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业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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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业的巨大成就

西藏和平解放40年来,全自治区广大农牧民在党中央的正确指引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践了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砸碎了封建农奴制度的枷锁,走向了社会主义康庄大道。民主改革以后,全自治区农牧民以艰苦创业,奋发向前的精神,用自己的双手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面貌,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了科学种田和养畜水平,农牧业获得了成倍增长,从根本上改善了农牧民生活。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改革开放的方针,逐步建立起适应当前生产力水平的新的生产关系,调整了农业内部结构,推广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农、牧、林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农村社会、经济都有了很大发展,部分农牧民开始走向富裕。40年来西藏农牧业的巨大成就令世界瞩目。

一、农业生产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民主改革以来,党和政府首先把发展农牧业生产作为开发西藏,振兴西藏经济的基础工作来孤,不仅在各方面给予重点扶持,而且在广大农村牧区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西藏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粮油生产成倍增长

西藏发展粮油生产,意义重大,影响深远。50年代,西藏尚未改革,少数亲帝分裂主义分子,妄图以采用封锁粮食的伎俩饿走人民解放军和地方进藏工作人员。为了粉碎敌人的阴谋,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向荒野进军,向土地要粮,掀起了生产高潮,解决了粮食供应困难,从而站稳了脚跟,保卫了边疆。1960年西藏完成了民主改革,为了让翻了身的农奴群众确实感受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党和政府狠抓了粮食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因而受到了广大农奴群众的衷心拥护,巩固了民主改革成果。7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出现了粮食供需矛盾,且日益紧张。为此,人民政府为缓解供求关系,每年从内地调进一批粮食,从1980年起每年至少要调进6 000万公斤,多的年份达1亿多公斤,国家为此付出的财政补贴年约3 000多万元,多的年份如1984年达8 217万元,1932~1985年平均为4 782万元。为了减轻财政负担,1982年自治区决定建设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生产,到80年代后期,粮食供求紧张才得以缓解。

由此可见,在西藏发展粮食生产,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关系稳定民心、巩固边防的政治问题。

西藏的粮食生产,虽然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但总的情况是粮食生产发展较快,成绩很大。

全自治区粮食总产量由1959年的18.29万吨增长到1991年的64.42万吨,增长了2.52倍,农牧民人均占有粮食由1959年的161.5公斤增长到1991年的336.3公斤,增长了1倍多。油菜籽总产量由1959年的2 610吨增长到1991年的1. 85万吨,增长了6倍。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以1959年为100,到1991年为446.98%,即增长了3倍多。1991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542.17元。

(二)蔬菜生产形成产业

解放前西藏的蔬菜生产可说是不成行业,品种少,产量不多,主要是粮菜兼用的土豆、圆根、萝卜等。解放后蔬菜生产被列为各机关的一项生产任务,并逐步发展为具有西藏特点的蔬菜产业。在西藏生产蔬菜,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及藏民族的生活习惯等特殊因素,因而决定了蔬菜生产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西藏蔬菜产业的发展,走过与内地不同的路予,它首先是发展自给性生产,然后再过渡到商品蔬菜生产。从50年代到60年代初,是以机关为单位集体生产,凡是适宜种蔬菜生产的地方,党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都把蔬菜生产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开辟生产菜地,干部、职工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劳动。生产的蔬菜全部归食堂,自给自足,干部职工一律在食堂用餐。6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家庭菜园,即干部职工利用屋前屋后的几平方米空地开辟种菜。一户一个家庭菜园,生产自给有余,经济效果好,因此家庭菜园发展起来了t,以至后来取代了机关集体生产。

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带来了新的变革,城镇商品蔬菜生产开始发展,并受到了城镇居民和干部职工的欢迎。自治区七一农场为发展商品蔬菜生产,采用塑料大棚替代冷床、玻璃温室生产蔬菜。试验证明,塑料大棚从造价到生产性能,效益都优于玻璃温室,从而以塑料大棚为主的保护地蔬菜生产迅速发展。

1986年3月,自治区农牧厅经人民政府批准召开了西藏“首次蔬菜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城镇商品蔬菜生产的经验,明确发展城镇蔬菜生产的指导思想;确定建立蔬菜生产基地;采取个体、集体,国家一齐上的方针;实行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方式。从此西藏的蔬菜生产真正纳入了商品生产的轨道,蔬菜事业日益兴旺。1991年,据拉萨、日喀则、泽当和八一等四个城镇统计,商品蔬菜总产量已达3 040.5万公斤,城镇基本实现了蔬菜周年供应,大大丰富了城镇居民和机关干部的物质生活。

(三)果茶生产逐步发展

西藏的果树栽培事业,是解放以后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的。1956年以陈毅副总理为团长的中央赴藏代表团带给西藏人民的第一批苹果苗4 000株,植于拉萨农试场和日喀则等地,为发展西藏苹果生产奠定了基础。1961~1963年自治区筹委会农牧处先后从辽宁、河北、山东等省引进了大量果树苗木,主要栽培在拉萨市和林芝、米林、加查,朗县、乃东、亚东、察雅、昌都等县,同时在林芝、米林、加查,易贡等国营农场里建立大面积果园,栽植总数达100余万株。由于苗木长途运输受损,加之栽培以后管理粗放,成活率很低,总存苗数只有10余万株。60年代末至70年代,又陆续从河北、山东、河南等省引进苹果、梨、桃等果树10万余株。同时,在生产上培养了一批藏族技术员,使他们掌握了育苗和栽培技术,做到了自繁自育果苗,不再从内地大批购运果苗,不仅避免了损失,而且成活率明显提高,从此西藏的果树栽培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到1991年全自治区有苹果、梨、桃等水果面积达1.23万亩,共有果树30万株,水果总产量4 877.52吨,基本解决了城镇的水果供应问题。

茶叶生产是西藏新开发的一门种植产业。1960年引进茶种,经反复试种成功。1970年在易贡农场、林芝、察隅、亚东、错那等县的局部地方小面积种植,并加工成饮用茶。1981~1984年,易贡农场扩种茶树2 000亩,农场改名为易贡茶场,引进了加工设备,建立了加工车间,当时年产粗细茶20余吨。到1988年全自治区共有茶树面积2 144.89亩,采茶面积为450亩,其余为幼茶园,年产茶叶27.25吨。经专家评定,茶叶品质上乘,主要特点是香味浓郁,回味悠长,无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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