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家庭农场建设项目总论
1.1项目提要
1.1.1项目名称:家庭农场建设项目
1.1.2拟建设地点:
1.1.3项目建设单位:
1.1.4项目总负责人:
1.1.5建设内容:种植基地建设、养殖基地建设、特色种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酿造等基地建设及生产所需机械设备购置,办公生活用房、库房及良种引进等建设。
1.1.6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国家农业发展政策,打破传统一户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宣传“一带一”(一个农场带动一个村庄),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1.1.7项目建设期限:2017—2022年(5年),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主要组建种养殖基地;二期主要组建特色种养殖基地;三期主要农业产业发展的后续产业建设。
1.1.8项目预计投资:该项目预计投资1195.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695.2万元;申请政府扶持资金500万元。
1.1.9项目预期效益:该项目建成后,正常年的销售收入为44
2.5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5.8万元。
第二章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建设
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1.1国家有关政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2.1.2地方政策发展规划
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培育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我省东西狭长,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造成土地使用碎片化、种植结构差异大、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不接轨等问题。由当地种田能手、养殖大户、经营能人集约化经营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当地农民放心将土地流转给他们,他们优化土地、资金、技术、机械等要素,促进承包地向特色产业集中、促进产业向规模连片发展。目前,通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全省玉米制种、马铃薯、蔬菜、
啤酒大麦、中药材、苹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推动了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我市“家庭农场”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中明确加快培育家庭农场,是我市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争取出台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奖补,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服务指导、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需要
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很多农民工还长期在城市驻扎下来。而与之相对应,在不少村庄则出现了“青壮年荒”,或者说是“劳力荒”,村里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青壮年已经不愿意或者因工作原因不能不便回家种地,大量的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尽管有日益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帮忙,但年龄越来越大的老年人们还是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另外,在土地上不管是老年人当家还是青壮年耕作,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土地的生产效率较低,农民的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博弈市场的能力、盈利能力都非常有限,以至于不少农民只能盲从和赌博,在农业的“大小年”现象中随波逐流。应该承认,当前的农业格局已经制约了农业的再发展,应该承认,我们又站在了
农业改革的十字路口。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方向。无疑,“家庭农场”模式符合农民的需要,符合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情。
2.2.2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业产业经营的需要
在现行土地分散到户的条件下,由于可交易的农产品的数量有限,农民往往把那一小块属于自己的耕地看作是生存的重要来源,在我国农村的很多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单一,核心问题是农产品结构单一,这种单一的产品结构直接导致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脱节,深层次上它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制约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的政策和组织行为就是要去诱发市场的拉力,在这里确立一个适应市场要求的制度成为迫切的任务。家庭农场制度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产物,在家庭农场条件下,由于农产品的可交易量有较大的增进,农场内外部的需求增大或者说需求的价格弹性增大,表现为需求曲线平坦,同时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受土地等自然条件和农场企业经营目标的制约,其供给弹性相对较小,表现供给曲线陡峭,在这种供给曲线的斜率绝对值大于需求曲线斜率绝对值的时候,根据经济学理论,农产品价格围绕供求均衡点的摆动会趋于收敛,即在农产品的供求市场,会得出一组价格与产量的最优组合,这种组合减少了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使农产品市场进入均衡状态。当然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家庭农场主不希望自己处于一个低水平价格的均衡状态下,而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卖出一个好价格,这种价格在农产品结构单一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即是说,农户要生产出有竞争力的产品,而竞争力的
具体实现又依赖于产品的高度异质性,因此家庭农场制度的实行有利于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从而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加速农业产业经营。
2.2.3扩大农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发展家庭农场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市场环境较好的条件下,如果农民收入水平低下,其原因不外乎是农户的经营规模小,劳动力的有效工作日少,未能实现充分就业。扩大农户经营规模,让农户在农业中忙起来,使专业化的家庭农场成为我国农业的主要组织形态,农民收入水平提高才会有坚实基础。
2.2.4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需要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拉近城乡差距,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减少农村资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和共享,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和两型社会;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农民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更好地解决新时期农村凸显的社会发展矛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