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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2007‟17号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

加强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的

意见

大学公共基础课,特别是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等4门公共基础课程(以下简称4门基础课),具有基础性强、辐射面广、影响深远等特点,是高等学校学生构建知识体系的根基,在本科课程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断加强4门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是“重基础、重实践、重素质、重创新”教育教学思想的重要体现。为激发从事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教师的积极性及广大学生学好上述4门公共基础课程的兴趣和热情,进一步提高基础课教育教学质量,现就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等数学等4门课程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对4门基础课教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成立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与改革工作,实施高等数学等4门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协调和解决改革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高等数学等四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英

常务副组长:赵俊伟

副组长:成军祥赵增虎张动天贾宗璞王婕成员:原东方沈记全邓继恩孙建华李宝华

张长森邵强范如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任:赵俊伟(兼)

常务副主任:原东方(兼)沈记全(兼)

副主任:邓继恩孙建华李宝华张长森

二.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促进4门基础课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积极组织进行教学研究,是提高高等数学等4门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学校教学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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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院(系)要精心做好组织工作,科学规划,认真实施,动员全体任课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相关课程教学改革中来,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统领教学工作,把科学的教学方法应用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去,促进高等数学等4门基础课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要加强4门基础课课程与教材建设,密切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的联系,积极引进国外原版教材、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并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4门基础课的教学水平。

三、广泛开展教学竞赛和课内、外学习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提高高等数学等4门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必须充分调动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为此,学校决定对高等数学等基础课程实施教学竞赛奖励制度和学生课内、外学习竞赛活动。要根据各门课程的教学特点和规律性的不同,定期开展4门课程教学竞赛活动,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创造力。竞赛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承担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任务的院(系)具体实施,担任四门课程的教师要全员参与,学校将对竞赛活动中的获奖者进行奖励(各门课程的具体竞赛与奖励办法见附件)。

大学一、二年级是大学生相对集中学习基础课程的时期,尽早培育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加强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学校将根据高等数学等4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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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学科特点,定期举办学生单科课内学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分设团体和个人奖,对竞赛获奖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各门课程的具体竞赛与奖励办法见附件)。

为激发大学生对基础课的课外学习热情和兴趣,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继续夯实理论基础,做到基础课学习四年不断线,学校将在全校开展学生基础课程课外学习竞赛活动,具体活动由校团委举办,具体管理、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2.河南理工大学大学英语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3.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物理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4.河南理工大学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意见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4—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高等数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分教师教学竞赛奖励和学生单科学习竞赛奖励两部分,两部分竞赛活动单独组织实施。

一、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

高等数学教师教学竞赛的奖励采用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和学生统考成绩评定分别按相应的评分细则进行。

1.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开展

高等数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承担高等数学教学任务的教师参加。教师课堂教学评教每学期一次,评委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教师评委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一般为我校离退休教师及教学督导组成员,设组长一名,每位讲授高等数学的教师须由5名教师评委评教。教师评委采取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教,可以集中听课,也可以各自分开听课,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教学竞赛评价表》(评委用),并分别对每位参赛教师采用百分制评分。学生评委由听课的全体学生参加,以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的平均分做为学生评教成绩。

2.教师教学竞赛评分细则

(1)计算教师评委对每位参赛教师的原始平均分。

(2)计算学生一学年两次网上评教平均分。

(3)计算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总得分。教师评委的原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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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占50%,学生网上评教平均分占50%,两项相加为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成绩总得分。

3.学生统考成绩评分细则

在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同时,重视教师的教学效果。高等数学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未统考两次。学生统考成绩的评分按统考成绩进行计分。在进行统考计分时,学校也将考虑学生入学基础、教师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计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每学期两次的平均统考成绩,并进行排名(文理科分别排名)。

(2)计算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数学高考入学成绩并进行排名(文理科分别排名)。

(3)以学生班级的平均数学高考入学成绩的最高成绩为基准,计算其它教师所任班的入学平均成绩系数K1(文理科分别计算)。

(4)计算全校本学期学习高等数学的学生总人数,同时计算每位任课教师所教学生人数,然后计算出每位教师所教学生人数占全校本学期学习高等数学学生总人数的比例系数K2(文理科分别计算)。

(5)学生平均统考当量成绩为教师所任班的学生平均统考成绩除以K1乘以(1+K2)。

4.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及应用评分细则

全体任课教师应积极开展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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