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2020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
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
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辩解的文书是(B)。
A.仲裁申请书
B.仲裁答辩书
C.仲裁反申请书
D.仲裁驳辩书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C)。
A.原告
B.第三人
C.被告
D.谁主张谁举证
3.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承法律关
系的证明文书是(A)。
A.继承公证书
B.财产公证书
C.合同公证书
D.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被告应当为(B)。
A.公民
B.行政机关
C.自然人
D.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5.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制作的文书是(0。
A.起诉状
B.公诉书
C.监狱起诉意见书
D.抗诉书
6.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进行侦查实验,将侦查实验的具体情况用文字记载下来的材料是(D)。
A.现场勘查笔录
B.询问笔录
C.调查笔录
D.侦查实验笔录
二、简答题
7.依制作主体的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划分为哪些类别?
答:依制作主体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裁判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及监狱文书等。
8.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作用。
答: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
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9.简述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答: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
律师制作实务文书,是从法律上帮助当事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工具。通过制作文书,把当事人的意志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既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提供了依据和凭证,也为司法机关正确审理案件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律师制作实务文书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写作主题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20XX年XX月X日晚,文天酗酒后到其大哥文云家闹事,被文云等斥责并撵出,文天恼羞成怒,从其三哥文刚家拿走土制猎枪返回到文云家门前,扬言要打文云。其堂兄文铁闻讯赶来劝阻,遭到文天的辱骂,文铁欲弯腰捡石块打文天,被文天开枪击中,散弹射入文铁头部,致文铁颅脑损伤死亡。作案后,文天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被告人:文天,男,XX县人,19XX年X月X日生,农民,
X族,住XX县XX乡XX村,20XX年XX月XX日被刑事拘留,同年XX月XX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XX县看守所。
被告人的辩护人:代立,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案证据:(1)现场见证人张进、张茂、徐朵、张训的证言证实; (2)文云对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3)文云当晚酗酒闹事的情况,有证人张增、张站、张信的证言证实;(4)证人张永、路粉的证言证明, 当晚文云从其三哥文刚家中拿走一支装有火药的土制猎枪;(5) XX 县公安局对发案现场进行了勘查,现场提取的血迹经检验与死者文铁的血型一致;(6)XX县公安局对文铁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作出文铁系被散弹击中颅脑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的鉴定结论;(7)作案凶器土制长猎枪一支。
20XX年XX月XX H,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以X检刑起字(20
XX )第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文天于20XX年XX月X 日晚,因酗酒闹事在其大哥文云家门前用土制猎枪将本村村民文铁打死,文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夭对起诉书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辩解其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开枪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人,没有想打伤或打死人的故意。
文天的辩护人认为,文天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罪行当比直接故意杀人轻,文天作案后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应予从轻处罚0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王峰、宋东、田丽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李梅担任书记员。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齐放出庭支持公诉,文天及其辩护人代立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认为文天酗酒闹事,不计后果,开枪打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X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应予认定。文天以"当时并不知枪内有药”及“开枪是想吓唬人”而否认故意杀人的辩解不能成立,故不予采纳。文天的辩护人关于文天的行为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以及文天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据此,制作案号为(20XX)X刑初字第29号的判决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文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一)首都(共10分)
(1)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行写为:刑事判决书。
(2)案号。应当写为:(20XX)X刑初字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