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标准

1 总则

1.1本标准规定了玉溪电网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执行和回顾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局及玉溪电网范围内的县级供电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第一、三章

2.2《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5.1 2.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1.4

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指标管理办法》

2.5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2.6供电局《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目标

根据国家的法律及电力法规、制度等规定,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辨识运营过程中主要的不安全因素,通过日常的规范生产行为和年度重点工作保障实现的成果。

3.2安全生产指标

3.3包括安全生产基本指标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管理指标两部分,其中安全生产基本指标是指在较长时期内其定义、内涵相对稳定的指标,包括安全管理、供电质量、设备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管理4个板块的基本指标。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管理指标是指反映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过程控制指标。

3.3.1安全管理指标

3.4由安全监管部归口管理的指标,包括电网、人身、设备相关事故指标。

3.4.1供电质量、设备资产管理指标

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管理的指标,包括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主设备综合可用系数、设备消缺率、设备平均退役年限等指标。

3.4.2系统运行管理指标

由系统运行部归口管理的指标,包括生产实时控制业务通信通道平均中断时间、故障快速切除率、安自装置正确动作率、保护正确动作率、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失灵次数等指标。

3.5职业健康指标

由工会归口管理的指标,包括环境危害监测、健康风险控制及体检完成率等指标。

4 职责

4.1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负责审定年度安全目标。

4.2安全监管部

4.2.1负责制定与发布玉溪电网安全目标与安全管理指标。

4.2.2负责制定与玉溪电网安全目标与安全管理指标相应的重点工作计划。

4.2.3负责回顾、评估玉溪电网安全目标与安全管理指标。

4.2.4负责对安全目标与安全管理指标及相应的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及考核。

4.3生产设备管理部

4.3.1负责制定与发布供电质量、设备资产管理指标。

4.3.2负责制定与玉溪电网供电质量、设备资产管理指标相应的重点工作计划。

4.3.3负责发布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

4.3.4负责回顾、评估玉溪电网供电质量、设备资产管理指标。4.3.5负责对供电质量、设备资产管理指标及相应的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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