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条(完整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P55,《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
P59,《劳动合同法》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
P98,《劳动合同法》第条:允许劳动者从事第二职业,但要求不得损害。
P101,《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
P107,《工会法》第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基层工会。
P109,新《工会法》第21条第2款: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
P109,新《工会法》第20条第2、3、4款: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
P109,新《工会法》第38条第1款: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
P111,新《工会法》第15条第2款: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
P119,《劳动合同法》第93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
P119,(脚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P129,《劳动合同法》第57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P147,《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1款:《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
P148,《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P148,《劳动合同法》第82条、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
P151,《劳动法》第19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凡劳动合同都应当。
P152,《劳动合同法》第条: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建立劳动关系。
P152,《劳动合同法》第7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P153,《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P153,《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即从。
P153,《劳动合同法》第11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P154,《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P155,《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
P156,《劳动合同法》第81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
P156,《劳动合同法》第18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不明确的条款重新协商。
P157,《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并存,不得仅约定。
P157,《劳动合同法》第19条和第70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适用期。
P158,《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P158,《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
P158,《劳动合同法》第83条: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P159,《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1款:约定出资培训服务期的前提条件应当是。
P160,《劳动合同法》第条: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
P162,《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24条:竞业限制是指在解除或终止。
P162,《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竞业限制只能限制劳动者到。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P163,《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只能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支付。
P163,《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90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
P163,《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P163,《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
P167,《劳动合同法》第84条: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
P167,《劳动合同法》第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P167,《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的缔约告知义务重于劳动者的。
P16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
P171,《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P171,《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P172,《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
P175,《劳动合同法》第7条和第10条第2、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
P177,《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P179,《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P180,《劳动合同法》第28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P180,《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项: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用人单位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即时辞退。
P180,《劳动合同法》第86条和第93条: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P181,《劳动合同法》第29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P184,《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第3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P185,《劳动合同法》第33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P187,《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第1款: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
P18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
P192,《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P194,《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
P195,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196,《劳动合同法》第40条: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P197,《劳动合同法》第40条:裁员制度仅限于规模裁员,即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
P198,《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裁员时应当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
P198,《劳动合同法》第42条:预告辞退和裁员的禁止性条件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P199,《劳动合同法》第43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P200,《劳动法》第30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
P200,《工会法》第21条:工会对辞退有知情权。
P20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
P206,《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P209,《劳动合同法》第67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
P210,《劳动合同法》第66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P211,《劳动合同法》第57条:派遣单位只能是依据我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且注册。
P211,《劳动合同法》第58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
P212,《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用工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
P213,《劳动法》第7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P213,《工会法》第10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
P214,《劳动合同法》第59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P214,《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劳动合同除应载明。
P217,《劳动合同法》第92条:行政责任有责令改正。
P218,《劳动合同法》第92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
P222,《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1款: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
P228,《劳动合同法》第53条,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范围。
P229,《劳动合同法》第52条,对专项集体合同的种类作了开放式列举。
P243,《劳动合同法》第53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可以由工会与企业。
P245,《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
P253,《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P264,《劳动合同法》第80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P427,《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