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培训管理,促进干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集团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培训工作以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能力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干部队伍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需施教,规范管理,注重实效,为集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节原则与要求
第三条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

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第四条坚持全面发展、注重能力的原则。

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第五条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

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集团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

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第六条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

第三节培训对象
第七条干部培训的对象:集团及子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

第八条各级管理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职务晋升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提拔干部的初任培训;
(五) 外出对标考察学习的培训;
(六)其他培训。

第九条在职干部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新任干部及后备干部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第十条各级干部必须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第十一条干部在参加公司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节培训内容与方式
第十二条子公司班子成员
(一)中央、国家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学习,国内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分析,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与解读。

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训。

(二)开拓战略思维,提升经营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

参加企业家高端论坛、峰会、年会,到国内外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参加国内外著名企业高级培训师的高端讲座。

(三)学历学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

参加北大、清华、南开、天大等院校以及中央、省市委党校的学历进修或MBA、EMBA学习,参加高级经营师等执业资格培训。

第十三条中层以下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
(一)管理实务培训。

包括生产组织与管理、成本管理与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沟通、领导艺术等。

采取请专家教授来公司集中授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场讲座、在集团培训中心接收时代光华课程等方式进行授课。

(二)学历进修和专业知识培训。

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参加大学(大专)函授、自考或参加MBA及其它硕士学位进修;组织经营、企管、财会专业管理干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获取执业资格证书。

(三)拓展思路培训。

组织干部分批到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学习参观,开阔眼界、掌握信息、借鉴成功经验。

第五节培训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集团成立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对培训工作全面负责,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主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小组成员由人事组织部、培训中心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干部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干部培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
部,主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以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实行请假审批制度。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不能迟到早退。

因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所在单位提前1天写出书面请示,经集团部门领导或子公司党委副书记签字同意后,报集团人事组织部审批,经研究批准后,由人事组织部通知培训机构。

两周以内的培训,原则上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天;三周以上的培训,请假天数不得超过2天。

第十六条实行撰写学习总结制度。

干部培训结束后,学员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学习总结,学习总结内容包括心得体会、培训收获、自身不足、下一步工作思想及方向。

培训结束后10日内报集团人事组织部。

第十七条实行结业考试制度。

干部培训结束后,学员要进行结业考试。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 60分以下为较差。

第十八条外出对标学习培训的,提前报集团人事组织部备案审批。

对标学习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总结、心得体会、差距不足及整改方向等以书面形式报集团人事组织部。

第六节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干部培训结业综合考试成绩占年度干部考核总成绩的10%。

其中:出勤情况占2%(迟到、早退一次扣0.5%,旷课一课时扣1%,直至扣完为止;请假天数超过第十五条中规定的扣2%);学习总
结占2%;结业考试占6%。

第二十条实行培训期间考察及诫免谈制度。

培训期间,干部培训办公室对学员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日常表现、结业考试等方面进行考察,作为干部提升及降免职的一项依据,同时对课堂表现差、结业考试成绩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并清除后备干部队伍。

第七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