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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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金融企业作为一类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不仅受到国家财政部门的重视,其学术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在国家经济高度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金融企业也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其他种种瓶颈,金融企业的发展依然面临融资风险高等问题。本文以文献研究法为指导,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特点,分析了当前金融企业在整个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以及其发展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促进我国金融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我国金融企业体系概况

按照我国2007年施行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规定,我国金融企业主要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机构组成。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补充,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类和非银行类两部分。

2.我国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金融企业会计风险程度高

在会计体系方面,金融企业的会计系统采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自身特点的专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有其自身的优越性:由于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常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社会各类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其

会计核算对象具有社会性;同时,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体现了金融企业的独特性。但金融企业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其会计体系具备很多特点,也正因如此,其会计风险程度也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和其他行业。

2.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未形成完整体系

众所周知,金融企业是高风险行业,尤其是会计风险。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从未减轻对会计监督与金融监管的力度,除了审计署,我国目前还有其他专门的会计稽核等部门,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防范会计风险对于金融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

对于金融企业内部来说,内部审计工作至关重要。金融企业涉及的经济范围较广泛,因此其内部审计工作难度较大,需要一个专业水平高、实际操控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但事与愿违,随着新业务、新科技的发展,金融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程序相互牵制弱化,监管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而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也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这成为金融企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2.3国家行政监管不合理,缺乏权威性

在我国,对金融企业的行政监管主要是指具有金融监管权限的行政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机构及其相关的金融活动进行规划、监督和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的范畴,因此具备强制性,尽管行政监管对于金融企业的发展不可或缺,但由于行政划分的不尽合理,行政监管的权威性有待提高,与金融企业有关的法定程序大多比较复杂,金融企业在行政干预下不能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在诸多方面受到行政权力的制约。

2.4金融企业内部利益结构不协调

金融企业不只是经济要素的集合,更是利益要素的集合,金融企业有其自身的内部利益结构。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是企业内部的三大利益主体,都有着自身的利益目标。金融企业的几大利益主体,尽管有其共同的目标,但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很多方面不可避免的存在分歧,导致了企业内部利益结构的不协调,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3.完善金融企业经营管理的对策建议

3.1政府干预实现合理化、制度化、专业化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发生了很大转变,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获得了经济管理权、财政自主权等,因此,要解决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缺乏独立性以及政府监管不合理等问题,还需政府自身提高办公透明度,立法部门完善金融体系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实现政府部门对于金融企业监管的合理化、制度化、专业化。

3.2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主导力

应创造“机会均等,效率优先”的良好环境,增强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行为的引导作用。由于信贷基金分配占用上存在差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存在差异,中央银行应加强对信贷基金的调剂,抽肥补瘦,打破专业分工,允许银行选择企业和企业选择银行,增设网点和服务项目的同时,对利率体系进行改革,取消优惠利率,改以资金利润率和企业留利率为制定利率的依据。强化利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调节,从而为金融企业的竞争创造大体平等的客观条件,使专业银行的利润动机能对中央银行的调控作出灵敏的反应,达到强化中央银行以经济引导为主的间接调控目的,促进金融企业的发展。

3.3金融企业内部监管机制改革

由于金融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仅仅依靠政府的干预是不行的,只有金融企业制度与政府监管体系协调起来,保持金融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与中央银行监管制度步调一致

才能有效地制定和发挥企业制度的功能作用。一是以中央银行为主的政府监管,二是金融企业的自我监管,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能改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的缺陷。

3.4金融企业内部利益协调机制改革

为了增强金融企业内部活力,协调企业内部利益冲突,实现两权分离和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无疑是最佳选择。以银行业为例,一是改革银行的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体制,将业务决策权、资金调配权、利率浮动权、干部任免权等权限分离,使基层经营单位真正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沐,做到利润、风险一体化,从而达到强化金融企业承担经济风险能力的目标。

总之,我国金融企业正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但也不可避免的面临金融体系法律制度缺乏独立性、行政监管缺乏权威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不健全、金融企业内部利益结构不协调等问题,诸如此类的发展瓶颈,不外乎企业内部原因和国家政策等外部原因两种。除了完善金融企业内部利益分配协调机制等理论性措施,我们还应把金融企业置于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来分析。金融企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国家层面也应尽快出台完善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金融制度来为金融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使金融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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