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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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653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的承接查验技术要求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1. 查验范围

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包括:电视监控系

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综合管理系

统。

1.2. 查验组织

1.2.1. 检测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施工单位、系统集成商、设计单位有关专

业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物业公司专业人员共

同组成检测小组,对各子系统实施系统检测,

并由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督执行。检测小组负责人应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且有3年以上的实际相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经验。

1.2.2. 各子系统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会同系统集成商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自检报告。

1.3. 查验要求

1.3.1.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的检验,应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该系统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来检查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情况。

1.3.

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1.3.3.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包括环境布局、配电(包括应急电源)、电气防护、走线、接线、标识、通讯、通风、防水、机房安全、机房温湿度等。

1.3.4. 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机等设备安装的部位、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安装质量等进行检验。

1.3.5. 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

1.3.6. 检测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参加,采用逐点通电、单机、联动的形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填写检测记录表,并由各检测方签字确认。

1.3.7. 安全防范系统的控制柜、箱、控

制台与机架、监视器等的施工质量的检验应遵照GB50348的第6章有关规定执行。

1.3.8.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检验后,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系统集成商和施工单位签字的检查查验报告。

1.3.9. 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施工检测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后可进入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时应做好试运行记录。

1.3.10. 安全防范系统的系统检测是在设备施工检测和试运行的基础上,对系统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检测以系统功能检测和现场设备性能检测为主,并结合检查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1.3.11. 系统性能和功能检测的依据是:

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技术文件,产品资料等。

1.3.1

2. 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系统检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编制检测大纲。

1.4. 安全防范系统综合防范功能检测要求

1.4.1. 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技防设备的运行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防范死角;

1.4.

2. 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的检测;

1.4.3. 各安全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4.4. 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大厦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包括有效识别

方式)和保存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

1.4.5. 各安全防范子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用户组态软件及接口软件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安全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

1.4.6. 对具有系统集成要求的系统还应检查系统的接口、通信功能和传输的信息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5. 电视监控系统的检测

1.5.1. 检测内容

1.5.1.1. 系统功能检测:摄像机的防拆、防破坏等纵深防御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聚焦、变焦,图像切换、

防护罩功能的检测。

1.5.1.

2. 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灰度、信噪比、干扰等检测。

1.5.

2. 检测方法:

系统功能检测采用主观评价法,检测项目参见《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功能检测表》。检测结果按《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中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主观评价应不低于四级。图像质量检测采用客观测试,系统测试表参见《电视监控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功能检测表》。若清晰度、灰度在客观测试中已检测为符合规定,可对噪声及各种干扰信号进行主观评价。

1.5.

2.1. 系统整体功能检测

(1) 根据系统设计方案进行功能检测。包括: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开通稳定运行时间;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报警联动、视频报警联动、图像识别标识、记录等功能;系统的跟踪性能等。

(2) 对数字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测主机的记录保存时间、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

(3) 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查找等功能。

(4) 检测应急电源按合同约定(或产品说明)续航时间。

1.5.

2.2.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

(1) 对电视监控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子系统的联动功能进行检测,包括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

(2) 电视监控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图像记录。

(3) 摄像机应按100%全部检测。被检测设备的合格率为98%以上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6.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

1.6.1.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

1.6.1.1. 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

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

1.6.1.

2. 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

1.6.1.3. 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系统主机和出入口(门禁)控制器之间的信息传输及数据加密功能;

1.6.1.4. 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检测应急电源按合同约定(或产品说明)续航时间。

1.6.1.5. 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使用电子地图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状况,并防止重复迂回出入的功

能及控制开闭的功能;

1.6.1.6. 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联动安全防护设备的能力;

1.6.1.7. 系统对处理非法进入系统、非法操作、硬件失效等任何类型信息的及时报警的能力;

1.6.1.8. 检测(同约定)与本系统相关的综合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以及本系统报警时与电视监控系统的联动切换录像功能;

1.6.1.9. 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1.6.1.10. 出入口管理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存储记录数据。

1.6.

2. 系统的软件检测

1.6.

2.1. 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

1.6.

2.2. 根据系统设计方案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精度、时间、适应性、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所查验的软件逐项进行测试,或检查已有的测试结果;

1.6.

2.

3. 对应用软件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详细只读存储记录等;

1.6.

2.4. 对应用软件按GJB-437-88中的要求进行强度测试与降级测试;

1.6.

2.5. 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查验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价,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系统功能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培训软件、教

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

1.6.3. 检测标准

1.6.3.1. 出/入口控制器应按100%全部检测。被检测设备的合格率为98%以上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应用软件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1.7. 停车管理系统

1.7.1. 停车管理系统功能检测应分别对入口、出口、系统主机的功能进行检测。

1.7.1.1. 车辆探测器对出入车辆的探测灵敏度检测,抗干扰性能检测;

1.7.1.

2. 自动栅栏升降功能检测,防砸车功能检测;

1.7.1.3. 读卡器功能检测,对无效卡的

识别功能;对非接触IC卡读卡器还应检测读卡距离和灵敏度是否与设计指标相符;

1.7.1.4. 发卡(票)器功能检测,吐卡功能是否正常、入场日期、时间等记录是否正确;

1.7.1.5. 满位显示器功能是否正常;

1.7.1.6. 系统主机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储存等功能的检测;

1.7.1.7. 出/入口设备与系统主机的通讯是否正常;

1.7.1.8. 系统设备的其他功能,如“防折返”功能检测;

1.7.1.9. 对具有图像识别功能的停车管理系统应分别检测出/入口车牌和车辆图像记录的清晰度、调用图像信息的符合情况;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附件: 商业营业场所(大中型商场、超市)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要求 前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省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运行、维护、存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商业营业场所(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商业营业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5724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R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GB 50394、GB 50395、GB50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大中型商场超市 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含附属建筑)及3000㎡以上(含附属建筑), 以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为主、独立纳税、集中收银的商场与超市。 3.2贵重商品店(柜) 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 3.3收银区 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入商场总体建设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设的程序应符合GA/T 75的相关规定。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2001—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01—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的配套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验收提出了必须遵循的规则。 本标准没有相同的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可供采用,在具体内容上主要参考了有关电子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装、验收的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标准,并结合国内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和安装的实践经验编写而成。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三盾安全防范系统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联合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金元、李祥发、汪广杰、郑文、沈伟斌、陶焱升、李仲男。 1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以被GA/38—2004替代) GB/50057-19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参考文本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参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内容适用于安全防范工程在系统试运行后、竣 工验收前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性能、系统 安全性和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的检验。 1.2安全防范工程的检验应由法定检验机构实施。 1.3 安全防范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 应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的要求,并与正式设计文件、工 程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1.4 检验项目应覆盖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的主要内 容。 1.5 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 格,性能应稳定可靠。

1.6 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主要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系统配置框图、设计变更文件、更改审核单、工程合同设备清单、变更设备清单、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主要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等。 2 检验机构在实施工程检验前应依据本规范和以上工程技术文件,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3 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评述(判)。 1.7 检验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内容及方法、使用仪器、检验步骤、测试方案、检验数据记录表及数据处理方法、检验结果评判等。 1.8 检验前,系统应试运行一个月。 1.9对系统中主要设备的检验,应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之质量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为工程技术部,其他部门进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2. 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3. 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4. 系统维护及维修保养的质量管理。 四、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 1. 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 设计前业务人员应该提交尽可能详尽的设计委托书,使得设计人员清楚明白用户的需求、现场条件以及设计目标。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应与设计人员一起实地考察现场,与用户深入沟通,确保设计的工程方案可以达到用户的要求。 4. 设计人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系统方案,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可以达到国定相关规定的检验要求。

5. 设计的方案中,选用的专业器材必须是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五、器材与材料的质量管理 1. 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所代物资的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价格、功能、质量等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部必须确保采购的器材与材料符合工程需要,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技防工程专用的专业器材必须选用通过公安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 3. 工程技术部必须对采购回来的器材和设备进行质量把关,对主机等关键设备必须要检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现场调试。 4.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质、按时、按期采购材料设备,保障按质、按量、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做到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证真实、齐全、完整与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1. 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开工前,设计人员必须将技术交底卡提前交给施工班组的负责人,明确相关工程质量与技术要求。 2. 施工质量标准和技术规程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检验批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81605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智能建筑/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 分项工 程名称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 检验批 部位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调试 检验批 施工依据验收依据《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 主控项目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 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 功能 第19.0.5条/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控制功 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存储功能、 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和图像丢失报 警功能 第19.0.6条/ 3 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 功能、防破坏及故障报警功能、记录及 显示功能、系统自检功能、系统报警响 应时间、报警复核功能、报警声级、报 警优先功能 第19.0.7条/ 4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 标识读装置功能、信息处理/控制设备 功能、执行机构功能、报警功能和访客 对讲功能 第19.0.8条/ 5 电子巡查系统的巡查设置 功能、记录打印功能、管理功能 第19.0.9条/ 6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 识别功能、控制功能、报警功能、出票 验票功能、管理功能和显示功能 第19.0.10条/ 一般项目1 监控中心管理软件中电子 地图显示的设备位置 第19.0.11条/ 2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第19.0.12条/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 年月日 注:本表内容的填写需依据《现场验收检验批检查原始记录》。本检验批质量验收的规范依据见本页背面。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_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 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9-61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

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安全技术防范概述 一、安全防范基本概念 安全防范的一般概念 根据现在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范,就是防备、戒备,而防备是指作好准备以应付攻击或避免受害,戒备是指防备和保护。 综合上述解释,是否可以给安全防范下如下定义: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两种安全理念 中文所说的安全,在英文中有Safety和Security两种解释。牛津大学出版的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对Safe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平安、稳妥,保险(锁)、保险(箱)等;而对Security一词的主体解释是:安全、无危险、无忧虑,提供安全之物,使免除危险或忧虑之物,抵押品、担保品,安全(警察)、安全(部队)等。 实际上,中文所讲的安全是一种广义的安全,他包括两层涵义:一指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它对应英文中的Safety,其二是指社会人文性的安全,即有明显认为属性的安全,它与Security相对应。自然属性或准自然属性的安全的被破坏主要不是由人的有目的参与而造成的;社会人文性破坏,主要是由于人的有目的的参与而造成的。因此,广义的讲,安全应该包括Safety和Security两层含义,而我们常常说的安全防范主要是指狭义的安全Security,国外通常叫“保安”。 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安全防范的本职内涵 在西方,不用“安全防范”这个词,而用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Loss Prevention & Crime Prevention)这个概念。就像中文的安全与防范连在一起使用,构成一个新的复合词一样在西方,Loss Prevention和Crime Prevention也是连在一起使用的。损失预防与犯罪预防构成了Safety/Security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在国外,Loss Prevention通常是指社会保安业的工作重点,而Crime Prevention则是警察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这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定与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损失预防和犯罪预防就是安全防范的本质内容。 综上所述,安全防范既是一项公安业务(警察执行部门),又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事业。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既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又为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公共安全理念 所谓大公共安全理念,就是综合安全理念,就是为社会公共安全提供时时安全、处处安全的综合性安全服务。所谓社会公共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就是由政府发动、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绝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执法部门内部的某一机构)联合实施的综合安全系统工程(硬件、软件)和管理服务体系。公众所需要的综合安全,不仅包括以防盗、防劫、防入侵、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狭义“安全防范“,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体防护、医疗救助防煤气泄漏等诸多内容。 二、安全防范的三种基本防范手段:人防、物防和技防 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业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其中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是古已有之的传统防范手段,它们是安全防范的基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这些传统的防范手段也不断融入新科技的内容。技术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学技术(最初是电子报警技术)用于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立防范手段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样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237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 Acceptance Code for Safety Prevention Engineer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下边仅对《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作一些说明。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从施工质量、技术质量及图纸资料的准确、完整、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对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技术服务乃至工程建设后的长效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应遵循的基本要求。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说明了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该“验收什么”,同时也说明了“怎么验收”,是我们对安全防范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一、验收条件 安全防范验收只是质量评定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把握质量的最后一通关卡。只有严格规范工程建设的全程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一)工程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按照正式设计文件施工。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提出的问题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GA 308 1 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08-23 2001-12-01实施 GA 308—2001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 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 4.1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 根据GA/T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4.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4.2.1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 4.2.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 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 b) 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c) 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4.2.3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4.3 技术培训

2020新版谈谈现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谈谈现代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2020新版谈谈现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概述 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是直接为社会的稳定和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全服务的。他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预防犯罪(入侵)或有效制止犯罪,打击罪犯为目的。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时期,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已成为社会发展潮流的必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是一个系统集成工程,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的,充分发挥设备、技术、管理、组织、人员各方面功能的系统工程。 设备集成必须实现各类配套设备的“无缝连接”,软、硬件资源共享以及系统的高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充性和平滑升级的目的。技术集成是将各子系统的功能融合在一起,形成全系统更高层次的、更强大的整体功能,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而言,很大程度上通过综

合信息管理和辅助指挥决策系统来体现,这也是当前此类系统的难点之一。管理集成是通过合理的、可操作的程序、规范和条例发挥人和设备的作用,实现系统的预定目标。组织集成是通过合理、间接的、可控的组织结构;形成高效运作的快速响应能力。人员集成是通过门类齐备、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各类人员组织分工协作,保证软硬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指挥决策意图的贯彻实施。 一个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完成仅仅是开始,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设备、技术集成的实现,而且取决于管理、组织和人员的集成能否实现。从设计、施工单位角度看、主要注意力集中在设备和技术的集成,因此下面侧重谈谈这个方面的某些技术问题,有误之处请正之。 系统特点 监控、报警系统,能单独应用,并可协调工作。在实际应用中,一台摄像机和一台监视器就可以构成一个最简单的监控系统;一台报警主机和一直探测器就可以组成一个最简单的报警系统,完成一定的任务。但这毕竟是最简单的情况,而实际组成的方式十分繁多。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年版)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版) 1 范围 1.1 本要求规定了居民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1.2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参照执行。 1.3 开放式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要求。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070.1-2014 楼寓对讲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 308—2001 1 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 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 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3.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 4.1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 根据GA/T 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4.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4.2.1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 4.2.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 b)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c)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4.2.3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4.3 技术培训 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整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证券、保险等金融营业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840 防弹玻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JR/T0003 银行金库 DB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营业网点 金融机构开办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交易和办理其他重要票据交易的金融服务场所。 3.2 自助银行服务网点(自助网点) 金融机构设立的客户可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帐和查询等金融服务的电子化无人值守营业网点。 3.3 现金业务库房 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场所。 3.4 现金自助服务设备 金融机构提供给客户用于自行完成存款、取款、转帐和查询业务的设备。设立在营业网点和自助网点以外的称为离行式单体现金服务设备。 3.5 远程安防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系统) 对分布在不同地区安防子系统所采集的图像、报警、人员出入等相关信息进行异地集中显示、记录、控制的系统。 4 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 B∕T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21741-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是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别墅群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第一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20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住宅小区residential area

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配套有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件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集地。又称“居住小区”。 公共区域public area 除私人住宅以外的小区周界包围内的空间区域。 安防中继箱/中继间 relay box/room of security system 用于连接安全防范的路由和安装安全防范信号传输设备的装置/房间。 住房安防控制箱 control box of residential security system 对住户内设置的安全防范终端器进行连接、控制,并与小区监控中心连接的设备。 4 系统分类与构成 系统分类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人文状况、小区建设投资规模和安防系统功能、规模以及安全管理标示等因素,分为基本型、提高型、先进型三类。 系统构成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周界防护、公共区域安全防范、住户安全防范及小区监控中心(安全管理系统)四部分组成。系统基本架构见图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 ----------- 1 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 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 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1994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16—1992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1-08-23 2001-12-01实施 GA 308—2001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 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 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活动。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 他相关产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 根据GA/T75—1994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 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a) 系统运行起迄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 b) 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T 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 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 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3.2 视频探测video detecting 采用光电成像技术(从近红外到可见光谱范围内)对目标进行感知并生成视频图像信号的一种探测手段。 3.3 视频监控video monitoring 利用视频探测手段对目标进行监视、控制和信息记录。 3.4 视频传输video transmitting 利用有线或无线传输介质,直接或通过调制解调等手段,将视频图像信号从一处传到另一处,从一台设备传到另一台设备。本系统中通常包括视频图像信号从前端摄像机到视频主机设备,从视频主机到显示终端,从视频主机到分控,从视频光发射机到视频光接收机等。 3.5 视频主机videocontroller/switcher 通常指视频控制主机,它是视频系统操作控制的核心设备,通常可以完成对图像的切换、云台和镜头的控制等。 3.6 报警图像复核video check to a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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