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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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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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况;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三、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如春季、夏季、冬季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有领导带队,安机科参加,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安机科提出的意见,对各类专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的生产和现场特点,进行本单位特色的专项检查。 (三)日常检查 1、所有岗位都要对本单位内、设备及人员等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违章作业和现象,都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或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直至整改结束。 四、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情况都必须认真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挂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篇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总结 扎实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我局根据***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下达《***安全日活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三查六防”为重点,全员全方位开展“安全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刻吸取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电网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近段时间,国内、省内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给我局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当前,又正值电网秋季检修预试高峰,以及受冰雪灾害影响和奥运保供电需要,大批的基建、技改工程积压在年内完成,生产、基建任务十分繁重,局系统面临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和完成年内各项工作任务的双重压力。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状况下开展一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保障年内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的完成,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切实以此次安全稳定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局系统事故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稳定水平。通过前阶段全局员工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安全稳定工

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切实开展安全日活动,为安全稳定工作的提供思想保障 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局系统在全面组织了安全日学习活动,以安全责任教育、安全警示教育,作业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下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进行思想动员,奠定思想基础。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安全日活动的学习,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均需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国网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包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各车间、部室: 根据集团公司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标准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和监控率达到100%,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特别是煤气加热炉、混合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电室、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按照国家、四川省和攀枝花市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个部门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交纳执行情况; 4、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劳动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5、汽化冷却器、储气罐、氧气、乙炔的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完好及检测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doc

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此制度。 第一章目的 通过强化“四个清单”的闭环管理,明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线,发现和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四个清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四个清单”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自改为目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是: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工作清单、隐患复查验收清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方法主要采用安全检查的方式,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即安全检查表,是针对检查对象,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对检查内容分项细化,制定的检查任务提纲。 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应包括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检查结果。检查事项分为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和作业场所检查三部分。基本条

件检查是检查生产活动是否合法,主要查阅有关证照、资质、资格证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关批准文件等准入条件;组织管理检查是检查制度建设及其运行情况,主要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基础管理档案、台账、记录等材料;作业场所的检查是抽查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的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核查作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具体场所应在对单位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结合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 专项检查的任务清单应根据专项检查任务要求,确定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和作业场所检查方面的具体事项。 第三条隐患清单即隐患整改通知书,是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所发现隐患的汇总。将发现的隐患归纳分类、分条列出,说明不符合法规标准的具体问题。 第四条隐患整改工作清单是受检单位对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书 面反馈文件,由受检单位出具。受检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后,应当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编写整改工作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资金投入、整改前后的图片等),逐项说明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条隐患复查验收清单是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隐患整改落实结果的 复查确认,根据受检单位提供的隐患整改工作清单,对隐患整改落实结果的确认记录。 第三章“四个清单”的实施要求 第六条隐患检查任务清单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基层基本作业单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四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文等规定,结合山东实际,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煤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下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人数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的; 3、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或有超限记录却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井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8、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 9、有瓦斯动力现象或邻近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矿井未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 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款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五、瓦斯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报警的。 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七、综合防尘系统不健全的 1、防尘用水水质、水压、水量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履行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公司20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自查阶段(4月-5月) 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公司全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阶段(6月-12月) 结合公司各类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汛期安全、冬季施工、重点项目施工进行重点排查,全方位不留死角开展检查,落实隐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能监办、国投集团、国投电力等各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类文件,由公司项目负责人亲自批示,做出相应安排部署;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由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安全总监组织学习宣贯,并根据文件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公司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环保部牵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各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摸排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真空区、模糊区,明确责任落实。 (三)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梳理公司所建立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对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司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制度行事。 (四)防洪度汛工作。根据公司上报的防洪度汛领导小组、防汛值班、防洪度汛责任区进行划分、防洪度汛方案及防洪度汛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根据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值班每天开展防汛值班工作,并登录建管局防汛值班系统和完善值班记录,防结合汛期检查开展防洪值班、防汛检查、防汛演练、讯息传递回执、防汛物资储备检查等工作。(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情况。工程技术部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公司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切实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生活营地、施工区域、施工道路和拦水坝等重要部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物资部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特种设备台账,以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薄弱环节为重点,扎实开展起重吊车、竖井卷扬机、桥机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并重点针对大型起重机械(如龙门吊、塔吊、)等进行重点监控,安全环保部配合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装、使用、检修和拆除过程管控。 (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公司《关于引水发电系统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清单及检查事项通知》文件中所列的危险性较大

隐患治理方案及措施

隐患治理方案及措施 1.目标和任务 1.1目标 在上一年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项目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2任务 1.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完善与执行情况; 1.2.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1.2.3运输车辆、机械等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1.2.4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1.2.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2.方法和措施 2.1方法 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统筹领导、明确职责,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全员发动,奖优罚劣”

的方式组织实施。 2.1.1统筹领导、明确职责 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组织发动,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1.2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 要明确“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时点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明确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1.3全员发动,奖优罚劣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仅是隐患排查小组的工作,更要发动全体参与人员,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事半功倍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此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处罚。 2.2措施 2.2.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 责任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

XX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清单

XXXXXX医院 安全隐患清单 (讨论稿) 为全面落实XXX同志在自治区卫计委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制度,根据《XXXX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党发〔2017〕2号)、《转发XXXX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内卫计办函〔2017〕63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的实际,制定本安全隐患清单,请各部门和科室高度重视,切实履责,认真排查,未雨绸缪,做好应急预案。 医院是特殊的生产部门,也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繁多、涵盖面广、容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有关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重点环节,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两大部分: 一、与医疗质量和安全直接相关的安全隐患

此类安全隐患主要发生于就医的各个环节,和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相关。比较重要的有以下环节: 1. 应急和急救的安全。 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应急和处理,特别要关注多人受伤的车祸、传染病、中毒和三无人员的救治;对于容易发生就分的科室和部门要格外关注,如:高龄孕产妇、新生儿等。节假日门诊和应急。 2. 医疗安全。 认真履行医疗核心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认真履行查对制度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传染病管理;院内感染和医院感染,有创和侵入性操作的沟通和授权。 3.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防微杜渐,多沟通,信息上报,家属安抚,舆情回应。加强病案管理。 4. 输血安全。 5. 用药安全。 剂量、疗程和禁忌;保质期;处方和权限;抗菌药物。输液、注射的安全、门诊输液室。 6. 危重症的会诊、交接班。 7. 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 8.节假日门急诊值班和医务人员配备。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地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地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地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地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地问题。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1.集中排查阶段,从3月1日到4月底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2.隐患治理阶段,从5月1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上线检查,对查出地情况汇总,

并通知各个分公司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从9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地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地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地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高坠、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多发性事故地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地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地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地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地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地宣传普及和业余消防队地建设情况;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地落实。 (4)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地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编号:SM-ZD-8609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0-2017 2017年11月实施)、《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安发〔2017〕4号)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把握“危害较大”和“整改难度较大”两个要点。化工企业的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3)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加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及人员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 编写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3.4《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4 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 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组织工作,对各类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落实本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对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员提出奖励建议。 4.3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日常检查,按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及生活设施的隐患检查及整改。 4.5公司员工均有义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报告,积极参与相应的隐患整改工作。 5隐患排查: 5.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员工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3公司实行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公司级检查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或临时通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员参加;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每周进行,由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具体时间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各班组长应当组织人员对本班组进行日检;岗位安全检查应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由岗位工人实施。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临时通知。 5.4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应当使用检查表的形式进行。公司级检查表由安全主任制定,各部门、班组、岗位检查表由各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确定。隐患检查,应当有检查记录。 5.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范围,公司物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用建筑,厂内道路,生产设备,人员作业,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检查依据,指依法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经公司制定实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设备设施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说明书或各类文件。 5.6 安全主任应当每季度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

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次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我镇开展了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教育了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站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摆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来抓,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镇长负总责,纪委书记亲自抓,各分管班子成员负责自己所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分析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从而使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安全、重视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制度镇政府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每周一排查制度,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加强督促检查,使广大干部明确了各自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安全检查和违章处罚力度强化防范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防汛工作、食品领域、建筑安全、危化品、用电安全及农村危房等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侧重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了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排查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关系到祖国的下一代,为此,在新学期开学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学校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学校的危房限期拆除,消除隐患,对学校食品安全督促加强要做进出库的登记手续,对购买的蔬菜、猪肉、大米等大宗生活品手续必须齐全,以防中毒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教师的值班工作,必须坚守岗位,对幼儿园的接送车辆,年检必须合格,持证驾驶,特别是不能超载,这样使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有了进一步加强。 五、加大非煤矿山的安全督查,责任重于泰山****镇非煤矿山有铁矿一个,其中废沙坝一座、石英石矿一个、砖厂12个,他们的安全生产由企业办督导,经过督查关闭了一处非法开采石英石矿,铁矿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对所用的爆破用品、派出所对他们进行定期检查,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大有好转。 六、促民房安全,保一方平安6-7月份,雨水较多,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加大,我们组织了镇村干部对全镇的民房进行了全面安全普查,发现了27户农户房屋的安全隐患,并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总之,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镇上下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差距,我们将牢记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抓好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河北省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统计表式的通知》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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