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目录

一、卫生管理制度

二、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

三、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四、产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五、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六、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七、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八、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九、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3、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4、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5、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6、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7、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8、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9、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10、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11、应当制定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12、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电话:96301)。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附文件及框图)

三、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1、为了预防传染病在公共场所的发生,及时处置本单位的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公共场所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包括: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及日用化学品中毒;其他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

3、建立本单位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明确组织分工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制度。

4、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消除各种传染病和

其他通过公共场所传播疾病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当本单位发生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本应急预案。

单位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积极组织抢救受害者,应尽快使受害者脱离事故现场,及时将受害者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认真做好受害

人员登记工作,包括受害人的基本情况、临床症状,是否送医院治疗、安置地点等。

及时消除中毒因素,根据事件故现场特征和受害人的临床表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危害人群,如开窗换气、暂停空调等。

在优先抢救病人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6、本单位负责应急处理的责任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急处理责任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电话为:__________________及96301。

7、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或发生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四、产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洗消产品的采购由专人负责,必须从正规厂商供货单位采购。

2、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索取以下相关证件: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

印件、同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若从经销商采购的,还必须索取该经销商的资质证明(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留存。不采购使用无相关证件资料或不齐全资料的产品。

3、产品相关证件涉及年检复核的,必须索取当年年检复核合格的证件。

4、采购每批产品时应严格验收把关,应通过感官检查产品的包装是否完整、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品名、

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持期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进口产品无中文标识等;

5、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标识标签不符合要求等产品。

6、建立产品采购登记台帐,记录产品采购的日期、品名、数量、经销商和(或)生产厂家、联系电话、

索证情况、采购、验收人员签字等。

7、有固定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的,签订有效供货合同。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五、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报告

六、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备注:1、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记录可登记在统一印发的“消毒记录薄”上,也可按主要内容自行设计印制;

2、更换记录由各单位卫生管理员登记记录。

附:顾客用品用具的检测报告

七、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备注:卫生设施主要包括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如消毒柜,保洁柜,洗手间,消毒间,布草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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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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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正宁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机关档案室所保管的各类档案需要查(借)阅时,须由查(借)阅人认真填写查(借)阅登记表,涉及绝密案卷,须经机关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查(借)阅。 二、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所存档案者,须持组织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查档人员必须按照指定范围查阅档案,未经批准不得翻阅复制、拆卷抽页、涂改勾画、抄录拍照和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查阅室进行,实行管理人员监阅。经批准抄录的复制件,要进行核对,注明出处,盖章生效。 五、档案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主管领导人签字批准。 六、退还档案时,收卷人应当面核对无误后注销,如发现缺页、缺卷现象,应立即追查其责任。 七、档案查(借)阅利用完毕,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档案保管工作制度 一、档案室所存档案必须按规定标准分门别类,存放有序。 二、认真填写各类目录登记,做到案卷目录、存放地点相统一,保证查找准确、及时。 三、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档案人员要认真贯彻“防”、“治”结合的方针,用科学的技术方法保护好档案,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五、机关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严格执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对所管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散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擅自带出档案室。 三、保密档案须经有关领导人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查(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或外借。 四、保密档案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印、复制、摘录、拍照、录像等,管理人员更不得带回家中。 五、档案库房应有安全设施,门窗严密牢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档案室会客。对库房各类查找工具应妥善保管,放置有序。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所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予以追究。

1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用人单位: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二)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

附件2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厦 门汇盛生物有 限公司 档案录入: 档案审核: 建档日 期:2015年6月10日 更新日期:2016年6月10日 目录 一、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 2、生产基本情况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1、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监护年度计划 4、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详细参阅《紧急应变管理程序全面版》) 6、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及记录 7、企业法定代表人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表(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 3、职业病检出复查、诊断和职业禁忌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

生产基本情况表

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开展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积极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4、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名册

2015 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2015年06月10 日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法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长:邓增富 成员:姚荣清章海鹰江贤学方向明 2、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员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4、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现有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噪音、高温)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今后坚持做到对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 (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 (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6);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 (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3篇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人、专柜保管。 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 三、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笔录、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及本单位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申请基础资料、单位卫生组织机构、卫生区域划分、各项卫生制度、各种监督检查记录、个人健康检查、禁忌调离通知书、卫生知识培训、用品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用品出入库登记、奖惩登记等。 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职卫法规文件档案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2.职业卫生有关规章、规范、标准; 3.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文件; 4.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督文书。

职卫基本情况档案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报存档); 2.企业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即时上报,有新上岗和离岗的要上报,并存档); 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表(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基本情况、主要工艺流程简图、生产场所布局图、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管理情况汇总表和高毒(高危)物品使用及接触情况,上报并存档) 4.相关资料; 说明 有关档案资料上报要求: 1.凡上述注明“上报”的资料,应及时上报; 2.凡上述注明“年报”的表格,须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 3.新上岗、离岗人员名单和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及时上报; 4.如今后工商营业执照或职业卫生制度发生变化及修定后,则需另行上报。 5.报告资料注明日期后,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鲜章)上报。

号,邮编:402760,联系电话:41400385,联系人:王善清。 职卫管理制度档案内容 (企业正式文件,盖章上墙公告、上报并存档) 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含专职或兼职人员);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或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8.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12.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13.职业卫生组织网络概况; 14.其他相关管理资料。 说明 有关档案资料上报要求: 1.凡上述注明“上报”的资料,应及时上报; 2.凡上述注明“年报”的表格,须在每年11月底前上报; 3.报告资料注明日期后,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鲜章)上报。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 定本制度。 对已上报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新增的民营企业,建档工作要做到身临其境,指导到位,使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二、归档范围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 资料。 配合好上级业务部门对本院临床科室和各村卫生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采样监测,对 不达标的科室和卫生室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六)加大民生档案工作监管力度,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民生 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使民生档案既能得到齐全收集、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又能实现有效利用。一是依法监管。加强法规政策监管力度,要经 常对乡镇、县直和驻县单位的档案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和案件。加 强业务监管,要对涉民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从而使我县民生档案管理工 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加强检查。要建立民生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制度,结合归档文件验 收和年度考核工作,对民生档案的归档情况、管理状况和开放利用工作进行检查,并不定 期的开展民生档案专项检查,把检查结果作为档案工作评先创优的依据。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 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 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 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0XX 年度) 位:XX 有限公司 话: 箱:XX 档案编号:XX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XX XX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 ;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公司各科、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家[201H40号)等文件精神,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 ? ? XX XX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职责 1、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XX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 3、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 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制定和及时修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时上报公司职业危害事故。参加厂内发生重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 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 管理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疾控)资料管理 一、设立专用铁质档案柜存放档案资料。 二、资料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1﹑乡镇卫生院应设以下档案盒(免疫规划工作档案按原要求建立) 序号档案盒名称存放内容备注 1基本资料辖区人口资料、村医档案、计划总结(半年一次)、上级来文、例会资料。 2培训资料接收上级培训资料;对村级人员的培训资料,有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及课件,签到表、现场培训图片等资料。 3督导记录对辖区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的督导记录。上级督导记录 4健康知识宣 传活动档案 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资料, 包括签到表、讲座内容或课件、图片 等; 5健康教育宣 传资料档案 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音像资料。 6传染病报告 与管理 门诊全员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传 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 卡 由录卡单位 保 留三年。 7传染病监测 与管理 病例随访记录、病家消毒记录、密切 接触者管理记录、病例主动搜索记录 8慢性病病人 管理月报表 乡村两级慢性病病人管理绩效考核汇 总表乡村两级慢性病管理绩效考核量 化数据表 9重性精神疾 病管理报表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 况季度报表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 况年度报表 10重性精神疾 病线索调查 资料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应设立以下档案盒序号档案盒名称存放内容备注 1基础资料本村年度人口数、总户数、人均收入,0-7岁儿童年龄分布,上级来文,培训资料,参加会议或培训笔记等。村医档案、 上级督导记录。 2健康知识宣 传活动档案 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资料, 包括签到表、讲座内容或课件、图片 等; 3健康教育宣 传资料档案 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音像资料。 4预防接种资 料 乡村出生儿童(流动儿童)登记表; 预约未种儿童信息表; 预防接种工作乡村对接表; 村医与计生人员儿童接种信息对接 表; 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摸底调查和接种 登记表、汇总表等。 5传染病相关 资料 门诊全员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病 例随访记录、密切接触者管理记录、 传染病督导记录 6高血压患者 档案 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 封面、个人基本信息卡、健康体检 表、往年随访记录表) 要制作档案 目录,便于 档案的搜 索、查询和 利用。 7糖尿病患者 档案 所有高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居民健 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卡、健康 体检表、往年随访记录表) 8 高血压+糖 尿 病患者档案 所有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 卡、健康体检表、往年随访记录表) 9高血压高危 人群档案 高血压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10糖尿病高危 人群档案 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11 高血压+糖 尿 病高危人群 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 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 编号:ZW—JB—2014—003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1 —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2 —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3 —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4 —

卫生管理档案内容 金华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目录一、卫生管理制度 二、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 三、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四、产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五、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六、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七、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八、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九、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1 金华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3、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4、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5、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6、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7、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2 金华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8、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9、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10、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 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

附件2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 序号日期 实施情况实施负责人备注 容

编制:审核(签字):编制日期:年月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精品文档 附件2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年度) 用人单位: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目录 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 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 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 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 (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 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 (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 表2-1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情实施负责备日序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审核(签编制: 编制日字): 日月期:年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 煤矿除外) 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 的要求, 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一)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见附件1) ; ( 二)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见附件2) ; ( 三)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见附件3) ; ( 四)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见附件4) ; ( 五)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见附件5) ; ( 六) 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见附件6) ; (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它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 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 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它档案交叉的, 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 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 兼) 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 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 及时编号登记, 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 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 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 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 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 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 分类归档。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疾控)资料管理 一、设立专用铁质档案柜存放档案资料。 二、资料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1﹑乡镇卫生院应设以下档案盒(免疫规划工作档案按原要求建立) 序号档案盒名称存放内容备注 1 基本资料辖区人口资料、村医档案、计划总结(半年一次)、上级来文、例会资料。 2 培训资料接收上级培训资料;对村级人员的培训资料,有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及课件,签到表、现场培训图片等资料。 3 督导记录对辖区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等的督导记录。 上级督导记录 4 健康知识宣 传活动档案 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资料,包 括签到表、讲座内容或课件、图片等; 5 健康教育宣 传资料档案 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音像资料。 6 传染病报告 与管理 门诊全员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传染 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 由录卡单位保 留三年。 7 传染病监测 与管理 病例随访记录、病家消毒记录、密切接 触者管理记录、病例主动搜索记录 8 慢性病病人 管理月报表 乡村两级慢性病病人管理绩效考核汇总 表乡村两级慢性病管理绩效考核量化数 据表 9 重性精神疾 病管理报表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季 度报表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年 度报表 10 重性精神疾 病线索调查 资料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应设立以下档案盒 序号档案盒名称存放内容备注

1 基础资料本村年度人口数、总户数、人均收入,0-7岁儿童年龄分布,上级来文,培训资料,参加会议或培训笔记等。村医档案、 上级督导记录。 2 健康知识宣 传活动档案 健康知识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资料,包 括签到表、讲座内容或课件、图片等; 3 健康教育宣 传资料档案 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音像资料。 4 预防接种资 料 乡村出生儿童(流动儿童)登记表; 预约未种儿童信息表; 预防接种工作乡村对接表; 村医与计生人员儿童接种信息对接表; 强化免疫、应急接种摸底调查和接种登 记表、汇总表等。 5 传染病相关 资料 门诊全员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病例 随访记录、密切接触者管理记录、传染 病督导记录 6 高血压患者 档案 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封 面、个人基本信息卡、健康体检表、往 年随访记录表) 要制作档案目 录,便于档案 的搜索、查询 和利用。 7 糖尿病患者 档案 所有高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 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卡、健康体检 表、往年随访记录表) 8 高血压+糖尿 病患者档案 所有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居 民健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卡、健 康体检表、往年随访记录表) 9 高血压高危 人群档案 高血压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10 糖尿病高危 人群档案 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11 高血压+糖尿 病高危人群 档案 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档案 12 患者随访记 录 所有高血压患者的当年高血压随访记录 表装订成册 所有糖尿病患者的当年糖尿病随访记录 表装订成册 次年1月份将 患者上一年度 的随访记录表 放于患者的健 康档案中。 13 筛查记录本成人首诊血压测量登记本血糖监测登记本 14 慢性病病人 管理月报表 慢性病病人管理绩效考核汇总表 慢性病管理绩效考核量化数据报表 每月1日前上 报并留存备查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 1 -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三、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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