,不得宣传违
反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张贴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张贴
内容,保证无错别字,缺漏字等错误后方可张贴。
⑷任何海报、通知、公示等要注明出版单位(或日期、期限)。
⑸宣传单位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展板,并在使用期间的每天22:00
前及下雨前回收展板,违规单位在一个月内不能借用流动展板。
⑹宣传单位必须在所申请使用时间结束前及时收回宣传物品(或
张贴内容),在宣传物品有效期间内,如有脱落或损坏现象出现的,该张贴单位应及时处理。
⑺团委宣传部将指定专人监督团委流动展板的使用情况,在使用
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以上规定,由团委宣传部负责执行,团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如发现任何个人或组织违反此管理制度,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注: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办公室所有。
院团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