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情务机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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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
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的通知》(温人公〔2010〕20号)精神,结合我县公安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防恐怖、警务督察、法制、巡特警、警卫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在编在职、评授警衔的人员。
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
执法勤务机构具体包括指挥中心、情报信息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经济文化保卫科、治安大队、基础管理大队、行政审批服务科、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大队、刑事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科、看守监管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警务督察大队、法制监察指导大队、预审大队、拘留所。
二、套改条件
(一)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二)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三)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四)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5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2、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3、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五)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担任现职满3年的科员,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六)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工作年限满15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首次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三个阶段进行,7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12日——7月15日)
(一)掌握政策精神。认真学习和领会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熟悉掌握职务套改的原则、范围、条件、步骤和工作要求等。
(二)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公安与人事部门沟通联系,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共同制定《永嘉县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并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使广大民警了解警员职务套改政策,领会党委、政府对基层公安民警的关心和爱护,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推动公安各项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6日——7月28日)
(一)确定人员范围。根据机构分类以及套改人员所对应的条件研究确定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并报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核准人员信息。对需要进行套改人员的有关职级、工作年限及年度考核信息进行核准。
(三)实施套改。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警员职务套改建议名单,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由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审批表送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其中对拟套改到上一级职务的人员,由县局在审批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公布套改职务。警员职务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县公安局发文公布。
(五)实施工资套改。职务确定后进行工资套改,具体办法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7月29日——7月31日)
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结束后,对套改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及时解决和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有关问题
(一)本次职务套改完成后,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原则上在警员职务序列内交流和晋升。少数确因工作需要,需交流到综合机构或公安系统以外的,由接收单位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确定拟任职务,并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
(二)2011年底前达到本细则规定的套改到上一级职务条件的,可继续适用本次职务套改的政策。其职务调整在符合条件的次年上半年统一进行。
(三)正在研究调离公安局机关或者辞职、辞退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暂缓列入套改范围。
(四)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未评授警衔的人员,属于取消警衔人员情形的人员,已经批准调离公安机关或者退休、辞职、辞退的人员,不列入套改范围。
(五)森林公安机关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参照本细则执行。
(六)公安民警警员职务序列人员管理的有关问题,另行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领导,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成立了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密切协调配合。县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相互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周密组织,确保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按时有序保质保量完成。
(三)严明工作纪律。在执行操作中,正确把握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要求开展套改工作,不得变通和弄虚作假。要密切关注队伍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县公安和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保证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