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先贤对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认识及实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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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的远古先民们在艰苦卓绝的生存斗争中,茹毛饮血拓土开疆,夙兴夜寐斩棘披荆,“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大禹治水”、“后羿射日”、“女娲补天”这些神话传说就是远古先民与天奋斗与地奋斗的遗存和写照。

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斗争中,古人“天人合一”的理念尤为引人注目,这一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尊重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以达到保护、节约自然资源,促进自然生态健康、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时至今日这一思想依然闪烁着璀璨夺目的光辉。

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坚持“顺天”和“天人合一”思想。

道家以老子(姓李名
耳字伯阳,谥曰聃,约生活在春秋末年公元前580年~500年之间)、庄子(名周,字子休,约生活在公元前369年—前286年,战国时代宋国蒙今安徽省蒙城县人。

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为代表,是中国古代哲学流派之一。

道家思想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天人关系,提出“天”与“人”合而为一,肯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并不是自然的主宰。

这对中国古代保护环境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庄子在《庄子·大宗师》中提出“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在《庄子·秋水》中提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顺天思想,对自然听之任之的思想固不可取,但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他是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易经》进一步发展了庄子的学说,提出了“天人合一”的观点,书中提出“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这里“先天”是指在自然变化未发生前加以引导,“后天”是指遵循天的变化,尊重自然规律、用哲学原理来解释,就是告诉人们既要顺应自然,尊重客观规律,又要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从而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

统治中国几千年的是儒家学派。

儒家一贯坚持“制天”与“可持续”思想,儒家
认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因此,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自己,爱惜其他事物的生命,也是爱惜人自身的生命。

《论语·述而》记载孔子“钓而不网,弋不射宿”,孔子在《孝经》(据说是曾子问孝于孔子,退而和学生们讨论研究,由学生们记载而成的一部书)中站在道德伦理的高度要求人们爱护自然界,他说:“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
曾子在《礼记•祭仪》中发挥孔子的这一思想:“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

孟子在《孟子•梁惠王章句上》也强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从这些话语中我们不难看出,圣人孔子和亚圣孟子非常反对对山林的过度采伐和对鱼虾
的滥捕滥杀,这体现了古人伟大而朴素的环保意识和“可持续”的发展观,也反映了我国人民质朴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愿望。

荀子在《荀子•致仕》中认为:“川渊者,龙鱼之居地;山林者,鸟兽之居地”;“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

荀子高瞻远瞩,他已经认识到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物种的生死存亡。

荀子在《荀子•天论》中说:“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在《荀子·解蔽》中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强调改造自然,战胜自然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西汉桓宽则强调通过适度消费和节约资源以保持长久的富足。

迨至唐朝,魏征在其《谏太宗十思疏》中进一步指出:“乐盘游则思三趋以为度”,意思是:以盘游(狩猎)为乐,就应该“三驱为度”——在打猎的时候只从左、后、右三面驱赶,留一前方,任强壮走兽逃生以便野兽继续繁衍。

古人把节约资源和顺从、保护自然生态的健康发展视为美德,体现出在处理社会关系(既体现在当时人际关系上,也体现在代际关系上)和人与自然关系上的伦理智慧。

这种智慧为我们今天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提供了伦理资源和道义支持。

佛教在汉代传入我国,佛学中主张“依正不二”思想,在佛学中人与自然之间是没有明显界限的,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所谓“依正不二”,“依”是指“依报”(环境),“正”是指“正报”(生命主体)。

“依正不二”是指在佛的面前,人与其他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

前人云:“慈悲之心,生生之机‘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古人此等念头,是吾人一点生生之机,无此,便所谓土木形骸而已”,“走路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

此语大意是说,为了不让老鼠饿死,就经常留一点剩饭给他们吃,为了可怜飞蛾的烧死,夜里只好不点灯火,古人这种慈悲心肠,就是我们人类繁衍不息的生机,假如人类没有这一点点相生不绝的生机,那人就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如此也不过和泥土树木相同而已。

前人还云:“勿为欲情所系,便与本体相合心体便是天体,一念之喜,景星庆云;一念之怒,震雷暴雨;一念之慈,和风甘露;一念之严,烈日秋霜,何者少得,只要随起随灭,廓然无碍,便与太虚同体。


此语大意是说,人类的本原就是宇宙的本原,也就是人的灵性跟大自然现象是一体的,所以人心就是天心,人体就是天体。

人在一念之间的喜悦,就如同大自然有景星庆云的祥瑞之气;人在一念之间的愤怒,就如同大自然界有雷电风雨的暴戾之气;人在一念之间的慈悲,就如同大自然界有和风甘露的生生之气;人在一念之间的冷酷,就如同大自然界有烈日秋霜的肃杀之气。

人有喜怒哀乐的情绪,天有风霜雨露的变化,不过大自然的变化随时兴起随时幻灭,对于生生不息的广大宇宙毫无阻碍,人的修养假如也能达到这种境界,就可以同天地同心同体了。

民俗中有大量的天人合一理念遗存,最普通的过去结婚礼仪中的“拜天地”就
大有深意。

对我国古代婚俗礼仪,现代人大多不甚了了,我们只好借助于现在的古装戏剧电影里面才子佳人结婚的仪式窥其一斑。

人们听到司礼人高声唱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也只是报之以微微一笑而已,对于“拜天地,拜高堂”为什么拜,拜什
么,却不愿深究一步,再多问一个为什么。

其实所谓“拜高堂”拜的是“父母养育恩”,“拜天地”拜的是“天盖地载恩”,也有人说的是“天覆地载恩”,其实是一回事,“覆”者“盖”也,汉语的构词方式最常见的是反义构词和同义构词,反义构词如:好歹、冷暖、寒热等;同义构词像:坚硬、拷打、炎热等。

“覆盖”一词就属于同义连用,同义构词。

如:《论语·雍也》载:“子见南子,子路不说。

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这句话翻译出来就是:孔子会见南子,子路不高兴。

孔子发誓说:“我如果做了不正当的事,天厌弃我吧!天厌弃我……
古人有:“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春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之语。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讲义》:“恶意向师,天所不覆,地所不载。

”此语意思是:佛教训人们,“慎莫举恶意向师”,要小心谨慎,不可以起一个恶的念头对老师,否则在天地之间即没有你的生存容身之地,将会堕到三途恶道里头最苦的地方——阿鼻地狱。

古人赌咒发誓常说:我要是怎么怎么样,那就“天不覆,地不载”,意思是天地不容,我就无法生活在天地间,天厌地谴无颜活在世界上。

以此观之,天地者,自然也,我国古代社会虽然科技不十分发达,但是人们明白人类生活在天地之间,要靠天覆地载,人类在试图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人类生活离不开自然环境生态平衡这一朴素的道理,所以才要在结婚仪式上首先要“一拜天地盖载恩”。

我国古代先贤有识之士以其渊博的学识、睿智的见解,对古代先民为了生存而战天斗地中对环境的破坏早有认识,诸如:
唐人李群玉(公元约807 年—858 年,字文山,著名晚唐澧籍诗人,《全唐诗》录其作品三卷二百六十余首)写的《石潴》诗,
古岸陶为器,高林尽一焚。

焰红湘浦口,烟浊洞庭云。

迥野煤飞乱,遥空爆响闻。

地形穿凿势,恐到祝融坟。

该诗反映了当时手工业如陶瓷,开矿等的作业情景,以现代人的眼光看来,他描写了时人对环境破坏。

包括毁坏森林,空气污染,噪音污染。

后人认为此诗反映了作者对环境遭到破坏的忧虑,反映了作者的环保意识。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炼丹术盛行,然而,这些“化工”材料经证明大多是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元素,如砷,铅,汞。

术士炼丹之后,随意倾泄。

“丹砂置之于田,则苗尽死”,这类严重的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苏颂(1020-1101),字子容,祖籍同安。

庆历二年(1042)与王安石同榜中进士。

苏颂在其《本草图经》(一部倍受古今中外科学家称颂的医学著作,是中华民族一份珍贵的遗产)即曾注意到丹砂对水体的污染:“春州,融州皆有砂,故其水尽赤,每烟雾郁蒸之气,亦赤
黄色,士人谓之朱砂气尤能作瘴疠,深为人患也。


沈括(1031-1095,字存中,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北宋时期著名的科学家,是我国北宋时代杰出的科学家,也是中国科技史上的一位巨人)。

在他的《梦溪笔谈》中就曾写到:“鹿延境内有石油,然(即燃)之如麻,但烟甚浓,所沾帷幕皆黑。

石炭(烟)亦大,墨人衣,余戏为延州诗云‘化尽素衣人未老,石烟多似洛阳尘’。


这些记载在古代典籍中不乏显现,行动缘于认识,我国古代先贤正是由于对环境破坏的洞察,才有了保护环境的行动。

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保护环境者当数黄帝(少典次子,生于轩辕之丘今河南新郑西北,故称轩辕氏。

黄帝幼时聪明异常,既长见识渊博,才干出众,遂继承父亲少典被拥立为有熊部落首领,故又称为有熊氏),据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第一》卷一载:黄帝“时搏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


据《逸周书•大聚解》载:“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

”大禹生态保护意识看来是比较强的。

据《逸周书•文传解》记载,到周文王时,他对生态保护更是极为关注,临终之前对武王殷殷相嘱,要武王加强山林川泽的管理,保护生物,因为国家治乱兴亡都要仰仗生态的好坏。

他说:“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麛不卵,以成鸟兽之长。

是以鱼鳖归其渊,鸟兽归其林,孤寡辛苦,咸赖其生。

”显然古人已经懂得在向自然界索取资源时,一定要有所节制,要注意时令,要按一定的季节进行捕鱼、猎兽的生产活动。

据《国语•周语下》记载,周景王二十一年,鉴于国库吃紧,国家打算铸金币。

卿士单穆公表示反对,认为单靠铸钱币的办法并不能解决国库亏空的问题,因为铸钱所需金属原料要靠挖掘山林而得。

而破坏山林是使不得的:“若夫山林匱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民力彫尽,田畴荒芜,资用乏匱,君子将险哀之不暇,而何易乐之有焉?”单穆公讲得透透彻彻明明白白:如果山林资源枯竭,没有虞衡的管理,水泊不出产,人民无力生产,田地荒芜,物资匮乏,君长只有忙于应付危险局面,哪有安乐可喜呢?无疑,这些话是对为政治国者统治而言,把保护山林川泽和国计民生紧紧联系在一起了。

《国语•伯阳父论地震》曰:“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伯阳父认为水土通气,土地润泽,人才可以利用它来种植谷物。

水土不通气,土地死烂成了臭泥,不能种植谷物,缺乏财用,国家也就灭亡了。

儒家一向持有“天有好生之德”的思想。

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里所谓的“天”是指生生不已的自然之天,人、天、地、万物与自然都是一体的,保持和谐相通。

孔子在《中庸》中说:“万物并齐而不相害,道并齐而不相悖”,“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


孔子在《礼记•郊特牲》中云:“阴阳合而万物得。

”这种“并齐”、“合”表达着“天行有常,不为桀存,不为纣亡”(《荀子•天论》)的客观规律,表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应有节度。

孔子在《论语•学而》中反对滥用资源,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亚圣孟子在《孟子•尽心上》中说:“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在《粱惠王章句上》中建议粱惠王让老百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在《尽心章句上》中提出“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这虽是些经济主张,但其中包含保护环境的思想。

这里,孟子告诫统治者,“仁民爱物”,重物节物,才可能维系人类的持续发展。

可见,孟子主张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荀子在《荀子·王制》中指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体现了朴素的“可持续”思想,表现在他想到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具体办法。

《诗经•周颂•时迈》诗云:“怀柔百神,及河乔岳”,即对百神、河川和大山都要善待。

管仲是齐国一代名相,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他的一系列著述都反映了他可贵的环境保护思想。

他在《管子•轻重甲》中说:“故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

”在《管子•立政》中他认为因为“山泽林薮”是“天财之所出”,在《管子•侈靡》中认为因为“山不童而用赡,泽不弊而养足”,所以在《管子•国准》中得出结论:“童山竭泽者,君智不足也。


古代中国素以农耕立国,治国为政者就不能不重视自然环境的保护。

山林河川若是破坏了,民众就被迫流亡,统治者也就统治不下去了。

所以齐国宰相管仲把保护自然提高到作为人君是否有资格进行统治的一个条件。

泱泱典籍,古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论述难以博览穷尽,令人感喟不已。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不光有保护环境的思想,还记载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令的故事:
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第三》有古代君侯保护鸟类的最早记载:尚汤作诸侯时,一天,“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

’汤曰:‘嘻,尽之矣!’乃去三面,祝曰:‘欲左,左。

欲右,右。

不用命,乃入吾网。


汤的这一做法很快传到其他诸侯那里,他们佩服地说:“汤的美德太崇高了,连禽兽都能受其恩泽。

”(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
到了周代,周王朝制定了专门的条律保护鸟类,并设立了“虞人”之类的官员,管理山林川泽,严禁人们采集鸟蛋、捕杀幼鸟。

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秦、汉、唐、宋各朝,这对鸟类的繁衍生息,保持生态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

说到这儿,古人的爱鸟之心,还从大量古诗文中表现出来。

唐代著名大诗人白居易,一生写过许多爱鸟诗。

他在一首诗中深情地写道:“
谁道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

清代著名画家郑板桥,在爱鸟方面则另有高见。

他在一封写给其弟的信中,反对人们在笼中养鸟,主张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给鸟建一个广阔而快乐
的家园,使人从鸟的快乐中感受到更多的快乐。

他的这一主张,在今天也是切实可行的。

(罟即渔网)。

出自《国语•周语下》,说有年夏天,鲁宣公到泗水撒网捕鱼,大夫里革出来干涉,说根据祖先规定的制度“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在每年夏天鱼类生长季节不能到河里捕鱼),鲁宣公的做法违反了古制。

里革不但把鱼网撕毁扔进水里,而且大声向鲁宣公宣讲古训:“且夫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读yāo,上“鹿”下“夭”),鸟翼榖卵,虫舌蚳(chi)蟓,蘩庶物也,古之训也。

”意思是:为了保护草木鸟兽鱼虫,使之繁衍生息,山上再生出来的树条不得再砍,水中未长大的水草不能割,捕鱼不捕小鱼,捕兽不捕幼兽,不能摸鸟蛋破榖卵,不能坏未成形的幼虫。

这里的古训可以理解为就是法令,像属下臣子大夫里革这样能以保护环境的法令以下犯上冒天下之大不韪制止君王的违法,是亘古少见的奇事,可见古人对环境保护是多么重视!
古时候,在我国江南某地有一个小官吏。

一天,他接到一个出差的任务,到当时的京城去送文件。

他骑着一匹马匆匆上了路,傍晚,他歇宿在一个旅馆里。

旅馆里有一口水井,井水冬暖夏凉,还有一丝淡淡的甘甜。

小官吏喝着井水,感到旅途的辛劳减轻了不少。

这口井为南来北往的人增添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但这个小官吏是个自私自利的人,第二天早上他离开旅馆时,顺手便把马吃剩下的残草败根倒在了水井里。

过了一个月左右,小官吏从京城办完事回来,又来到这家旅馆。

他赶到这里时,天已完全黑了,经过一天的长途奔波,小官吏感到又累又渴,他便从水井里打水上来喝。

由于天黑看不清水桶里的水,小官吏又渴得够呛,喝起水来如同牛饮一样,结果喝进去一根草杆。

草杆卡在小官吏的喉咙里,吞又吞不下,吐又吐不出,不一会儿,小官吏就一命呜呼了。

而这草杆正是他前次来的时候,倒在水井里的。

古人为了吸取小官吏的教训,便告诫后人说:“千年井,不反唾。

”这就是告诫人们不要弄脏水源的意思。

可见,我国古人早就懂得了保护水资源、爱护自然环境的道理。

这类环保故事可谓不少,古往今来一直教化警诫着一代代的人们,时至今日仍然可作为我们进行相关教育的教材。

查阅典籍史料,我国古代先贤对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一般采取如下之策:
为政治国者首先端正认识,要正视发展生产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的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就要做好两件事:一要教化乡民,使之具备一定的生态道德,讲求生态文明;二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在教化乡民上,思想家首先从理论上说明环境对民众的重要性。

荀子谈到了生物与环境之间的依存关系,“树成荫而众鸟息焉,硫酸而螨聚焉。

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林茂而禽兽归之。

川渊枯则龙鱼去之,山林险则鸟兽去之。


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所著的《淮南子·说山训》则主张要想获得更多更好的自然资源,人类就要优化环境,“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之,水积则鱼聚,木茂则鸟集。

”讲的是要想发展渔业,首先得治理好水域;要想繁育鸟类,先得广植树木,提出了对被破坏了的生态,通过如何的整治可以得到恢复。

见识颖异卓然不凡。

《周易》中写到“井甃无咎,……井冽,寒泉食”,就是说井被污染了,不要消极地舍弃不用了,而应该进行修理整治,使之变成“井冽,寒泉”。

荀子在《荀子•王制》中说:“山林泽梁,以时禁发”。

荀子尊重生态环境、重视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思想被视为“圣王之制”的一部分,这一思想后来在历代统治者的法制中都继承下来了。

像其后统一中国建立起第一个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的秦始皇,实行了一系列巩固政权的措施,其中有一条是修筑驰道,以咸阳为中心,东穷燕齐,南极吴楚,道宽五十步,每隔三丈而树以青松,用以遮荫计里(“秦为驰道于天下,道广五十步,植以青松”),工程浩大颇为壮观,可谓开官方筑路植树之先河者。

中国古代为政治国者还在生产管理上总结出一套把发展经济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的做法。

荀子在《荀子•王制》中说:“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汙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管仲在《管子•小匡》中提出:“山泽各以其时而至,则民不苟”。

他认为管制山林川泽,保护生物资源,并不是把山林川泽封禁起来不让人们利用,而是必须按照规定的季节时间开放,让人们充分利用其间的生物资源。

发明家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在客观上保护了环境,他们有意识的创制一些绿色环保用具。

河北出土的汉代的“长信宫灯”就是其中之一。

思想上的提醒重视以及法律上的严格规定是古人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两大途径。

《秦律•田律》(1975年湖北云梦秦墓发掘出一批竹简,使《秦律•田律》大白于世)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树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复月,毋敢业草为灰,取生荔,麛(卵)榖,毋……毒鱼鳖,置肼罔,到七月而纵之。

……邑之近皂及它禁苑者,麛时毋敢将犬以田。


秦律大意是,从春季二月起,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树木,不准堵塞林间山道。

不到夏季,不准进山砍柴、烧野草作肥料,不准采集刚发芽的植物或取获幼兽、鸟卵和幼鸟(掏鸟蛋),不准毒杀鱼鳖,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网罟。

到七月,才可以解除上述禁令。

其他还有住在养牛马之处和其它禁苑附近的人,当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

当然,制定了严明的法令,统治者若带头不遵守,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秦始皇在破坏环境方面也是罪恶昭彰的,《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记载:始皇到了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

上问博士:‘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

’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可见,保护环境的法令若不能制约最高统治者,成为统治手段而不是目的,也会最终破坏环境的。

在《吕氏春秋•上农》中,对自然资源的保护规定得更为具体,称为“四时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泽不敢灰僇,缳网苴罦不敢出乎门,罛罟不敢入乎渊,泽非舟虞不敢缘,为害其时也。

”简言之,也就是在规定的季节中,禁止随便进山砍树,禁止割水草烧灰,禁打鸟猎兽,禁止捕捞鱼鳖。

成书于战国末年及汉初的《吕氏春秋》卷一至十二和《礼记•月令》都对每年四季十二个月不同的气候作了基本一致且细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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