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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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要求

Commercial logistic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概述、技术要求、功能要求、运行管理、安全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商贸物流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12 T 700 商贸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7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贸物流信息化建设 commercial logistic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从事商贸物流的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商贸物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采集、分类、传递、汇总、识别、跟踪、查询、分析等一系列处理活动,来实现对商品流通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4 基本原则

4.1 执行标准、循环渐进

应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采用先进的管理和设计理念,逐步完善商贸物流信息化的软硬件系统。

4.2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应结合实际情况,整合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等资源,制定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4.3 技术先进、安全可靠

根据行业发展方向,采用先进技术,并适应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要求,确保系统运行顺畅。

5.1 信息化

5.1.1 信息化是对现实世界各种事物抽象和数字化的过程,由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个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构成。

5.1.2商贸物流信息化采用信息技术,对商贸物流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采集、分类、传递、汇总、识别、跟踪、查询、分析等处理并进行有效整合,发展智能化的信息系统,通过提供物流信息服务的方式从事物流活动。

5.2定位

5.2.1 技术

5.2.1.1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手段从采集层、传输层和应用层进行数据处理。

5.2.1.2采集层通过集成底层设备,读取或接收数据。

5.2.1.3传输层通过总线、工业以太网、通讯网、专用网等,将获取的数据进行传递。

5.2.1.4应用层将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分类。展现和利用。

5.2.2业务

通过采集、统计、分析等方式,实现对交易、运输、存储、分拣、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结算等各环节管理。

6 技术要求

6.1 体系结构

6.1.1应通过结构化层级将信息系统进行集成。

6.1.2纵向结构层级宜采用环境层、数据层、应用层、表现层。

6.1.3横向结构宜采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标准规范保障体系,确保纵向各层级结构功能的实现与安全。

6.1.4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采用响应技术、管理体制和权限管理等,充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

6.1.5保准规范保障体系应规范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设计、存储、交换。

6.2 硬件

6.2.1 网络系统

网络系统应满足下列条件:

a)应保证足够的网络宽带;

b)宜采用工业级交换机。

应根据运行系统的并发用户数量和系统运行数量等指标,选择满足系统运行合适配置和数量的服务器,考虑冗余和安全性。

6.2.3 客户端计算机

应采用一般商业计算机。

6.2.4 存储设备

存储设备应满足下列条件:

a)应具有良好的节点扩展性和良好的传输速率;

b)宜采用可伸缩的网络拓扑结构。

6.2.5 电源设备

电源设备应满足下列条件:

a)宜采取双路电源供电;

b)应配置不间断电源

6.3 软件

6.3.1 操作系统

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应使用稳定和安全的操作系统。

6.3.2 数据库系统

数据库系统应满足下列条件:

a)容量和响应速度应满足要求;

b)宜采用关系型数据库,数据表结构设计宜采用第三范式,并按业务要求设计相关索引;

c)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6.4 接口设计

系统应预留业务接口,可实现数据共享。

7 功能要求

7.1 业务管理功能

7.1.1 一般业务操作

可对企业内部、外部资源进行计划管理,并面向作业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仓库管理、分拣管理、配送管理、结算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设施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服务管理、监控管理、商品物流追溯管理等功能。

7.1.2 在线交易

可通过WEB系统和手机APP系统进行交易,为供需双方提供一个安全的虚拟交易平台。在线交易的主要功能有:网上报价、网上下单、网上结算、网上配载、信息外包、项目招标、在线支付、转账支付等功能。交易可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和支付机构,系统之间应实现无缝对接。

7.1.3 车货匹配

主要包括“车找货”、“货找车”和一辆车承接不同货源的组合配送功能。

7.1.4商品跟踪

实现与商品在途信息系统的对接。应具有配送车辆的运行轨迹显示和回放、车辆违规信息的报警与提示以及车辆行驶里程的统计、汇总与分析等功能。

7.1.5 预警分析

预警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指示预警、因素预警、综合预警,对外部环境与内部运营状况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处理、辩伪、存储和推断等。

7.2 增值服务功能

7.2.1 金融和保险服务

通过业务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结算管理、在线投保、保险记录、保险条款等服务。

7.2.2应急调度

通过安全的应急网络、高清视频监控等实现应急处理的全程监控、统一报警响应、指挥调度和语音、视频、数据的传输。

7.3 辅助决策功能

通过系统接口,将不同标准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大数据”技术,为用户在预测、规划、方案评估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持。

7.4 其他功能

主要包括信息服务、数据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用户信息管理、流程配置、策略配置、使用帮助等功能,保证系统高效运行和安全运行。

8 运行管理

8.1 应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并设置专门组织机构进行运行维护。

8.2应进行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管理,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记录和评估。

8.3应根据新业务需求对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及时修改信息系统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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