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法_分环节汇总

评标办法综合法_分环节汇总
评标办法综合法_分环节汇总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分环节汇总)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由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3.1.3 熟悉文件资料

3.1.3.1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

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目标和履约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流程。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1.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了解招标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相关数据资料,主要包括:(一)招标文件;

(二)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记录;

(四)最高投标限价。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5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3.1 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1)款规定的评标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3.3.2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分,投标人商务评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B。

3.3.3 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3)款规定的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独立进行评分,投标人技术评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C。

3.3.4 其他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4)款规定的评标因素、评审标准和分值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其他部分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其他评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D。

3.3.5 汇总评分结果

3.2.5.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5.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即投标人最终得分=A+B+C+D。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提交投标文

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招标文件允许多标段(包)投标、多标段(包)中标的,各标段(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执行,对某些标段(包)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投标人依次替补。

3.5.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4.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3 评标争议处理

4.3.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3.2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4.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集体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拒绝在集体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集体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3月修订) 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 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 一、德育成绩测算: (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 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 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 第一条【法律依据】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以下范围: (一)沪建市管(2012)68号文《关于规范本市建设工程一体化招投标监管工作规则的通知》中的一体化招标适用范围。 (二)沪建建管(2016)1151号文《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总承包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提供详细的招标前期资料; (二)细化招标人的需求清单; (三)提出明确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四)明晰对投标文件的深度要求。 招标文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适合进行总承包招

标。 第四条【评标方式】 总承包招标评标,可直接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也可先进行业绩资信预审,再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第五条【业绩资信预审】 业绩资信预审是指,在发布业绩资信预审公告后,当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业绩、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申请人以往工程中的履约情况等因素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业绩资信预审条件需在公告中明确。 第六条【否决投标】 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以下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未承诺中标后将向招标人承揽连带责任。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doc-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依据2009年3月征求意见稿改编)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评标原则的实现,组织编制《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分类标准》),作为国内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设置专家分类、招标人选择专家类别、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的依据。 二、《分类标准》依据国民经济统计类别、高等教育专业划分、项目类别划分标准、建筑业资质及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分类编写,包括工程、货物和评标专家分类,并依据评标特点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合并,以适应招标人选择评标专家的要求。 申报专业时,评标专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熟悉的专业同时申报,审查合格后入库。 三、工程类评标专家分为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经济及其他等7个大类。 1.工程设计中一些通用专业,如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适用于其他各类工程。工程设计依据工程设计专业分类设置专家分类。 2.工程施工整合了目前行业间一些交叉专业,如建筑工程中的各专业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中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适用于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和水运工程涉及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通安全设施,电子、通信,广电工程中的电子系统工程适用于所有行业涉及的电子系统工程。 3.工程监理12个专业主要依据目前必须进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类别,以及监理工程师实际从事的专业设置专家分类。 4.工程经济专业考虑了工程类别以及造价工程师的管理、专业分类设置,对一些没有设置造价工程师的行业或工程项目,此处依据实际需要设置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模板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日期: 9月05日—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 60分) 1、违纪-1分( 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 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 表现特差, 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 有补考, 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 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它形式学习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 统一加18分, 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6分; 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它各类先进分子者( 军训积极分子, 优秀干事, 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 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 (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5分; 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8分; 其它一般成员+3分) ( 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园文化先进班, 文明班集体等, 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6分; 其它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4分; 其它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 团校+3分, 党章学习班成员( 预备党员、党员) ( 即班上有党章小组) +2分 (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 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 ; ( 献血金奖+3分; 献血银奖+2分; 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U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釆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杭州市交通局或各区、县(市) 交通局以及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从杭州市公路大中修及改建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丄人)共乙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一般可由招标人代表担任)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义审查。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认真审核清标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十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清标匸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匸作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口的如下内容:(-)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的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评审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项LI经理等;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2)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 (3)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最低报价法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续表

注:(1)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既包括“投标人须知”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下同。 如2.12 “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评审标准”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限制投

标的情形”,既包括“投标人须知”1.4.3 项规定的12种情形,也包括“投标人须知”在前附表中对第1.4.3项补充和细化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又如2.1.1“编页码和小签”的“形式评审标准”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具体内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 (2)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的,应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不符合要求),认定该项不符合相应的评审标准,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递交书面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书面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证据确凿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投标作废标处理;证据不够确凿的,其投标不能作废标处理,但评标委员会在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时,应予说明。 在评标结束后发现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取消其

评审专家分类标准

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七月

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通 知 发改法规(2010)1538号 为规范和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切实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部署和要求,我们制定了《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予印发。为切实做好《标准》贯彻落实工作,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实施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是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评标专家分类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标准》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二、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衔接工作。2011年1月1日后新投入运行的评标专家库,应依据《标准》设置评标专家分类。2011年1月1日前投入运行的评标专家库,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专家库专业分类调整工作。评标专家专业分类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各地各部门在保证分类体系和专业代码统一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标准》中的相关专业,也可以对《标准》的专业做进一步补充和细化。

三、跟踪落实情况,及时做好反馈。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标准》试行期间的适用情况,注意收集各方面的反馈信息,及时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水利部 商务部 国务院法制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建筑工程评标办法

附件1: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将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资信具体量化,赋予相应权重分值,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 (一)投标报价55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25分 (三)投标人资信20分 二、投标报价评审(55分) (一)理论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低于下列指标之一的,启动理论成本评审,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理论成本,低于理论成本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85%的; 2.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85%的; 3.投标报价的措施项目费合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措施项目费合价70%的; 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

价的。

判定方法: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材、机合价和措施项目费中人、材、机合价之和减去最高投标限价相对应的人、材、机合价之和的差值记为M,M为负值且│M│大于投标报价利润的,判定为低于其理论成本。 (二)评标基准价合成范围确定(合理性评审) 当投标人≥5家时,去掉投标报价总价最高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投标报价总价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参加评标基准价合成和评标的合理最低价。 房屋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3%~6%,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3%~8%。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浮率,也可以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下浮率取整)。 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合成,低于理论成本指标的进行理论成本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合成 1.评标基准价=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10%+资信评分第一的投标报价×15%+资信评分第二的投标报价×5%+其他合成范围内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5%(先评审技术标和资信标,并列的报价低的排序在前)。

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 (附加部分) (基本原则:同一类型项目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 想加分,给证明 这个是大一的综合测评奖励分标准细则,内容大体和今年相同,具体的以《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手册》内容为主! 所有的加分项都以大二期间活动为基础!其他时候的不算 德育测评 1、蓝精灵志愿者、献血以及各类志愿者属同一类型,加3分; 2、院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2分,校级团干学干合格者加3分; 3、校级、院系级协会优秀干事统一加1分; 4、获得各类先进积极分子称号加3分;(校级或者院级活动才 有,部门内部的不算) 5、思政科颁发的教学类型活动奖状加1分; 6、三月春风行系列活动统一不加分; 7、拔草活动不加分; 8、获得优秀义教队称号不加分; 9、青马班内部竞赛获奖不加分。 10、社区服务+1(暑假,校,院,部门的都有加) 11、党对象培训学习+2(应该是参加青马班的同学) 12、文明宿舍+3+2,舍长加双倍。 智育测评 英语4/6级(之前加过的就不能加分了!) 计算机 补考一门 -1

文体测评 1、校运会运动员+4 2、文艺演出(诗歌,舞蹈,排球,篮球等,校+4,院+2) 3、文艺演出服务组,按次数+1,最高10分 4、体育达标优秀标准初定为学年体育平均分85分以上(含85 分),标准会随符合条件的人数增加而上调; 5、参加运动队、艺术团(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如要加 分,校级+4,院+2.一学期只能50% 能力测评 1、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合格者,统一加1分; 2、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需获奖才能加分,只参加不获奖不加 分,; 3、体验英语比赛(全班一起加) 4、班干部(部长,有记者证的, 5、学术讲座5次+2 6、班际杯、新生杯辩论赛,最佳辩手加2分,获优胜的辩论小 队队员每人1分,最佳辩手不重复加分; 7、投稿至《蓓蕾》院刊并被采用的(校园网),每份作品1 分,最多不超过3分;投稿至校级刊物并被采用的,每份作品2分,最多不超过6分; 8、征文比赛中需获奖才能加分,只投稿参加比赛不获奖不加 分; 9、广播台、记者团等校级部门内部举办竞赛获奖不加分; 10、能力测评中所有竞赛团体院系级、校级获奖加1分,个人获 奖。 11、参加校创新创业立项(指经过指导修改报送校教务处的同 学)每人加2分,申报立项成功的同学每人加3分。

计算机综合测评加分细则(2012学年度)

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项目细则 (2012学年度) 一、注意事项: 1.初表用铅笔填写; 2.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成绩相同,须保留多一位小数); 3.补考、重修者以补考前实际分计; 4.综合测评考核参考时间:2012年7月3日——2013年6月30日。 二、综合测评测评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毕业班在该学年度的第二学期第一周),计算机系由党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成立计算机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准则,根据系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细则》。 2.各班以《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细则》为依据,开展学生自评,并填写初表(铅笔),学生自评一定要属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系里将给与处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3.各班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审核小组,由班主任和主要班干组成,另加两名学生代表作为监督,对同学自评情况进行计算审核,并统计数据,填写《xxxxxx班综合测评统计表》(xls 格式)。 4.班级按测评结果由高至低排名,在班上做第一次公示。若有异议,应在一天内向测评小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审核,若属实应做出校正。 5.班级第二次公示。如无异议,则班级不再做任何修改,并把同学的综合测评结果呈送系里审核。(注意,上交时《合测评统计表》请按学号顺序排列,转系生、插班生置后。) 6. 计算机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将对各班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第三次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均可提出,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系级重新审核并公示第二榜。 7. 各班依据最终公示结果进行人民奖学金和各项优秀奖项的评定。上学年有重修、补考记录者不能参加任何评奖和评优。 8. 《计算机系综合测评加(扣)》分细则》的解释权归计算机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如有问题班里统一收集整理后向系综合测评评定领导小组反映。 三、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汇总 1要申请十佳先进集体的班级须附上“十佳先进集体推荐表”。材料方面,除了有一个总结外,在总结的最后面须附上一份上一学年班集同学获得奖项的一个汇总表。 2申请广师之星的同学须写一份自我的总结。 3綜合測評第一榜公榜后原則上是不可以再加分的綜合測評第二榜公榜后就不可以再有所改動。 4如果班里有人没有参加这次的综合测评的,那在算比例的时候就按实际参评人数来算。 5 ACCA的班长可以加三分,委员可以加一分。 6女生節的手工制作加在文體裏面的其它。 7班裏的拉拉隊統一不加分。 8由于缺考,本来这个学生就不可以参加奖学金的申请,那最低分就写0分。缓考的处理方式和缺考和校公选课的处理方式一样,直接剔除掉。 9贫困生小组成员不加分。 10参加了征文比赛的在文体征文比赛那里加参加分一分,个人发表文章到广师大报纸上可以加在文体那里的征文。文章刊登广师大学生,加3分。(根据论文发表栏,需要署上会计学院) 11明信片制作的比赛加在学业里面的其它那一项。 12 “新生杯”篮球赛训练全勤,由篮球赛的现任队长给证明,不用盖章。 13因早退,旷课而通报批评的在德育那里扣了通报批评的分,智育那里还要扣旷课,早退的分。 14参加团代会的不可以加分。 15挑战杯省赛院赛可以重复加分。 16校和院的艺术团包括合唱团和舞蹈队还有学院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训练全勤加10分。院艺术团的正副团长(艺术团指舞蹈队和合唱队)加3分。 17其它艺术团里面的队长在德育那里加加2分。PC服务队院的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定向越野队礼仪队队长都加2分,不过不可累计。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一级评分。社团主席加6分,各种协会的会长都不可以加分。 18献血不成功加一分。 19全国语言文字功底大赛加分加在德育里面的技能。 20创业大赛算技能比赛加参加分1分,再加一个其它奖项1分。 21凡参加技能比赛,中途退出,或弃考者不能加分。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ORD版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 中,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 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 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严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 情况和材料。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模板】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备注: (1)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2)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 。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德育测评分: 一、学习、学术: 1、参加全国科技、文化竞赛荣获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5、4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省级科技、文化竞赛获奖对应分别加6、5、4、3分(团体比赛获奖按报名顺序加分依次递减0.5分);参加市级、校级科技文化竞赛对应分别加4、3、 2、1;若项目在校、市、省、全国比赛中获奖,只按最高奖项加分;优胜奖等按三等奖加分,团体类比赛获奖加给团体成员相应分数。(最高加10分) 2、参加全国、省部、市、校科技文化活动和竞赛未获奖者加1分。 3、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且成绩超过口语考试资格线的、一次性通过英语六级,各加2分。 4、在全国、省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分别加6、4、2分。 5、在全国、省部、市、校级刊物上发表非正式论文稿件,每篇分别加5、4、3、2分校内非论文稿件,加分上限为5分;在《今日机电》中发表文章、院征文比赛中获奖每人次加1分,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3分(内部成员不加分)。 6、一次性通过计算机二、三级考试各加1分(仅限本学期)。 二、工作、纪律: 1、班长加5分,团支书、副班长加3分,其他班委及舍长加2分。在校、院学生会中担任主席团成员加7分、部长加5分,副部长加3分,干事加2分。(最高加8分) 2、非学生干部热心支持校、院、班工作,视情况加2分(每学期由班级推选两名 同学)。 3、学生社团组织(社团联合会、青大心理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强社、机

电产品创新协会、文明督导岗、自管会)担任主席团成员加3分,正职加2分,副职加1.5分,成员加1分。(学期末仍在该社团,并开具证明) 4、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加4分,获校级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1分,十佳学生、学生干部加5分,百优学生、学生干部加4分,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标兵加3分;获院级表彰加1分。(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5、荣获全国、省级先进集体称号,该集体每位成员加2分,获校级先进集体的每位成员加1.5分,获一类团支部的每位成员加0.5分。 6、迟到扣1分/次,旷课扣2分/节,晚归扣3分/次,夜不归宿扣4分/次。 7、受学院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警告扣4分,严重警告扣5分,记过扣6分、留校察看扣8分。 三、实践及公益活动: 1、主动义务献血者加1分/次(仅限本学期献血者,需开具证明)。 2、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每人加3分(不可重复,需开具证明)。 3、学院组织的义工,加1分(不可重复加分)。 4、参加校、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2分/次。 5、获校级表彰的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加3分。 6、本学年获得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参加实践及公益活动需在完成规定工时标准之后方可加分。(附: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的工时计算方法:A类(资助性奖励):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 B类(各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金、社会定向资助):当学年工时=受助金额*1.5%)注:具体要求参见青岛大学学生手册《青岛大学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 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 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 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 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 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2、参加竞赛获得名次者,院级第一名加3分,其他名次加2分,优秀奖加1分;参加未获名次者加0.5分。校级第一名加6分,第二、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3分,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 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8、安全施工措施:有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的技术措施及保证体系。(0-3分) (三)、企业及项目经理资信、信誉、业绩和实力(10分) 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 2分。

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福建省评标专家库

附件 福建省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 (2017年修订) 二OO九年六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评标原则的实现,组织编制《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分类标准》),作为本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设置专家分类、招标人选择专家类别、确定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的依据。 二、《分类标准》依据国民经济统计类别、高等教育专业划分、项目类别划分标准、建筑业资质及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的分类编写,包括工程、货物和服务评标专家分类,并依据评标特点对部分专业进行了合并,以适应招标人选择评标专家的要求。 申报专业时,评标专家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熟悉的专业同时申报,审查合格后入库。 三、工程类评标专家分为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地基处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经济及其他等7个大类。 1.工程设计中一些通用专业,如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适用于其他各类工程。工程设计依据工程设计专业分类设置专家分类。 2.工程施工整合了目前行业间一些交叉专业,如建筑工程中的各专业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建筑工程,交通工程中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适用于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和水运工程涉及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和交通安全设

施,电子、通信、广电工程中的电子系统工程适用于所有行业涉及的电子系统工程。 3.工程监理12个专业主要依据目前必须进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类别,以及监理工程师实际从事的专业设置专家分类。 4.工程经济专业考虑了工程类别以及造价工程师的管理、专业分类设置,对一些没有设置造价工程师的行业或工程项目,此处依据实际需要设置了概预算专业,以满足实际需要。 四、货物类评标专家分为机械设备类、金属材料、石油及其制品、煤炭及其制品、化工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药品和其他类共8个类别。 五、服务类评标专家分为地质勘查、工程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租赁、物流和其他服务等10个类别,其中工程中的勘查、设计、监理、造价四个服务类别已经列入了第一部分“工程类”中,此处“工程管理”包括“工程类”中没有列入的工程咨询专业,如工程投融资咨询、价格咨询、项目管理、代建管理等。 六、招标人选择评标专家时,须按项目类别,依据《分类标准》确定满足项目专业要求的专家。

最全大学生综合测评加分标准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中,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业优秀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智育、体美三部分的分数总分是100分,比例分配为德育30%、智育60%、体美10%。 一、德育 政治品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法纪观念,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爱护国家财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一)基本分22分,达不到者每项扣5分。 (二)奖惩分 1、任院校学生会主要干部,任期满一学期,加分。 2、任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1-2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3、其他班委任期满一学期,由班级全体学生根据工作表现进行打分,打分范围为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进行加分。 4、宿舍长、课代表满一学期,加分。 5、获市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班级,班级所有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加分。 6、校级优秀宿舍的成员每人加分。 7、参加各类社团的,一般会员加分,主要干部加分,参加多个社团可以重复加分,但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分。 8、参加校艺术团加分,不与社团加分累计。 9、参加校级活动的,每人加。 10、参加献血者加1分。

11、受到纪律处分的扣2分。 12、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是受到学校、院批评的,扣分。 (三)德育累计分数不超过30分。 二、智育 (一)基本分:每学期考试的平均分 (二)奖励分 1、参加国家级竞赛者加1分,获奖者加2-6分(级差1分)。 2、参加省市级竞赛者加分,获奖加分(级差分)。 3、参加校级、院级竞赛者加分,获奖者加分(级差分)。 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加2分。 5、在校、院刊上发表文章者加分。 (三)智育累计分数不超过60分 三、体美 (一)基本分 有体育课成绩学期,体育成绩及格则会记6分,无体育课学期,体育成绩达标者加6分;不及格或不达标者记5分。 (二)奖罚分 1、参加省市级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参加者加分,获前三名者加2分,四至八名加1分。 2、参加校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参加者加分,获前三名者加分,四至八名加1分。 3、参加院级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参加者加分,前三名加1分。 4、不服从裁判、干扰比赛者扣分。 5、文艺比赛参照上述办法实行。 (三)体育总分不超过10分。 四、其他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

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内的工程内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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