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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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湘交安[2012]19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4.17
【实施日期】2012.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客运
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交安〔2012〕190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2〕112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湖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湖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道路客运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2〕112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以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建新为组长,公安
厅副厅长袁友方、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剑为副组长的全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谭衡鸣为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杨月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处处长喻树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李志诚、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张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熊军源组成。各市(州)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1.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推广具有卫星定位与计算机计时功能的培训考核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培养,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公安交管机关要提高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行为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考试违法行为。
2.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要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与公安交管机关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建立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3.全面推进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运输驾驶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并纳入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内容,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
4.强化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积极参加全国组织的客运驾驶人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