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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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意
见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桂政发[2009]107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25
【实施日期】2009.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意见
(桂政发〔2009〕10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 号),为加快建设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做
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产业的重大决定,以促进千亿元产业技术升级为主攻方向,以重大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以加速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若干个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力求在我区支柱产业,抢占技术和市场最高点,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围绕做大做强广西千亿元产业,建设优势产业的技术团队,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不断增强产品适应市场的能力,为产业的持续发展、健康发展、有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形成以研发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开发和创新平台,达到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
研发中心的建设遵循“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计划建成 23 个研发中心,分 3 个阶段逐步推进:
到 2012年,选择食品、汽车、石油工业(石化)、电力、有色金属、机械、冶金、木材加工、医药制造等重点产业,在产业集聚区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依托单位中,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启动建设 8~10 个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形成对上述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在重点企业实现产业化。
到 2015年,围绕水泥建材、林浆纸、电子信息、造船、纺织服装皮革等产业领域,在龙头企业建立13~15个产业研发中心。
对重点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技术创新机构等科技资源进一步整合,逐渐形成自身竞争优势的同时,推动重点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到 2020 年,进一步加大对 23 个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力度,将研发中心建成面向行业、开放式、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使研发中心具备开发和推广本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的能力,掌握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和
广西及国家重点建设所需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能力。
二、建设内容根据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发展目标,计划未来 10 年在 14个产业建设23个研发中心:
(一)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工程研发中心。
开展铝、锌、锡、锑、铟制品及其新材料研发及生产工艺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尾(残)矿资源安全利用技术、稀散稀贵金属赋存分布状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