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于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环评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八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参照第四条及下述原则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环境保护部。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三)法律和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第十条下级环境保护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二)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

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2012年环评分级审批管理

2012年环评分级审批管理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闽环发〔2012〕4号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行为,更好的服务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抄送:环保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主题词:环保环评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级审批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1〕3号),进一步提高效率、规范管理,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环评总体要求 (一)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豁免项目除外),都必须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预防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建设单位必须依据国家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不同程度,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对名录中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环境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三)加强区域产业规划环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类项目,化工石化、皮革合成革、铁合金、萤石矿和氟化工、煤矿、金属矿、铅蓄电池等高环境风险类项目,码头、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国省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其他项目,其区域产业规划环评应作为受理、审批具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置条件。 (四)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其它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保险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保险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保险柜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宁波朝友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 宁波朝友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投资784万元,向宁波泰佳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租用其位于北仑大碶普陀山路28号的厂房,从事保险柜的生产,投产后可达年产保险柜25000台。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备【2015】30号”文件对该项目备案登记。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刮灰废气、喷塑粉尘、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生活垃圾;噪声主要为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噪声。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 焊接烟尘:在各焊接工位上方配置移动式吸尘罩,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统一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确保焊接烟尘排放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打磨粉尘:主要成分为金属尘屑和磨料的纤维尘,基本在操作工位附近自然沉降,经收集后与金属边角料一起外售。 刮灰废气:①干燥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②打磨粉尘:加强粉尘的清扫收集工作,减轻粉尘对车间环境的影响。 喷塑粉尘:将喷塑线及固化炉布置在独立密闭的车间内,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涂室自带的滤芯回收系统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固化炉固化有机废气:主要影响车间内环境,烘道产生的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后经由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少量二氧化氮、烟尘等大气污染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二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 第11 章概述 我国自七十年代末从西方引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以来,在开发建设项目的准备期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已成为一项法定制度,在我国推行了二十几年,在新污染源的控制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始,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发生了从法定制度到法律制度的质量飞跃,回顾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许多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有了深入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方法体系;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站在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上与国际环境评价制度接轨,深入探索、研究区域或跨区域、国家或跨国家的战略环境评价,从广度上,扩大环境评价工作面,从深度上,进一步提高环境评价的质量,使之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宏观调控与引导作用,使之在工农业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中起到污染防治与制导作用。 11.1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和特点 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知识储备,是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11.1.1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在经济发展的社会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工程建设和生存环境的相互影响,有些是能够事后修补的,有些是属于不可逆转的,事后很难挽救,于是人们便积极探索事先预防环境损害的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正是为适应这一需要而脱颖出来的一种实用技术。 所谓环境影响评价,概括地说:就是用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种战略防御手段。它是由多种学科组成的协调技术体系,既属于软科学的理论范畴,又含有硬科学的技术内涵,它包括了工程污染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环境经济分析和污染防治对策等相关技术内容。 狭义地讲,环境影响评价则是对特定建设项目在动工兴建以前,即在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到生产、运营等全部过程进行工程污染分析,找出环境污染因子,在环境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预测,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以确保项目周边的人们具有近期和远期的生存环境质量。 广义地讲,环境影响评价是指人类在进行某项重大活动(包括开发建设、城市规划、计划决策、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环境立法等)之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预测该项活动对人类生存环境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要研究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对生存环境的影响;也要研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既要研究污染物对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途径;也要研究污染因子在环境中传播、渗透和迁移、转化规律以及对生物物种的危害程度。从而制定出有效率的防治策略,把环境影响损害限制在人们可以容忍的水平,为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保障。 11.1.2 规范性特点 因为环境影响评价既体现了环境科学的综合技术,又表现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性质,所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既是有价值的环境科学技术报告,又是待批的环境保护管理文件。这种两者兼而有之的报告性质决定了它的规范性特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必须从头至尾地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各项规定进行编制。有学者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规范性技术报告是非常正确的,它包括法律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政策规范性、技术规范性、语言规 范性、文件规范性、审评规范性等。必须强调指出,不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写的评价报告不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因为它违背了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规 - 10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于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八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参照第四条及下述原则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环境保护部。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社会公墓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1 项日名称 2 项目建设单位 3 项目建设地点 1.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4 主要研究结论 1 主要结论概述 2 总投资与资金筹措 3 财务评价结果 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背景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第三章市场预测及分析 3.1 项目定位 一文明消费的功能 死亡本是一种自然现象,但受绵延已久的灵魂不灭观念的影响,中国人相信人死后多变成鬼,鬼是要害人的,所以田野、林间山地出现的墓地,都给人以压抑感和恐惧感。殡葬是一个民族、一个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制约规范着人的行为,人们在祭、扫墓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夹杂着一些潜意识的、迷信落后的东西;严重地侵蚀了人的心灵,不利于社会的进步。现代公墓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乱埋乱葬这种有碍观瞻、大煞风景的行为。另外,现代公墓环境幽雅、庄严祥和,使祭扫者得到熏陶,心灵得以净化,行为受到约束,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健康的消费、悼念方式,如送鲜花代替烧纸钱就是很好的例证,可以说,现代公墓对丧葬消费起着导向的作用。二绿化观赏的功能 历史上无论是皇家陵墓还是平民墓地,都比较重视绿化,一座陵、一块墓地,往往就是一片树林,外国公墓更是如此。现代人物质生活条件好,要求高,在丧葬上也希望故去的亲人安息在像公园一样的墓地中,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精神上的安慰。特别是以荒山瘠地为主建立的公墓,若绿化美化做得好,不但不会产生污染,还是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公墓是人文景观,一草一木、一亭一碑无不体现着设计者的独具匠心和审美情趣。随着时光的流逝,墓地早已失去了最初的功能,像法国的拉雪兹神父公墓、俄罗斯新外女公墓等都以优美的自然环境、独特的艺术风格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中国的现代公墓起步晚、时间短,完全可以用现代的眼光,把公墓建设纳入到城市规划中,努力增加公墓的文化、艺术品位,努力营造墓地的可亲性,使其成为一个可供人游览的融自然与人文一体的纪念公园。 三历史文化的功能 墓地是古代文化的遗存,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无论是山间的孤冢,还是城市郊野的墓群,都不仅是生命终止时的最后定格,也是记录墓主所生活时代的若干信息的宝库。一代代墓地的积累,给人留下了无穷的遐想和回忆,形成了独特的人文景观。由于战乱和时代变迁,记录人类活动的很多资料已湮灭无闻,给后人研究造成很大不便。幸亏有了墓葬这种古人有意无意留下的遗产,才使我们能够完整地考察、解读文明时代人的思想、生活、生产和习俗等。几十年、几百年后,现代公墓也将成为历史的遗迹,我们的子孙后代若要研究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或习俗演变,很可能也要借助于墓地这一实物形态。 四教育纪念的功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目的 为提高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水平,对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报告审批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此项工作做到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便民高效。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区环境保护局对中站区行政区域内,依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属于县级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包括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县区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工作(已列入委托县区环保局审批的项目除外)。 工作职责 行政事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材料受理、公示和审查;负责对审批材料出具受理单和审批意见;负责审批意见的付印、送达和存档和移交工作。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的工作流程见下图 不合格 不同意 说明原因 初审 受理、公示 提出审批意见 书面说明 发文、公示 行政相对人申请 资料存档 拟批复、公示 首席代表签发

程序说明 行政相对人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报批版,含专家签字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表》)(纸件份和电子版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纸件份)。 行政事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对行政相对人报送的材料进 行初审:一方面对照技术评审意见检查环评报告修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检查专家签字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表》是否落实。 行政相对人递交的资料齐全后,行政事项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进行受理,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受理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办理事项,由行政事项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具体承办,提出审批意见,并进行环评报告拟批准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满后,报首席代表审批。 首席代表签字审批后,进行环评报告批复后公示。 行政事项服务科将审批意见回复行政相对人。 将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归档入库,并移交相关科室。 审批条件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 .符合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版)、报告表(报批版)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承诺时限: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办理此项目不收费。 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公墓建设可行性报告

【引言】 公墓是规划出来供埋葬死者之用的土地。公墓的选择受地理条件、宗教信仰、社会观念以及美学和卫生等因素的影响。公墓也可能被奉为圣地或禁区。在日本、墨西哥等国,公墓是在某种场合为纪念死者进行参拜之处。在另外一些国家以及其他宗教团体,公墓荒凉简陋,鲜有人迹。墓穴的使用年限最长为20年,2011年民政部宣布公墓续租试点普遍先续十年。 目前北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目前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 【目录】 第一部分公墓建设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要部分,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 一、公墓建设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承办单位 (三)项目的主管部门 (四)项目拟建地区和地点 (五)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六)研究工作依据 (七)研究工作概况 1.项日建设的必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况 二、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 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可行性研究结 论包括。 (一)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二)厂址 (三)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四)环境保护 (五)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六)项日建设进度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八)项日财务和经济评价 (九)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环保局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登记表项目)

3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登记表项目)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环保局窗口 3、受理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8 二、收费名称、依据、标准:不收费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2、《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按并联程序办理受理和审批手续。 2、不属于并联审批事项的,由综合窗口转环保窗口受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3、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审核申报资料; 5、首席代表签署审核意见,报局领导签发;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环保局窗口领取批复文件。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两份及电子版。 2、备案、审批项目需附发改委许可文件。 3、核准项目需附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 4、特殊项目需附其它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 六、备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在环保部、省环保厅或市环保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2、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请妥善保存总台发号通知单,以备办件查询或办件投诉使用。

七、办理流程(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向综合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不符合申报条件, 出具《不予受理通 知书》,说明不予受 理的理由。 3、首席代表审核签署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 责任人:赵元伟电话:86785244 4、分管领导审定签发(1个工作日) 责任人:颜昊联系人:赵元伟电话:86785244 5、窗口发放审批文件。(0.5个工作日) 责任人:袁杰电话:86785158 经审核,属于并联 审批事项的,综合 窗口按并联程序办 理受理手续。 不属于并联审批事 项的,到环保窗口 办理受理手续。 1、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0.5 个工作日)责任人:袁杰电话:86785158 2、审查申报材料,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拟办意见。 (2个工作日) 责任人:孟晨赵旭东电话:86785244 86785241 需要整改的,申请 人根据意见限期整 改。(办件计时暂 停)

某经营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XXXXXXXX生态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XXXX生态公墓(XXXX)有限公司(暂定) 2011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一、项目概况··1 二、项目承办单位概况··2 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容··2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 五、主要问题与建议··5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6 一、项目建设背景··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9 一、需求分析··9 二、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10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11

一、项目选址··11 二、建设条件··11 第五章总体规划案··15 一、规划设计依据··15 二、服务宗旨与目标··15 三、总体规划要求··15 四、场外交通运输流量组织··16 五、场区竖向及总平面布置要求··17 六、项目总体功能布局··18 第六章工程案··20 一、工程容(围)与规模··20 二、主体建筑工程案··20 三、公用辅助工程··22 四、主要设备(设施)购置案··30 五、主要建(构)物及设备工程量统计··31 第七章消防··33 一、主要设计依据··33 二、建筑消防··33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5 第八章节能··37 一、编制依据··37 二、建筑节能目标··37

三、建筑节能要求··38 四、电气节能要求··38 五、空调通风节能要求··39 六、节水措施··39 第九章环境保护··41 一、项目场址环境现状··41 二、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41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44 四、环境影响评价··44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45 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45 二、安全生产··45 三、卫生··46 第十一章项目组织与劳动定员··47 一、项目组织··47 二、劳动定员··47 第十二章项目实施进度··48 一、建设工期··48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48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48 第十三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50 一、投资估算··50

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612302288.html,2009年03月19日来源: 鄂政办发〔2005〕10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日 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建设项目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统称。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三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审批外的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二)省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项目外的纸浆制造业、废纸造纸业、电视发射塔、广播台站、雷达、电力、通讯等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核技术应用项目和设备、危险品码头、危险固废和医疗固废处理处置中心、自然保护区内或对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项目外的黑色金属冶炼加工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工业、电力、建材、石化、化工、医药、农药、印染、酿造、采掘、电镀、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行业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本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修改编辑!)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概况 (1) 1.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2) 1.3 项目编制依据 (2) 1.4资金筹措与融资方式 (3) 1.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 1.6 项目结论 (3)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5) 2.1 项目提出背景 (5)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10) 3.1 需求分析 (10) 3.2 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1) 第四章项目的建设条件 (14) 4.1 项目建设自然条件 (14) 4.2 项目建设用地条件 (14) 4.3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 (15) 第五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16) 5.1项目规划指导思想 (16) 5.2项目遵循的原则 (16) 5.3 服务宗旨与目标 (16) 5.4 总体规划要求 (17) 5.5 方案设计 (18) 5.6 业务用房建设标准 (18) 5.7 结构设计 (19) 5.8 其他设计 (21) 第六章环境保护 (28) 6.1 环境保护 (28) 第七章消防及安全 (32) 7.1劳动安全卫生 (32) 7.2 消防 (33) 第八章节能 (36) 8.1 编制依据 (36) 8.2 建筑节能目标 (36) 8.3 建筑节能要求 (37) 8.4 电气节能要求 (38)

8.5 空调通风节能要求 (38) 8.6 节水措施 (39) 第九章项目管理 (41) 9.1基本要求 (41) 9.2管理总述 (41) 9.3质量管理 (41) 9.4进度管理 (42) 9.5合同管理 (43) 9.6资金管理 (43) 9.7现场管理 (43) 第十章项目招投标 (44) 10.1招标原则 (44) 10.2招标范围 (44) 10.3招投标程序 (44) 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7) 11.1 建设工期 (47) 11.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47) 第十二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49) 12.1投资估算 (49) 12.2资金投资与资金筹措 (52) 第十三章社会效益分析 (53) 13.1社会效益分析 (53) 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55) 14.1结论 (55) 14.2建议 (55) 财务附表(单位:万元) (57)

建设项目审批分级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审批分级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于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八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参照第四条及下述原则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环境保护部。 (一)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二)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三)法律和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第十条下级环境保护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二)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最新版设立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新版设立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名称:公墓 二、可行性报告编制的依据 1、申请设立公墓的请示函及**市领导及相关部门批示。 2、**市中长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国家、**市对公墓的产业政策。 3、投资机会研究比选及公墓市场的调研与市场前景、市场份额分析。 三、项目提出的理由 随着工业占地的加剧、城市死亡人数的增长,城市公墓建设的不合理问题已非常尖锐,使得城市可用土地面积和人均绿地减少。因此,在我国实施城市生态园林公墓建设已迫在眉睫。 工业文明时代从开始到现在的短短两百多年间,由于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剧增、人口老龄化,从而导致死亡人口数量迅速增加,加上中国人“入土为安”的传统思想,使得一些城市出现死人与活人争“生存环境”的尴尬局面,城市可用土地面积及人均绿地匮乏。对于以及注重生也注重死、注重阴阳宅风水传统文化的中国人来说,顺利推进我国现代殡葬改革,使殡葬完全推行火葬,对骨灰盒的处置做到既不占用土地面积,又能开辟新的风景区及旅游景点,重塑城市的绿色氛围,推进城市生态园林化建设,同时达到生者对死者寄予哀思,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因此,在我国推

行城市生态园林公墓区建设对我国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同时它也将对城市经济、社会效益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第二章建设公墓的意义 一、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墓是社会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建设的组成部分。如果把医院的产房比作生命的起点,把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视为,生命之旅的各个驿站,那么陵园和墓地则是人生的终点站和归宿。其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公墓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搞好公墓建设正是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公墓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公墓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丧葬消费是一种精神消费,由于其相对稳定性和传承性,它易与封建迷信的风俗习惯连在一起,产生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如哭、闹,烧纸,冥钱等,这就需要政府去引导,用先进、科学、文明的丧葬理念取代愚昧、落后、迷信的丧葬观念。所以现代公墓建设是精神文明发展的需要。 三、公墓建设是殡葬改革的需要 公墓建设是殡葬改革的需要。公墓是党和国家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载体,可以规范人们的丧葬消费。建国以来,殡葬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基本上树立了正确、文叨的丧葬观,丧葬作为一种传统、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于2008年12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法规环评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应按照本规定确定分级审批权限。 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下列类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环境保护部的名义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委托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的目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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