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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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路在何方

内容提要:城镇化对解决中国经济增长潜力,保证中国经济可持续高增长、经济结构转型

等核心问题至关重要。本文分析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历程,比较历代学者的观点,总结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成就,针对城镇化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出在新阶段积极稳妥地走出一条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关键词:城镇化转型可持续

一、中国城镇化的历史进程及各学者观点

中国是城市化后发的国家,具有现代意义的城市行政区的建制制度(即行政区划制度)的产生,仅有80余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城镇化进程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进程。

如何划分和确定中国50年来城镇化历程,既是一个热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就目前的论著看,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分法

该观点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分界线,将中国的城市化历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8年)为城市化的停滞和低速增长阶段,进一步又可细分为1950-1957年的短暂健康发展时期、1958-1960年的过度城市化时期与1961-1978年的城市化停滞时期。第二阶段(1978-2000年)为城市化的迅速推进阶段。[1]

(二)三分法

一种观点认为新中国城市化发展50年,大体经历了三个各有特色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7年,为城市经济恢复和顺利发展时期,也是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时期;1958年至1977年是解放后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第二阶段;1978年至2000年为第三阶段,中国城市化开始进人崭新的发展阶段。[2]另一种观点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市化历程,分为三个阶段,但侧重点有所不同: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城市拉动型的城市化发展时期;第二阶段(1958-1978年)为城市化倒退、停滞时期;第三阶段(1979-1998年)为城市化较快发展时期。[3]第三种观点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49-1956年)为恢复和初步发展时期;第二时期(1957-1978年)为调整和曲折发展时期;第三个时期(1978-2000年)为改革和加速发展时期。[4]

(三)四分法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不同的政治经济特点,中国城市化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起步阶段;第二阶段(1958-1965年)为动荡阶段;第三阶段(1966-1976年)为萧条阶段;第四阶段(1977-1996年)为发展阶段。[5]另一种观点认为,近50年来,我国的城镇化也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程: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城镇化起步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1958-1965年)为城镇化起伏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66-1976年)为城镇化停滞发展阶段;第四阶段(1977-1978年)为城镇化稳定发展时期。[6]第三种观点认为,建国40多年来,我国城市化经历了四个重要时期:第一个时期(1949-1957年)为城市化上升时期;第二个时期(1958-1965年)为城市化波折时期;第三个时期(1966-1978年)为城市化停滞时期;第四个时期(1979-1998年)为城镇化正常发展时期。[7]第四种观点认为,49年来中国的城市化经历了一条坎坷曲折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1949-1957年)为起步阶段;第二阶段(1958-1965年)为大起大落阶段;第三阶段(19的-1978年)为停滞阶段;第四阶段(1979-1998年)为恢复与发展阶段。[8]第五种观点认为,50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城市化启动阶段;第二阶段(1958-1965年)为城市化的波动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66-1978年)为城市化的停滞阶段;第四阶段(1979-2000年)为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9]

(四)五分法

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城镇化发展历史分期,体现在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工业化起步时期的城镇化阶段;第二阶段(1958-1960年)为"爆发性"的工业化所引起的超高速城镇化阶段;第三阶段(1961-1965年)为工业调整时期的第一次逆城镇化阶段;第四个阶段(1966-1977年)为工业化停滞时期的第二次逆城镇化阶段;第五阶段(1978-1993年)为改革开放时期的高速城镇化阶段。[10]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40多年城市化进程大致也可以分为五个阶段:1949-1957年为城市化的第一阶段;1958-1960年为城市化的第二阶段;1961-1965年城市化的第三阶段;1966-1976年为城市化的第四阶段;1977-1992年为城市化的第五阶段。[11]

除以上划分方法外,还有两种划分法:一种是将中国几千年的城市化发展进行划分。按此线索,中国城市化历程被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城市化的史前阶段——古代城市的发展(公元前21世纪-1840年之前);第二阶段(l840-1949年)为城市化的起步阶段——近代城市的发展;第三阶段(1949-1977年)为城市化的初步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的曲折发展;第四阶段(1978-1996年)为城市化的加速阶段——改革开放后城市的迅速发展。[12]另一种是将中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七个时期。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为工业化起步时期的城镇化起步阶段。该阶段分为两个时期:(1)1949-1952年的城市恢复发展时期;(2)1953-1957年的"一五"计划发展时期。第二阶段(1958-1977年)为工业化起伏时期的城镇化波动与徘徊阶段。该阶段分为三个时期:(1)1958-1960年的过度城镇化时期;(2)1961-1965年的绝对反城市化时期;(3)1966-1977年的相对反城镇化时期。第三阶段(1978-2000年)为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加速城镇化阶段。该阶段分为两个时期:(1)1978-1983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恢复性城镇化发展时期;(2)1984-2000年的二次工业化时期的二元城镇化时期。[13]

以上种种划分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所作出的,并无优劣之分。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无论哪一种划分方法,对我们了解、认识和研究中国城镇化发展的进程都有一定的帮助和借鉴作用的。笔者认为,对中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划分既不宜太粗也不宜太细,应视具体需要而定。笔者主张,如果以改革开放为划分标志,不妨划分为两个阶段:1949-1978年为第一阶段,其特点是具有起步性、动荡性、萧条性、停止性、徘徊性、低速性;1978-2000年为第二个阶段,其特点具有恢复性、稳步性、推动性、加速性、多元性。如果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制度变迁、城市经济发展变化、工业化发展阶段或人口流动态势等为依据,则将中国50年来的城镇化进程划分出不同的阶段,或者是三个阶段,或者是四个阶段,也或者是五个或更多些阶段。关于定性的叙述,学者们论述颇多,且也比较详尽,关于定量的描述及至1978年以来的城镇化进程的论述还显得不足。这是今后需要我们加以研究的重要内容。为方便研究,透析城镇化的轨迹,笔者主张以改革为主线,以经济结构调整为补充,可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为宜:

(1)1978-1983年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城镇化体制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以农村改革为重点,其特点是原有城市的吸纳和新建城市的转化速度都比较高,恢复性的先进城后城建的发展模式占主导地位。

(2)1984-1992年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城镇化阶段。这一阶段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其特点是名城市发展比较缓慢,新城市特别是小城镇、小城市快速发展占主导地位。

(3)1992-1998年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推动城镇化阶段。这一阶段以初步和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其特点是开发区迅速崛起、房地产开发起步提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大大加快了城镇化步伐,并提升城镇化竞争力及其质量。

(4)1998-2001年为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城镇化阶段。这一阶段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和城乡经济结构为重点,其特点是由小城镇大问题转向小城镇大战略,再到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由1989年的城市化方针转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的城市化方针。

二、中国城镇化步入转型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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