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文化产业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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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文化产业影响研究
作者:尹晓嵋
来源:《北方文学》2019年第11期
摘要:从文学影视的发展史来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可以看作是文学影视改编的又一次高潮,其具体特点主要表现为“旧剧中有新变化”。实践证明,文学与影视艺术的有机结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新”主要体现在网络文学与影视文化两种产业的融合与互动。作为文化产业链重要的表现形式,改编所形成的作品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也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产业融合。本文主要对网络文学改编对文化产业的影响进行了详尽的探讨,为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工作的开展助力。
关键词: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文化产业;影响
一、文学与影视的勾连
作为经典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文学与影视风格迥异。通过符号美学的方式进行解读可以发现,文学作品主要是以文字为符号,通过对字、词、句等的选择与组合,使表达更加抽象而独特,对文学作品的解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与读者的阅历、修养等关系密切。影视作品的表达方式以图像或者场景为主,通过对各个镜头的剪辑和重新组合,构建起直观而完整的系统,观众的情绪调动情况以及对影视作品的理解情况受限于动态图示。简单来讲,文学的表达路径为“文字-思考-形象”,而影视作为以“形象-认知-思想”为表达路径,文学是将思想升华为形象,而形象表达的间接性也在很大程度上为读者留下进一步想象的空间,在表达人物内心世界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而影视作品是将形象升华为思想,在表达方面更加生动形象。文化形态的多元变化带动了两种不同艺术形式的勾连,从而衍生出新的艺术品类和影视文学,可以将其美学功能简称为“纸上看片”。借助于语言开展视觉造型,将形声色的动感用语言的形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文学想象更加稳定与具象,也可以表达为,文字的趋影视化加工。
影視剧本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由影视编剧创作而来,另一种是在文学作品的基础上改编而来,本文主要对后者进行探讨。从改编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将文学作品成品直接改编为影视作品,二是将文学作品作为素材或者灵感,从现代影视的视角对原作品的再创造。综上所述,文学和影视的勾连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网络文学与影视文化的融合与互动
相较于前文所述的改编,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具有明显的不同。在后现代消费背景下,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文学与影视两种艺术形式的勾连表现出新局面,也就是网络文学与影视文化两种产业的相互融合。网络文学主要集中于对中国故事的表达,在构建产业链的过程中,内容资源是被放在首位的,内容创意更是在产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现阶段,影视文化飞速发展,网络文学在其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影视作品创意IP
的形成。随着网络文学与影视文化两大产业的融合与互动,促进文学与影视兼顾的新生态的实现。
三、改编文化产业影响力的判断
文化产业归根结底属于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是文化发展的新型模式,是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技术革命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文化产业包含创意、技术、资本三大核心要素。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创意,因此,文化产业又可以被称为创意产业、内容产业。文化产业的内容主要是一些产品和服务,都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不可复制的特性,而且往往表现出技术含量高、能耗低、绿色环保能产业特征。从具体的操作层面来看,从广义上说,文化产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文化艺术业和广播电视电影业,这部分也是通常所说的狭义文化产业;
第二,与文化产品的生产、消费等相关联的行业;
第三,三大产业中具有文化以及审美艺术特征的行业。
国际上所说的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指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最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通过创新的弘扬使文化产业活力得到显著增强;提升对内容的重视程度,促进文化产业推陈出新;通过行业内部的融合以及一体化发展策略,使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加强与其他产业的交流与融合,促进文化产业以及其他产业的共同发展。与国际上相类似,我国传统文化产业向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主要体现在文化产业与实体经济进一步的融合,将创意、产品以及服务在相关产业中进行融合。综上所述,文化产业所独有的特征就是创意、内容与融合。网络文学在文学影视改编产业的第三次高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文化转型的必然趋势。
(一)改编热状况形成的原因
1.影视剧本缺乏
现阶段,随着影视创作流程的变革,编剧的地位持续下降,编剧队伍也不断缩减,而且原创剧本的形成周期性较长,短则几个月,长则数年才能完成,这就造成原创剧本数量不能满足影视剧拍摄的需求,而且剧本质量也不容乐观,影视剧本的缺乏已经影响到影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在矛盾日益激化的背景下,“拿来主义”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这种快速而简单的扩大生产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主流。网络小说写手数量庞大而且人才济济,网络小说种类丰富而且数量惊人,为影视剧编剧的改编带来极大的便利。相较于影视剧本,已完结的网络小说更具判断性也更加直观。
2.是影视政策变革的重要应对策略
自2011年开始,我国先后出台了各种政策比如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和谐发展、改进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补贴等,特别是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正式发布,影视行业准入门槛明显放宽,利用各种财务减免政策,使影视公司的财务压力得到减轻,并通过强化相关的监管活动,使电影行业的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除此之外,国家还出台了其他政策,比如2014年要求对网剧等网络视听节目加强管理、2015年要求各大卫视落实“一剧两星”政策等,影视企业在获得发展良机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为了不违反政策,有效规避风险,促进资本回收,各大影视公司更热衷于具有粉丝基础的网络小说的影视剧改编。
3.是商业利益的驱使
网络文学很快就走上了产业化的道路,而产业的主要特征就是对利益的追逐。所以,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一大助力就是商业利益。网络小说又被称为网络文学,其影视改编方式主要有三种,网络小说可以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和网络剧,在电影界中往往只是统称为影视改编。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是网络文学产业链四大方向的重要延伸,同时也是现阶段可以直观反映成果效益的方向。它的实现途径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文学网站开展自主营销,对相关内容进行推送;第二种是由版权经纪公司全权负责网络小说的宣传与产品展示的相关事宜;第三种是文学网站与影视公司开展合作,合作方式主要是进行定制,也就是由影视公司出创意,然后由专门的网络写手负责完成创作,在这期间,影视公司可以将意见和建议向写手反馈,保证所创作的作品不偏离主题。相较于数量巨大的网络文学作品,能够符合影视改编要求的作品数量有效,最后成功拍摄并播放的作品更是难能可贵。尽管如此,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仍具有巨大的潜力。
(二)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所独有的优势
相较于前两次的改编高潮,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具有其独有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和数量方面的优势
网络文学包含多种形式的作品,比如小说、诗歌、戏剧等,但是网络小说的发展却是“一枝独秀”,网络文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称之为网络小说。网络小说类型相当丰富,有古代由现代、有武侠有玄幻,无论以什么标准进行判断,都有很大的选择余地。
2.改造和加工方面的优势
可以开展影视改编的网络文学作品往往具有两个突出的特征,一是具有较高的网上阅读量,其可以直接反映出作品的热度,从一个侧面表征产业所带来的收益。原著的热度是改编影视收视率的重要保证,部分改编影视作品甚至在未播出的状态下就已经蹿红,这样就会节省大量的宣传成本,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由网络热度很高的《鬼吹灯》改编成的电影《寻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