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研究——以浦东住宅小区“美丽家园”项目建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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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40年来,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便捷。”“我们要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民主权利。”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讲话,既肯定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建引领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民主参与和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伟大实践,又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本市《贯彻落实〈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把“美丽家园”建设纳入上海超大城市点多面广量大的社区治理范畴。浦东在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借鉴、传承以往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经验,与时俱进,将“三会”制度同步延伸覆盖浦东街镇及居民小区,扩大了以物业管理为内核的“美丽家园”建设成效。
一、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及成效(一)历史传承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现属黄浦区)首创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即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街道、区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下,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实现社区重要事项“事前听证、事中协调、事后评议”,以改变原
有基层行政化管理模式存在弊端、居委会干部好心办事却得不到好评甚至引发矛盾,以及居民需求和想法趋于
多元而众口难调的现象,让百姓民主协商,激发党组织引导下的基层自治活力。2001年,卢湾区(现属黄浦区)
在全区规范推广“三会”制度。2006年,
市民政局发布《上海市居民区听证会、[摘要]本文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理论视角,以浦东基层党组织、居委会和区建交委等部门及相关主体组织引导居民群众民主协商和参与“美丽家园”项目建设的调研情况为例,研究新时代条件下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深化探索对策。
[关键词]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
文/岑毅
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试行办法》,在全市推广“三会”制度。2014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创新
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
,要求“深化居民自治机制”、“切实发挥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作用,健全自下而上的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有序引导居民全程自治事务”。2017年,“三会”制度被写入新修改的《上海市
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成为城市基层党建中民主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浦东新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三会制度”。近年来,浦东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传承发展“三会”制度,进行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与“美丽家园”项目操作相融合的新探索。(二)现实路径
以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
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为
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路径研究
——以浦东住宅小区“美丽家园”项目建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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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是指居民区党组织主导,居委会牵头,区建交委等政府相关部门、供电供水供气等项目实施单位、区域化党建单位、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居民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由居民群众唱主角,针对涉及老百姓安居、宜居、乐居利益的小区物业等空间微改造、微更新、微治理项目,通过项目前听证会、项目中协调会、项目后评
议会的形式,坚持“大家的事商量着办”,共同打造“美丽家园”,体现“好事办好”理念,实现为民、便民、惠民的预期效果,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小康社会高品质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综观2018年,浦东35个街镇申报108个市级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党建联建示范点。新形势下党建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实践,主要依赖以下五条路径。
1.基层党建在“三会”制度实践规范运作中作引领。浦东不少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在区委、区政府党政双牵头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的引导和属地责任主体街镇的支持下,围绕由区建交委等政府部门投入、相关实施单位等介入所辖小区 “美丽家园”项目事宜,按程序、规则、制度,一方面确定“三会”时间、地点、人员、
主题、内容等要素,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另一方面在“三会”前做好会议准备,调查摸底,广泛征询民意,掌握基本情况,在“三会”中展开民主协商、讨论,不仅形成完整记录和决议,而且构成民生需求、资源和项目服务精准对接的“三张清单”,在“三会”后抓好具体落实事宜。基于这些有序的制度性安排,基层党建在“三会”制度实践规范运作中起引领作用。上钢新村街道济阳三村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坚持小区
物业等事务共商、服务共抓、矛盾共解,建立每月一次联席会议和“三会”制度,协同解决“美丽家园”建设中各类矛
盾问题,让居民由过去“无事不见面,见面无好事”,变成现在“事先多沟通,遇事多协商,难事共解决”。德州五村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依托睦邻议事厅召开“三会”,围绕“睦邻花园”改造项目,采用“漫游挂图”形式,聚焦“您期待的‘睦邻花园’用途或功能是什
么”“空间改造需要哪些物资”“参与改造的志愿者最好具备哪些能力”三个
议题,让居民畅谈想象的“睦邻花园”,投票选择方案。方案实施中,协调会汇集群众智慧,化解疑难问题,改造后的“睦邻花园”在评议会上受到居民称赞。航头镇海洲桃花园党总支、居委会在“三会”制度实践中,按照“制度规范化、体系标准化、评价数字化”的理念,坚持“民情走访”进社区,提高了党
建引领居民自治的能力。花木街道天安花园小区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在基层党建引领下,坚持实施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小区公益性收入及用途公开
透明,截至2017年底,小区公益性收入除了几十万元用于小区公建项目外,尚有一百多万元结余。2017年、2018
年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收缴率达到99%,居民对物业服务投诉率为零,物业服务满意率逐年上升,天安花园连续多
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小区。2018年初,张江镇汤臣豪园三期小区不少居民反
映部分花木已经枯萎、缺失,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及时召开由业委会、物业、业主居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协调会,决定由物业服务企业牵头联系苗木单位补种绿化,资金从公共性收益中支出,还落实居民自我管理的责任与义务,改善了小区绿化环境,居民评议会对此一致叫好。高行镇、塘桥街道、周
浦镇在推动“三会”制度覆盖居民区的基础上,制订了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美丽家园”项目《“三会”制度操作流程》,
推动了“三会”制度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发展。
2.基层党建在“三会”制度实践环节衔接中作引领。居民自治“三会”制度契合“美丽家园”建设,构建起一个开放度大、有序衔接、环环紧扣的一体化居民民主协商循环圈。第一步为听证会,以“美丽家园”项目为导向,广泛征询民意;第二步为协调会,在项目实施推进中,针对发现的矛盾
和问题,多方沟通协调,采取措施解决;第三步为评议会,居民群众对项目完成的结果及政府相关部门和实施单位
等主体进行打分评议,并将群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