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础理论(ppt 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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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 对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 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2、税目
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wenku.baidu.com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目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类。
三、税率
(一)税率的含义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深度,也是 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税率是税 收制度的中心要素(核心要素)。
(二)税率的形式
税率的形式有基本形式、其他形式、特殊形式。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 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税率的其他形式: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边际 税率与平均税率。
税率的特殊形式:附加与加成、综合负担率。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指税法规定的税率,是应纳税额与 计税金额的比例;
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附加与加成:
附加指正税之外附征一部分税款。 加成指在特定税种中多征一部分税款。 两者是通过税率的延伸增加纳税人负担的特 殊形式。
综合负担率: 为了征收管理上的需要,把几种税的税收负 担折合成一种计税依据的比例综合征收。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二)我国税收的产生
1、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夏商周时代的 “贡、助、彻”
2、工商税收的出现------“关市之赋”、 “山泽之赋”
3、“初税亩”的实行,是我国税收从雏形发 展到完全形态的重要标志。
(三)税收的发展
1、税收名称的演变 在我国历史上,税收曾先后被称为贡、助、彻、 赋、租、税、捐、课、调、役、银、钱等,其中 使用范围较广的主要是贡、赋、租、税、捐等。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二)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
1、负税人 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1)代扣代缴义务人 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 人支付收入、结算货款、收取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 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即纳税人在一定 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 例。
在实际征税时,通常名义税率>实际税率。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增加这部 分收入所纳税额同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即边际 税率=△税额÷△收入。
平均税率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所得之比。即平 均税率=∑税额÷∑收入。
2、税收制度的演变 (1)以古老的简单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2)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3)以现代的直接税——所得税为主的税收制度 (4)以所得税和商品税并重的税收制度
3、征收形式的演变 税收的基本征收形式有三种,即实物形式、 力役形式和货币形式。
4、法治程度的演变 归纳起来,大体经历了四个时期。 (1)自由贡献时期(自由纳贡时期)。 (2)支持援助时期(承诺时期)。 (3)专制课征时期。 (4)立宪课征时期。
1、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 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又可分为三种形式: (1)单一比例税率 (2)差别比例税率 (3)幅度比例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 提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 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 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四、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 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首先,所谓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
再次,税法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2、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 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税 收是税法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是税收的法律 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讲 税制要素
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的含义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 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
(二)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 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税双方共同遵守。
(三)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 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
三、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一)税收产生的条件
1、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 2、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主要内容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税收概述 税制要素 税收制度的分类
第一讲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 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 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员的身份,凭借政治 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 征税。
(2)代收代缴义务人 是指虽不承担纳税义务,但依照有关规定,在向纳税
人收取商品或劳务收入时,有义务代收代缴其应纳税款的 单位和个人。
(3)代征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 是指因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
和个人。
二、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含义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 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 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 种税的重要标志。
(二)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
1、计税依据(又称税基)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 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计税依据在表 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 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又称为从价计征。另一 种是实物形态,就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 积、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又称从量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