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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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
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10]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
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9号)和全国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城市建设,现就我市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试点工作意义浅层地热能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环保、清洁的新型能源。

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是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必然趋势。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北部,平原区1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覆盖有200米以上的松散沉积层,浅层地热能量非常丰富,具有明显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优势。

据估算,我市浅层地热能冬、夏季可交换资源量为2573×1012千焦,约合8.78万吨标准煤,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7万吨。

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能源需求量巨大。

开发利用好浅层地热能资源,对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通过在全市全面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不同类型的示范工程、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制定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实现我市浅层地热能资源科学、规范、有序开发,为在全国推广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起到示范作用。

二、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同意联合开展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复函》(国土资函[2009]124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开展以下五个方面专题工作:(一)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

在全市平原区11250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与评价。

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新城(中心镇)为重点调查区,其他地区为一般调查区。

1.工作内容。

(1)广泛收集以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地热地质工作成果;
(2)开展工程现状调查和钻探、物化探、地温测试、原位试验、抽灌试验等实物工作,
进行不同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分区;
(3)评价可开发利用的资源能力,分析预测开发利用对环境地质的影响;
(4)建立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库。

2.成果。

(1)文字成果:形成《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

(2)主要附图(比例尺1:50000):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调查与评价实际材料图;天津市水文地质图;天津市咸水底界埋深等值线图;天津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利用适宜性分区图;天津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利用适宜性分区图;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量评价分区图;
天津市浅层地温梯度分布图。

(3)数据库一套。

数据库内容包括:勘探孔钻孔资料、岩土样测试、原位热传导试验、抽水回灌试验、水质分析以及地温梯度测量数据等。

(二)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在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坚持资源利用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保护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制定全市平原区11250平方公里范围内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
规划。

1.工作内容。

(1)规划全市区域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适宜性分区;
(2)规划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开发利用规模、服务领域和产业发展方
案;
(3)规划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
(4)规划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
(5)制定保障措施。

2.成果: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文本、说明及附图。

(三)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不同地质条件,结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选择10处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利用方式和规模的典型项目建设示范工程,预计总面积为100万平方米。

1.工作内容。

(1)选择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地下水资源丰富的蓟县、宁河县,建设水源热泵系统示
范工程2个;
(2)选择我市东部具有滨海平原沉积层广泛代表性的中新天津生态城、塘沽、大港,
建设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3个;
(3)选择以典型冲湖积层为代表,分别位于我市西北部和西南部的武清区、静海县,
建设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2个;
(4)选择中心城区有一定规模的公建项目,建设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示范工程2个;
(5)选择以地热能为主导的公建项目,建设多能源联合利用系统示范工程1个。

2.成果:完成10个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示范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经验,制定
适合天津地区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规程。

(四)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建设。

根据我市浅层地热能地质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发展规划,选择不同区域、不同利用方式和规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程,开展不同深度地温,采温层地下水水位、水质和地面标高等监测内容的监测网建设,并开展长期动态监测,为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资源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依据。

1.工作内容。

(1)选择有代表性的水源热泵工程建设监测系统,对水位、水质、温度场和地面沉降
进行监测;
(2)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埋管地源热泵工程建设监测系统,对岩土层温度场变化进行监
测;
(3)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监测试验区1个;
(4)制定自动化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标准、安装规范和监测要求。

2.成果:建立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开展长期动态监测工作。

(五)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研究。

以实现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为目的,明确浅层地热能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制度,为可持续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提供政策保障。

1.工作内容。

(1)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2)制定政府鼓励政策;
(3)建立项目登记和场地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价审查制度;
(4)制定从业队伍资质准入制度;
(5)研究其他有关要求。

2.成果:完成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研报告,形成关于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时间安排(一)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

2010年3月底完成该项目总体设计,4月底完成设计审查;2010年6
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二)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2010年3月完成规划专项设计审查;2010年9月底提交初审稿;2010年12月底完成报批稿,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2010年底建成10个示范工程。

(四)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建设。

2010年3月完成重点工程监测网建设方案审查;2010年12月完成重点工程监测网建设;2011年6月底制定完成监测
网建设标准、安装规范和监测要求。

(五)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研究。

2010年6月底完成调研报告和关于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10年10月底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经费预算(一)对于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三项专题工作,预算费用3000万元,由我市和国土资源部各承担50%,其中我市承担的
部分纳入2010年市国土房管局预算。

(二)对于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市场化运作方式,有关资金由开发单位筹集。

五、组织保障天津市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共同加强对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领导,分阶段召开由部、市领导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汇报
会,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为组织协调好试点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成立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熊建平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担任,成员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科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地矿局和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试点工作的项目管理,组织有技术实力和从业经验的单位承担各项工作,并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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