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公司组织机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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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公司组织机构学
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
第一节 公司组织机构概述
☆本节包括四个问题: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组织机构 二、公司治理的理论依据和原则 三、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四、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组织机构
1、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原因。
遏制管理腐败: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防止大股东

2、股东表决权的代理 ①代理人的资格。 ②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 ③代理权招揽制度。
3、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特别限制。 ①限制控股股东表决权。 ②股东表决权回避。

第125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 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 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 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 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模式不可简单复制

1、外国的经验。
外国公司治理结构大体分为三种类型: ①英美型模式

②日德型模式——双层委员会制。

③香港(东南亚)的家族企业模式 。

2、我国的国情和选择
①国有公司的治理问题。 国有企业的最大问题,就是股东“动力

2、特征 ①股东会须由全体股东组成,具有全员
性。 ②股东会是公司的意思形成机构和最高
权力机构。 这一特征同时也揭示了股东会的性质和 法律地位。 ③股东会一般是公司依法必设的机构。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0条是具体的规 定。大体包括以下事项:
就是公司的创设会议。 股份公司称为创立大会,有限公司称为
首次会议。 其实质也是股东会会议。

四、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1、召集人 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召集程序

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1、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的一般原则 股权平等,“资本多数决”。
具体而言,记名股东按照股东名册行使 表决权。
1、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 2、选择管理者和监督权 3、重大财产处分权 4、公司“生死攸关”大事的决策权 5、公司内部“立法”权

案例
宏达耐火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20条规定, 董事报酬可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议定。现有公 司董事陈某,1994年10月退职时,根据该公司 董事监事联席会议议定的董、监事退职酬劳金 给予办法,向公司领取退职酬劳金25700元, 第二年,该退职酬劳金给予办法经公司股东会 决议,认为不合法,不事追认。因此,公司要 求陈某退还多领部分1300元,并且附加法定利 息。陈某不同意退还,认为其报酬是依据公司 董事会所定退职酬劳金给予办法所得的,并非 不当得利,因而公司没有理由要求其返还。本 案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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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东会
☆本节包括七个问题: 一、股东会的概念 二、股东会的职权 三、股东会会议及其种类 四、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 六、股东会会议决议 七、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一、股东会的概念
1、概念 【股东会】是指依法由公司全体股东组
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在公司 内部行使股东权的法定组织。 在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 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东大会。
1997年6月,原告郭某向某市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科苑 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1月11日召开的股东监事 会决议。理由是该次会议没有依照公司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具名召集,仅由公司负责人陈某具 名,同时也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会议召集程序不合 法,因此该次会议所作决议应当无效,故请求法院判决 撤销该次会议决议。

三、股东会会议及其种类
1、概念 2、分类
①定期会议。 ②临时会议

3、临时会议的法定事由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
法定事由是: 见《公司法》第40条和101条
①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申请 ②董事提议或董事会认为必要 ③监事提议或监事会认为必要 ④发生法定事由

@需要注意的是:创设会议 股东会会议还应包括一类特殊的会议,
对中小股东的剥夺。 第二,股权分散的公司,防止经理对股
东的利益侵害。

2、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组织机构的关系 公司治理以分权为前提,以公司组织机 构为物质基础。

二、公司治理的依据和原则
1、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依据。 ①委托代理理论。 ②利益相关者理论。
2、公司治理的原则。 ①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原则。 ②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
”不足。 道格拉斯·洛斯:“人类社会的一切不
成功可以归结为两条:一是制度设计的 不对;二是运用制度的人错误。”

②加入WTO后,我国民族企业的对策问 题。

四、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
1Fra Baidu bibliotek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
2、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
3、权力监督机关——监事会。
4、业务执行机关——经理。

六、股东会会议决议
1、股东法定出席比例 2、投票方式
@累积投票制。 3、决议通过的法定比率
①普通决议 ②特别决议

七、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1、股东会决议的无效。 2、股东会决议的撤销。

案例
原告:郭某,某市科苑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住 址略。被告:某市科苑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住址略 。案由:请求撤销股东会议。
被告答辩是:公司董事会曾经于1996年9月25日,决议
召开股东临时会,由公司董事长陈某代表公司及董事会
,寄发同年11月11日下午两时召开股东临时会的开会通
知,原告亦于同年10月8日收到关于此次会议的开会通
知,所以公司该次股东临时会召集程序并无违反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情形,等等。

此案经法院审理,查明有关事实如下:科苑电子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5年,于1996年2月25日,因股东权 变动,曾召开股东会,由包括原告、被告在内的公司9 名股东全体出席会议,选出不包括原告在内的陈某等5 名股东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并由陈某出任董 事长。此外,此次会议还选出了公司监事,1996年9月2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于1996年11月11 日下午两时召开股东监事会,以讨论修改公司组织章程 等事宜。同年9月26日,以“科苑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某”名义,向公司股东寄发开会通知。通知上 载明了会议事由为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原告亦于同年 10月8日收到这一开会通知。此后,该次会议如期召开 ,全体股东出席并除原告外均投票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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