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禁止歧视管理制度

007禁止歧视管理制度
007禁止歧视管理制度

蓝山昇悦玩具有限公司

禁止歧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SY-PR - 007

版本号: 00

生效日期: 2012年12月1日

行政部编制: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批准:

ROHS禁用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RoHS禁用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符合RoHS指令,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产品,达到保护人类健康的目的,特制定之。 二、范围 我司采购的原材料、辅料及生产成品。 三、RoHS有关术语 3.1 RoHS法令 欧盟为了限制有害物质在电子电器产品中的使用,并透过妥善的回收及处理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达到保护人类健康的目的,于2003年颁布2002/95/EC号法令,即RoHS法令(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Pirective)—电子电机产品之危害物质限用法令。 3.2 RoHS有毒有害物质 3.2.1 铅(Pb)吸收到体内的铅,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化合物,都会引起严重的中毒症状。主要症状为贫血、虚弱、便秘、腹部剧痛、麻痹、手腕脚腕的发麻等。 3.2.2 汞(Hg)哪怕吸入一点水银蒸气,就会引起中毒症状。如水银长期持续滞留在体内,可损伤内脏和神经系统。 3.2.3 镉(Cd)镉的中毒性强,如滞留在体内,会引起神经性障碍而妨碍酶的活动。 3.2.4 六价铬(Cr+6)如长期吸入高浓度的六价铬,会引起鼻中隔穿孔。它毒性强,如直接接触身体会引起皮肤炎。 3.2.5 聚溴联苯(PBB)毒性物质,能影响内分泌系统及胎儿的生长。 3.2.6 聚溴二苯醚(PBDE)毒性物质,能影响内分泌系统及胎儿的生长。3.3 我司对RoHS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规定 Pb<100PPM;Hg<5PPM;Cd<5PPM;Cr6+<5PPM;PBB<5PPM;PBDE <5PPM;属包装类的产品(如纸箱、塑料袋等)Cd+ Pb+ Hg+ Cr6+总含量小于100PPM。 3.4 均质材料 对RoHS有毒有害物质的测试,是对“均质材料”而言。“均质材料”表示无法通过机械方式分解为不同材料的某种材料;“均质”表示整体组成均匀,因此“均质材料”可以是各种塑料、陶瓷、玻璃、金属、合金、纸、板、树脂以及涂层;“以机械方式分解”表示从原理上说,材料可通过机械操作分离,如拧松、

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

竞业限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竞业限制岗位的管理,明确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负责公司高管、各经营单元管理团队及公司直属部门竞业限制岗位的认定和管理。 3.2 各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单元竞业限制管理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负责本单位除管理团队以外的竞业限制岗位的认定和管理。 3.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给付;督察部门负责对竞业限制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竞业限制管理的相关法务工作。 4 内容 4.1 竞业限制的定义 竞业限制:是指经公司认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与公司同类产品、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或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4.2 竞业限制人员的认定 4.2.1竞业限制人员的拟认定范围 ①公司高管人员、经营单元管理团队成员; ②掌握公司核心机密、重要客户资源、社会公关资源等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③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二级主管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 ④其他经公司认定需进行竞业限制的人员。 4.2.2竞业限制人员的认定流程 ①申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提交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②评审: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组织申报人员所在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干部管理部门、督察部门和2009-5-25发布 2011-06-30修订发布 2011-06-30实施

风险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③审批:公司高管人员、经营单元管理团队成员及公司直属部门竞业限制人员报CEO批准,经营 单元的竞业限制人员(除管理团队成员以外)由经营单元第一负责人批准。 4.2.3 竞业限制人员每年申报认定一次,已认定的竞业限制人员不再重新申报认定。 4.3 竞业限制协议的订立 经批准认定为竞业限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见附件一)。 4.4 竞业限制协议的履行 4.4.1 竞业限制期限 竞业限制期限为:自竞业限制人员离职之日起两年。 4.4.2 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 ①营销和售后提成类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含司龄工资、业绩提成等,不足十二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100%,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 ②非营销和售后提成类人员(不包括高管、协议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指:月平均薪级工资,不包含司龄工资、绩效激励等,不足十二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20%,且最高不超过3000元; ③高管、非营销和售后提成类协议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费月标准为: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足十二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的20%,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 4.4.3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 ①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流程:竞业限制人员离职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填写《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单》(见附件二),确认其竞业限制期限,计算竞业限制补偿费→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三级机构及以上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或经营单元第一负责人批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开具《竞业限制补偿费审批确认通知单》(见附件三)。 ②如员工已纳入竞业限制,但出现员工入职时间较短(3个月以内)、掌握的公司信息或技术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等情形,离职时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进行竞业限制,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自行终止。 ③竞业限制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不进行竞业限制,公司与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终止。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产品设计、采购、检验、制造和交付整个过程。 3.名词定义 3.1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3.2 禁用物质定义及含量限制 3.2.1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3.2.2 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称为禁用物质; 3.2.3 禁用物质含量限制:无石棉,铅或其化合物≤0.35%,汞或其化合物≤0.1%,镉或其化合物≤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多溴联苯醚≤0.1%(以上含量均为质量百分比); 3.3 管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如电镀、金属和非金属等物料)。 4.职责 4.1技术部、采购部、品质部、制造部、销售部和仓库等部门负责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进行过程监督; 4.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行有效管控,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的管控 5.1.1 对于设计研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测试过并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在技术部使用新物料之前,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1.2 当技术部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检验入库储存的合格物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资料讲解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工机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职工因离开企业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 2 职责 2.1人力资源部 2.1.2负责职工竞业限制管理制度的修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2.2工会: 2.2.1负责对职工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监督; 2.2.2接受、调解职工对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意见与申诉。 3 管理内容 3.1竞业限制管理原则 3.1.1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3.1.2目的合法原则; 3.1.3本着保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3.1.4结合实际、慎重选择原则。 3.2竞业限制范围 下列各类人员中,公司视为有必要时,可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a)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b)集团公司授予的“168 ”人才; c)公司授予的“246 ”人才; d)发电部全能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 e)检修部个别班组的部分职工。 以上范围人员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和变化,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作出调整。

3.3 竞业限制地域范围 全国电力行业发电企业。 3.4 竞业限制期限 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 3.5 管理要求 3.5.1公司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二份,职工和公司各持一份。3.5.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原岗位或相近(相似)的生产技术和经营工作。 3.5.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自止薪之月起,公司按月支付其相应竞业限制补偿费。 3.5.4竞业限制补偿费按月通过银行卡支付。如拒绝领取,公司可将补偿费通过财务提存到专用账户,同时也视为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3.5.5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不含各类津贴和奖金)的30%;工作不满一年者,按在公司工作月数进行加权计算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 3.5.6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7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8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认为不必要继续履行时,不予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费,自停止补偿费之日起,职工即可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有关条款义务。 4 违约责任 职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退还公司所获得的全部补偿费外,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的10倍。 5 附则 5.1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

保密与竞业限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主要会议记录。 (4) 财务部门的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 理财顾问部所掌握的热线号码和客户资源、资料。 (7) 理财顾问部所知悉的客户情况,包括客户资料、持股情况、理财规划具体内容、持有投资品种、操作记录等。

(8) 理财顾问部及投资管理部的研究成果在一定时限内需要保密。 (9)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常务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相应部门负责保密。 第七条对于保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常务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发、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1277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Labor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禁止吸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 确保安全生产, 保证产品质量, 保障员工身 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区域范围。 三、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四、原则 公司禁止吸烟工作采用“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 五、管理规定 1. 可吸烟区域的设定 公司划分可吸烟区域与禁止吸烟区域,可吸烟区域包括厂区中门卫、前 门卫、 科室办公室、 锅炉房、 制冷机房操作间、 维修车间、 招待所客房、 职工宿舍、及厂区指定吸烟室、吸烟点,厂区内其它场所禁止吸烟、游 烟。 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设置明显的标识; 与非吸烟室、非吸烟点隔离; 远离人员密集和行人必经的通道;

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不随地乱扔烟头与烟灰; 有专人管理,负责清扫。 公司根据以确定吸烟室、吸烟点并制作统一醒目的可吸烟标识。 2. 遵守事项 应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不得在禁止区域吸烟。 吸烟时应使用烟灰缸,禁止多人同时在吸烟室、吸烟点吸烟,吸烟时不 得大声喧哗吵闹。 点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烟头应确保熄灭后放入烟灰缸, 烟灰缸中应随时保 持有水。清理烟灰缸时应彻底确认烟灰缸内物质已完全熄灭。 废弃的打火机不得扔在烟灰缸内,各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吸烟完毕后,应清理吸烟场所。 3.禁止吸烟区域 公司确定的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 六、处罚规定 办公室负责公司禁止吸烟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施监 督、检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细则如下: 1.在吸烟室、吸烟点以外的禁烟区域内吸烟的,发现一次罚款 20元,同时扣其直接主管人10元。 2.在吸烟室、吸烟点内乱扔烟头、烟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罚款200元。 4.对因违反此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报上级司法部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工机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职工因离开企业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及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 2 职责 2.1人力资源部 2.1.2负责职工竞业限制管理制度的修订、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2.2工会: 2.2.1负责对职工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监督; 2.2.2接受、调解职工对竞业限制协议管理工作的意见与申诉。 3 管理内容 3.1竞业限制管理原则 3.1.1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3.1.2目的合法原则; 3.1.3本着保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3.1.4结合实际、慎重选择原则。 3.2竞业限制范围 下列各类人员中,公司视为有必要时,可与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a)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b)集团公司授予的“168 ”人才; c)公司授予的“246 ”人才; d)发电部全能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 e)检修部个别班组的部分职工。 以上范围人员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和变化,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作出调整。 3.3竞业限制地域范围 全国电力行业发电企业。 3.4竞业限制期限 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

3.5管理要求 3.5.1公司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二份,职工和公司各持一份。 3.5.2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原岗位或相近(相似)的生产技术和经营工作。 3.5.3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自止薪之月起,公司按月支付其相应竞业限制补偿费。 3.5.4竞业限制补偿费按月通过银行卡支付。如拒绝领取,公司可将补偿费通过财务提存到专用账户,同时也视为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3.5.5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不含各类津贴和奖金)的30%;工作不满一年者,按在公司工作月数进行加权计算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 3.5.6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7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认为不必要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5.8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认为不必要继续履行时,不予支付其竞业限制补偿费,自停止补偿费之日起,职工即可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有关条款义务。 4 违约责任 职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退还公司所获得的全部补偿费外,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本人离开公司前12个月的月平均岗位薪点工资的10倍。 5 附则 5.1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乙方(职工):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技术以及商业秘密,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竞业限制管理制度》,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全)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职业卫生领导机构 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 员工:***、***、*** 三、机构人员责任及义务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

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公司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负责人职责 在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工厂禁止歧视管理办法(含扔厂牌)

禁止歧视管理办法 程序文件 GX-MQ-015 起草: 审核: 批准: 20 年月日发布 20 年月日实施

1.目的:为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报酬、培训、升迁、解聘等事务上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 3.权责: 3.1 管理代表: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 3.2 管理部: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行动; 3.3 各部门:宣导禁止歧视政策和执行禁止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4.定义: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作业内容: 公司不得采用歧视或支持使用歧视,主要包括: 5.1 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不能存在歧视内容或行为; 5.2 公司日常运作程序包括: 5.2.1 公司在聘用、培训、工资报酬、晋级、解聘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年龄、具体能力、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5.2.2 录用职工时: 5.2.2.1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5.2.2.2 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合格均可录用。 5.2.3 工资报酬: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5.2.4 升职:公司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经考核合格,可以晋升更高的工作职位。 5.2.5 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因是员工代表、政治归属或年龄、性别、怀孕、患病等原因解除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5.3 公司不可干涉员工尊奉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力。 5.4 根据劳动法规,做好女工保护工作,严禁安排女工从事危害身心健康及禁忌从事危险以及危险生育健康和有安全风险的工作; 女工怀孕,部门负责人或怀孕女工应上报管理部,管理部应立即通知所属部门组长或主管,安排一些较轻松的工作给怀孕女工; 5.5 公司不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侵犯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 5.6 管理人员和保安不得对员工进行搜身、拍肩膀等身体接触上的骚扰;任何员工若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申诉,申诉箱7天内开箱一次,10天内回复并有回复记录。 5.7 凡有歧视行为的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保安),一经查实,均将受到公司处分。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范文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

禁用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旨在严密管控禁用物质,以符合《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及其它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特殊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类型的产品设计、采购、检验、制造和交付整个过程。 3.名词定义 3.1 《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3.2 禁用物质定义及含量限制 3.2.1 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而禁止使用的某种或某些物质; 3.2.2 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或客户要求,某种或某些物质被规定了含量限制,禁止超过含量限制的物质也称为禁用物质; 3.2.3 禁用物质含量限制:无石棉,铅或其化合物≤0.35%,汞或其化合物≤0.1%,镉或其化合物≤0.01%,六价铬≤0.1%,多溴联苯≤0.1%,多溴联苯醚≤0.1%(以上含量均为质量百分比); 3.3 管控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于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如电镀、金属和非金属等物料)。 4.职责 4.1技术部、采购部、品质部、制造部、销售部和仓库等部门负责禁用物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同时进行过程监督; 4.2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对禁用物质进

行有效管控,定期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 5.作业程序 5.1 设计开发阶段的管控 5.1.1 对于设计研发的新产品中所使用到的新物料,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已经送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测试过并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没有取得合格报告的物料,一概不得使用。在技术部使用新物料之前,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禁用物质检测报告,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1.2 当技术部开发新产品中使用到的旧物料,必须是已检验入库储存的合格物料,包含有供应商提供的有效第三方试验室检测报告; 5.1.3 技术部制作完样件后,要求将样件所用的物料记录下来,具体内容包括物料的规格、型号、日期和批次等信息,以便于物料追溯。 5.2 对供应商的管控 5.2.1 对物料供应商的评估以该供应商定期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该物料供应商符合禁用物质要求评估之最重要的依据; 5.2.2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第三方试验室相应的禁用物质检测报告,报告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为一年,供应商在原检测报告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内,必须提交新的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2.3当供应商生产设备、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提交国家或客户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禁用物质检测报告并送达我司品质部复核存档; 5.2.4 如果供应商有投机取巧、不负责任地以修改过期检测报告,造

保密、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保密、竞业限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规范、和谐的公司劳动用用工机制,实现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重点人才、关键岗位员工因离开公司后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和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的管理工作,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3、商业秘密的范围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3.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 3.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3.4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各类非公开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经营信息。

3.6 公司产品创新项目进度、技术资料、技术标准或技术中他方要求我公司及各门店保 密的内容。 3.7 公司销售信息、客户资料、未公开的采购信息(物品品种、价格、供方资料)、招投 标资料。 3.8 公司局域网、局域网与网络连接部门所有软硬件配置、数据库数据和以上内容的规 划信息。 3.9 公司未公布的关于重大事故的调查情况和专题性事故统计情况,未公布的关于突发 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的处理意见。 3.10 公司为生产、经营举办的以上秘密的培训活动。 3.11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妥善保存。 4.9计算机储存的秘密信息应加密保护。储存了秘密信息的电子设备应遵循相关制度使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主要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 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 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

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 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实验室药品试剂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1目的 1.1规范实验室药品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1.2为确保试验室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范围 2.1实验室内所用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 3职责 3.1 药品试剂保管人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做到药品试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3.2标准物质的购置由化学分析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试验室主任审批后,材料员到国家标准物质管理中心购买。 3.3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药品试剂的安全使用。 3.4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标准物质购置计划的审核与标准物质报废的批准。

3.5检验组负责监督对标准物质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报废的审核。 4药品试剂及标准物质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账目。 4.2标准物质购入后,有理化检验工程师与化学分析室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化学分析责任人负责上账登记、标识并设专人保管,填写标准物质管理一览表。 4.3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4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5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6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7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8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9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10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3个月。 4.11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70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2、范围:全体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制造部、中央研究所、工程部、采购销售部、行政保卫科 4、程序: 1) 总则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四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责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企业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 机构与管理 公司安全部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工作。公司健康安全科在安全部领导下,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

反歧视管理程序(EICC5.1版)

反歧视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员工的就业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社会责任之要求,特制定禁止对就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民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歧视政策,以保证人人享受平等、公正的对待。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应聘人员。 3.权责: 3.1 管理代表:对禁止歧视行为规章制度的签署和监督; 3.2 行政部: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视的政策,调查有关歧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3.3 各部门负责:宣导禁止歧视政策和执行禁止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4.定义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 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内容 5.1歧视的种类 歧视的种类有:性别歧视、性倾向歧视、民族歧视、肤色歧视、地域歧视、出身歧视、信仰歧视、语言歧视、健康歧视、年龄歧视、学历和文凭歧视、怀孕、社团成员、政治派别、婚姻状况等的歧视。 5.2歧视的管理 5.2.1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种歧视。公司应实现男女同工同酬,确保无论性别、 年龄、种族、肤色等的情况造成的不公平待遇。禁止由于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上 的生理原因以及出差时的不便,而在招聘时明确规定“不招女生”。 5.2.2性倾向歧视. 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性倾向进行限制。 5.2.3民族歧视 禁止对招聘人员的民族进行限制。 5.2.4肤色歧视 禁止在招聘时以肤色取人。 5.2.5出身歧视 农民工受到的制度性歧视,禁止在招聘时设置“户籍门槛”的现象,禁止出生歧视。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及《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寄递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寄递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对寄递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行为。 第五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寄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寄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不得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第六条寄递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并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本规定及相关指导目录。 第七条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八条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第九条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寄递企业应当制定禁寄物品处置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寄递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

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第十一条寄递企业完成收寄后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发现各类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管制器具等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各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各类爆炸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现场,同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发现各类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感染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疏散人员、隔离现场,同时视情况报告公安、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五)发现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安全、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 (六)发现各类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印章以及假冒侵权等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七)发现各类禁止寄递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野生动物行政主管等部门; (八)发现各类禁止进出境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海关、国家安全、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

竞业限制协议法律规定

保密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商业秘密保护、其他保密要求以及竞业禁止等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范围:主要为甲方未向社会公开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的一切信息、情报和资料。具体如: 1.1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发展计划、重大经营决策、尚未实施完毕的业务或者项目计划以及进度、公司招投标文件资料以及信息等; 1.2 甲方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来源方式、客户名单、客户档案资料等)、原材料供应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来源方式、供应商档案资料等)、合作伙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名单、合作伙伴来源方式、合作伙伴档案资料等)、专利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完成或者将要完成的尚未申请专利或者尚未得到专利授权的任何专利性技术)等;

1.3 甲方具体营业状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金流、银行存款等); 1.4 甲方拥有或者使用的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配方、研发计划、研发进度、研发工作人员名单、研发资金、研发成果等; 1.5 甲方人员结构(特别是技术人员结构、业务人员名单、项目团队名单、部门主管或者公司工程师以上人员)能力、背景以及参数、联系方式等; 1.6 对外将要签订或者已经签订的所有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签订过程; 1.7 甲方与客户合作的细节、具体进程、流程、参与人员等; 1.8 甲方与客户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保密的信息以及载体; 1.9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往来的所有客户要求或者公司注明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以及信息,无论合作是否成功; 1.10 甲方产品成本、产品报价、内部价等; 1.11 甲方与客户或者合作伙伴的最终报价或者合作价格; 1.12 甲方供应商的供应价格、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供应流程等; 1.13 甲方工资分配政策以及个人薪酬、奖惩制度; 1.14 员工手册等甲方规章管理制度; 1.15 所有标记了“机密”字样的文件及其信息; 1.16 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以及以往诉讼或者仲裁历史; 1.17 公司规章制度要求的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 注:甲、乙双方在此完全清楚某些信息虽然单独不构成商业秘密,但是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情况下将构成商业秘密,例如业务员名单,在竞争对手挖掘人员时即构成商业秘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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