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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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月××日
■■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企业信用体系是指以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等市场主体为对象,由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的优化社会商务信用的系列制度规范。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贯彻“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统一设计、联合建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职能和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通过加强信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发展信用中介、促进信用立法等措施,建立健全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三到五年的时间内,初步建立起我市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全市企业初步树立诚信理念,恶意拖(逃)税、费(贷)等违法失信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得到有效遏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杜绝,商务信用明显提升,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基本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初步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利用,形成纵横结合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网络。
(三)企业信用中介机构有一定发展,以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市场逐渐形成。
(四)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工作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组织、团体的自我管理和维权的能力与作用比较明显。
(五)政府系统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增强,信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信用监管的模式和机制得到初步建立,规范企业信用监管的法规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基本任务
(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
以企业进入市场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仲裁)机关执法而发生(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成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体系,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利用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六个子系统:
1、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记录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库为主体,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企业信用信息库为分支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记录系统。按照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各司
其职的原则,各部门分别录入或传输有关企业信用信息;主体库与分支库既相对独立又链接互通,主体库作为系统中枢负责整合分支库按规定传输的企业信用信息,将整合的有关信息反馈给分支库所在单位利用,并为信用监管、查询、评价等利用需要提供服务。征集记录企业信用信息,应以企业注册准入、存续经营、退出消亡的客观过程为主线,以经营信用为重点,全面记录企业从市场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息。其内容包括:
一是企业基础信息,是指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确认、经营资质认证及退出市场方面的信息。
二是企业优良信誉信息,是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获得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机构褒扬、评比、认证等方面的良好信息。
三是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是指企业因违法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因违约、侵权诉讼被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判(裁)决败诉,以及严重或恶意拖(逃)欠费、税、贷及员工工资等不良行为信息。
四是企业警示信息,是指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需要锁定监管或向公众提供警示的信息(包括企业身份信息中的各种警示信息,如许可证到期信息等;不良行为信息中的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以及各种涉案未果信息等)。
对于以上企业信用信息,参加企业信用信息整合的所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整合计划的安排,首先对本部门、行业管理涉及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分库(企业信
用档案),按统一的信息目录、技术标准将数据汇总到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
2、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子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面向社会统分结合、各取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子系统。实现各成员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在线实时共享,为成员单位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在线实时多指标查询服务。
3、信息分析评价子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实时统计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各类数据,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各成员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各种信息指标等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对企业信用状况按信用标准作出评价。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统分结合、各司其职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企业的有关资信状况和商务信用事项,褒扬守信者、惩戒失信者,从而为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和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提供服务。
5、企业信用信息提示系统。利用系统实时提示功能和计算机网络,对企业在商务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对社会及人民群众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的经济或商品质量问题及时告之成员单位及社会公众,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6、企业信用修复系统。企业信用修复是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主动纠正自身失信行为的违法失信者,给予其重塑商务信用的机会。利用企业信用修复系统,按照“企业申请、
统一标准、公开考核”的原则,企业信用管理机关对申请信用修复的失信企业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后,解除其失信行为公示及市场准入限制。
(二)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
把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规范摆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培育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地方性企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并引入经营规范、公允度高的市外信用中介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运作。支持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内外的企业信用征集、评级的通行做法,研究开发比较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企业信用产品商品化。完善信用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运行、退出的监管机制,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建章立制和规范运作,以可靠的信息和良好的服务取信于广大市场主体,努力提高自身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提高信用服务业市场效率。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督管理信用中介机构及其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营造和维护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三)抓好企业信用自律管理
1、组织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