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航班正常性数据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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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航班正常性数据的统计
《中国民用航空》杂志2008年第04期|作者:高自亮张世平|字号:[ 大中小 ]
一、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民航总局于2003年颁布执行《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民航空发[2003]96号),规定了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工作标准和规范,指导民航各相关业务单位较好地完成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工作。

按照统计办法得出的航班正常性数据较为客观地反映了我国民航航班的运行水平,为在民航航班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的航班正常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在航班正常统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如何在适当的时机予以修改和完善,按照更加合理的统计办法和程序,明确航班正常的各项定义,合理归类延误原因,建立统一的报告标准,是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我们认为,目前航班正常统计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统计周期长,统计数据时效性差
根据民航2003《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民航空发[2003]96号)中的有关规定,航班运行情况主要由航空公司及代理机构跟踪记录,空管部门负责复核并逐级上报,我国航空公司的国际和地区航班返程航段由航空公司自行上报总局空管局。

总局空管局逐月审核汇总,并将统计结果上报民航总局,同时通报相关业务单位。

这种以自然月为统计间隔的做法,航班延误原因分析时效性不强,遇有突发事件或恶劣天气等影响航班正常时,信息通报手段落后,相关保障单位无法迅速做出反应。

同时,总局运行主管部门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全国民航的运行情况,无法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 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
各航空公司、机场和空管部门分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航行保障系统与运行监控系统,但都局限在相对较小的适用范围之内。

全民航没有一套完整的涵盖所有航空公司飞行动态监视、各机场航班运行情况和各区域飞行保障情况的网络系统,对生产和运营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不能及时解决,往往造成误解加深,航班延误现象加重。

航班信息的获取和航班延误原因的界定是难点,航班在外站不正常信息的获取和传递没有有效的途径。

3. 部分延误数据存在统计误差
现行航班正常统计工作中对不正常航班延误原因的分类主要依靠人工判断,
在联程航班发生延误时,由于信息不畅,延误原因通常无法顺利向目的地站传递,造成对延误原因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差异。

这就造成了有时对航班延误原因的分析不准确,部分航班延误原因不明,只能归类于“需说明的原因”类中。

在各地区空管局上报数据中,有一部分数据直接来源于航空公司自己的统计结果,然后由地区空管局统计部门根据当日空管运行记录对这部分数据进行核实。

由于每日航班量较大,空管部门无法对所有航班一一复核,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统计数据的误差,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4. 责任归属划分不清
《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民航空发[2003]96号)对各统计单位工作职责划分不够明晰,要查找航班延误原因,机场、航空公司、空管对同一航班得出的结论不一致,缺少明确的界定标准,责任落不到实处,出现意见差异时,延误原因通常列入需要说明原因栏内,导致原因不清、纠正不力。

5. 监督检查手段不全
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每月航班正常数据经过逐级汇总上报后,民航总局行业主管部门无法针对某个具体机场或者个别航空公司具体某一天的飞行数据进行复核,对航班正常统计数据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导致难以找出统计结果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异,难以确保航班正常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现行统计系统功能单一
现行航班正常统计系统的主要功能集中在对数据的汇总和报送,系统设计简单、功能单一,无法对我国民航航班密度分布、机场保障能力、航空公司服务品质、区域飞行量等情况进行评估,统计数据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民航空发[2003]96号)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航班正常统计的要求,同时,缺乏科学、有效的信息统计系统,使得总局行业主管部门对航空公司、机场和空管部门运行情况的掌握不够全面、具体、真实、可靠,往往难以正确判断民航运行发展态势,也不利于对发生的特殊情况进行及时、正确的决策。

二、加强航班正常性数据统计工作的必要性
过去由于我国民航飞行量较小,人工收集运行信息的传统做法曾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民航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国飞行量增长较为迅速,这种做法已比较落后,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多头统计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而且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依靠方便快捷的通信手段,功能齐全的软件支持,能够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运行信息,使其做出正确
判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航班正常运行,减少航空公司损失,提升民航公众服务形象。

为了能够随时掌握全民航的航班运行情况,收集全民航的运行信息,积累宝贵的历史数据,以准确的航班正常统计数据评价和改善航空运输企业的工作,首先应该修改、完善统计办法和工作流程;其次,有条件时,在航空公司、机场和空管部门建立一套航班正常性数据统计网络管理系统。

该系统可以根据当日飞行计划和飞行动态,按标准准确统计出单位时间内航班正常率。

统计数据可为航空公司、空管部门和机场提供及时、准确的民航运行信息,最终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一体化,提高民航服务质量。

三、近两年采取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1. 修改、完善《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
根据2003年《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民航空发〔2003〕96号)实施后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使用意见,在2006年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工作会议上确定修改《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组成以总局空管局运行中心为主的包括地区空管、主要航空公司和繁忙机场专业人员及技术支持单位的工作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自2006年3月至07年12月,工作组多次组织有各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讨论文件修改办法草案;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修改意见稿。

经总局批准后新版《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民航发〔2007〕149号)已于2008年3月30日开始执行。

新版《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在原有基础上对航班正常标准、机场放行标准、机型最少过站时间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延误原因进行了整合及细化分类,修改部分报表类型与内容,规范了电报格式等,兼顾了民航航空运输企业和空管系统各方的业务与管理需求。

新版《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颁布实施,将给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工作提供一个规范的工作流程,为进一步做好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 采取必要且可行的技术手段
根据2006年3月深圳工作会议精神,工作组认为在修改、完善统计规定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以保证《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顺利实施。

根据以往经验,航班不正常的主要原因是各民航运输企业内部的计划与机务、空管系统流量控制和低于起、降标准的天气原因。

同时,民航运输企业和空管系统又担负着日常的正常性统计工作,空管系统还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和上报。

作为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的最高主管单位,如何杜绝因各自利益关系,对航班正常数据弄虚作假现象,及时获得有效的、真实的统计数据,除各相关业务单位根据《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切实做好本项工作外,必须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技
术手段辅助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的实施。

2003年首次颁布执行《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时,技术支持单位根据“办法”规定和当时的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现状,开发了一套通过民航电报网连接的统计终端软件。

该软件仅具备数据录入、存档和电报编辑、拍发功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民航运输事业的高速发展,从民航管理层到航空运输企业都对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软件系统已不能为统计工作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因此,必须在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同时,更新和提高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的技术手段,建立一个民航多部门连网的、数据可共享的、及时有效的民航航班正常性数据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系统。

根据上述要求总局空管局运行中心和技术支持单位组成了项目小组,对所涉及的主要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业务调研,结合新“办法”的修改意见,撰写了“航班正常网络管理系统”立项报告并得到空管局和总局批准,于2007年开始项目实施。

航班正常网络管理系统由航班正常统计中心处理系统、地区空管局航班正常统计管理席位和航站航班正常统计管理终端组成。

航班正常统计中心处理系统是航班正常统计的核心处理系统,其中应用系统完成航班正常统计的所有数据处理功能,并为地区空管局航班正常统计管理系统、航站航班正常统计管理系统提供所需信息;地区空管局航班正常统计管理系统接收航班正常统计中心处理系统发布的与本地区相关的信息,航站航班正常统计管理系统和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统计管理系统负责提供航班不正常原因,并显示航班正常统计中心处理系统发布的信息。

航班正常网络管理系统信息交互界面是以WEB方式实现的。

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是:
(1)各航站次日航班计划的生成
航班计划是判断航班执行是否正常的依据。

航班计划来自每航季由民航总局颁布执行的航班时刻表,其中涵盖了国内航空公司和外航往来于国内各航站的航班。

各地区和航站在每一新航季开始实施前通过网络从航班正常统计中心处理系统获取本地区、本航站的航班计划数据,作为生成次日飞行计划的基础数据。

在每个航季执行的过程中,因航空公司的原因,航班计划会作出很多调整。

为确保次日航班计划数据的准确性,需要对航班计划进行及时的维护。

维护的途径主要是通过解析有关的飞行计划电报,修改固定的航班计划,形成各航站次日飞行计划,达到准确维护航班计划的目的。

(2)不正常航班的统计方法
通过解析飞行动态电报,与航站当日航班计划进行比对,超出“办法”规定的延误时间范围的航班记为不正常航班。

并将统计得出的不正常航班信息存入本地数据库,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网络上报航班正常统计中心处理系统。

(3)航班不正常原因的分类及数据来源
新版《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规定了航班延误原因分类:天气、公司、空管、机场、联检、油料、离港系统、旅客、军事活动、公共安全和飞机晚到共11大类;每一大类中规定了多项具体原因。

分析航班正常性历史数据,可以看出,引起航班延误的主要原因是天气、公司和空管,可占延误航班的90%。

公司和空管是产生航班延误和填写延误原因的主要单位。

由于系统目前还不支持与航空公司运控系统连网,不能自动从该系统获得航班延误原因,因此,只能延续目前的操作方式,即由航空公司与空管主管单位人工录入航班延误原因数据。

争取在项目二期实现系统与公司和机场的运控系统连网,自动获得航班延误原因的数据。

(4)不正常航班及原因的汇总及统计分析
系统根据新版《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规定处理上报的数据,可以提供按时间、航站、航空公司、地区管理局统计航班正常状况及不正常原因的分布情况。

也可以对国内航班和国外航班、定期航班和加班包机、机场放行等信息进行统计并将结果直观地展示或打印输出。

四、关于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的几点思考
1. 对空管服务意识的探讨
民航总局李家祥局长在2008年民航工作会议上要求:“继续大力抓好航班正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认为:实施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航班正点率,而统计数据是建立长效机制的数据基础;产生的统计数据应该服务于全民航。

从我们的调研与分析结果看,主要的航空公司除了安全要求以外还有运营压力,对航班正常率的要求比较高,对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也比较重视,国内四大航空运输企业均设有专职机构和人员落实此项工作并对本公司产生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用于改善、提高航班正常率。

由于空管系统的工作性质有别于航空运输企业,安全指挥是核心工作,基本没有运营与盈利的压力,有些单位对统计数据的结果利用率不高。

在数据统计的日常工作中,有些单位有专职部门和岗位,有些单位则是兼职岗位,对本项工作投入不足,工作效果也不尽人意。

在抓好安全运行工作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空管系统的相关业务部门为航空运输企业服务的意识,把行业管理融合于服务之中,把构建和谐民航的目标化为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行为准则。

为此,建立航空公司、空管和总局主管部门之间的以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为主题的定期或不定期协调机制,促进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和理解是有效方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将总局空管局航班正常性统计系统与主要航空公司和繁忙机场的运控系统通过网络互连,解决主管单位与各业务单位之间的相关数据交换和共享需要。

2. 建立、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与规范
(1)不断地补充、完善管理规定
对已颁布执行的管理规定必须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

民航航班正常性统计工作在《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规范下,由各个业务职能部门实施,是一个规范化的工作流程;而有效地检查与监督制度将保证这个流程被有效的执行。

对已经执行的行业管理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各相关业务单位的工作建议,集中后对重大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业务专家和操作人员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必要时修改管理规定。

对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又没有可实施的管理规定的情形,要及时组织、制定并适时颁布执行。

(2)细化操作流程
负责正常性统计工作的各个业务部门,应该根据新版《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航班正常性数据统计岗位职责和详细工作流程。

其上级主管单位应针对下级业务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3)规定发报报文标准模板
“航班正常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有一项重要功能:生成次日飞行计划;这个功能的实现要通过系统接收并自动识别、处理飞行保障电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空管各业务单位拍发的保障电报内容之格式随意性很大,给计算机自动处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希望尽快作为行业标准制定“飞行保障电报”报文标准模板并推广使用。

(4)逐步建立技术设备使用、维护标准
过去用于航班正常性统计的技术设备是由各单位自行配置,通过调研发现,有些单位的设备性能与运行状况较差,难以满足航班正常统计工作需要。

因此,本次实施“航班正常网络管理系统”项目时,为空管系统主要的业务部门配置了技术设备以保障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使配置的技术设备充分发挥作用,稳定运行,有必要制定它的使用、维护标准。

包括:设备使用环境、操作人员管理、软件版本管理、数据保护等等。

3. 设立专职数据统计部门
民航空管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基本实现了雷达、飞行计划与飞行动态、气象、情报等动态数据的高速、可靠、有效的处理,为飞行指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总局空管局领导在“中国民航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发展总体框架”一文中提出了下一阶段民航空管发展的总体思路。

从技术层面上可以认为,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将更加依赖于各类新技术手段的采用和空管运行数据的保障,这些数据的集中采集、统计、分析和共享将是新系统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待条件成熟时,在总局空管局运行中心、地区空管局、地区空管分局或航站设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处理的职能部门,逐步建立一个民航空管数据处理子系统,所产生的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将用于支持“新一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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