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建议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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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建议及对策研究
“微腐”虽小,却伤根基,治理基层微腐败关乎民生福祉。
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职责。
贫困村、贫困户是脱贫攻坚各类政策、项目、资金的最终落脚点,是监督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监督关口不断前移,紧盯脱贫攻坚领域政策宣传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实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干部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追责问责,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扎实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让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着基层党和政府的形象,与老百姓有最直接接触。
在金钱利益面前,一部分人往往心存侥幸,认为贪的少、拿的少,神不知鬼不觉就不会被发现,看似吸血不多,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造成的恶劣影响却不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治理“微腐败”要标本兼治,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
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当前,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治理“微腐败”不分大小。
小病不治,必成大病。
基层腐败涉及金额虽不大,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若基层干部看见金钱就收,手里有权就使,往往使得党和国家的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走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深远,将动摇党执政的根基。
治理“微腐败”必须下足功夫。
滴水尚不可一日石穿,基层党委政府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督查和自查,挨家挨户的走访,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意见,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反馈,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条模糊的线索。
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让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特别是对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
治理“微腐败”必须瞄准民生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资金落实问题。
要认真摸排问题线索,大力整治基层农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将扶贫领域督查与扫黑除恶摸排结合起来,重点对涉黑涉恶与腐败问题长期交织的案件和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贪污腐败案件进行督办查处,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对基层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民生领域资金的案件,要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努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是多发和高发的,但往往不易被人发现和关注,查办起
来也有困难,要通过加强资金监管,对惠民工程的每一次资金进出进行严格的把关,不让唯利是图的小人有“可趁之机”。
最关键的是,基层党员干部要存自律、有戒心,提升自身党性修养,增强规矩意识,真正筑牢“不敢腐”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