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总部大楼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总部大楼建设有关事项
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3]42号
【发布部门】长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30
【实施日期】2013.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总部大楼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3〕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鼓励企业总部大楼在长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总部企业是指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不少于3家),在省级以上区域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该机构为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心和经济核算中心,且纳税额达到一定规模。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