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一条街 希望一条街——南宁市设立创业街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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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一条街希望一条街
——南宁市设立创业街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创业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发布日期:2011-02-12 为给就业困难群体找出路,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条件,2010年,以“每个城区建一两个定时定点临时摆卖摊(创业街)”为总体要求的“创业街”项目,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
2009年1月23日,南宁市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南宁市乘势而上,把创建工作作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重要载体。2010年,以“每个城区建一两个定时定点临时摆卖摊(创业街)”为总体要求的“创业街”项目,被列入市政府2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
截至目前,南宁市“创业街”的建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包括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创业街、西乡塘区石巷口夜市、秀灵路西一里创业街、中尧路创业街、兴宁区明秀东路三角地创业街、江南区石柱岭一支路创业街、邕宁区古榕路创业街和良庆区荣光北路创业街在内的8条创业街安置了大批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南宁市升级改造了农院路临时摆卖摊区,给经营户提供了更加优越的经营条件。
据统计,南宁市整个“创业街”项目投资195万元,共设
置摊位358个,由此创造1400多个工作岗位,专门用于解决社会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障人士、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生计问题。6城区因就业、购买便利、方便生活而受益的群众达40余万人。
突出“三个坚决”科学合理规划选址
如何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并做到利民惠民不扰民,考验着决策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智慧。
为科学、合理地规划“创业街”项目的选址工作,2010年初,南宁市由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城区政府,深入各城区开展实地调研,一班人一起动脑子、想点子、找路子。
在不断的决定和否定中,南宁市摸索出了创业街选址的“三个坚决”原则,即影响交通、市容、消防的路段坚决不设置;偏远路段、人流稀少、商业价值达不到摆摊设点要求的坚决不设置;临近市场、影响市场经营、达不到便民目的的坚决不设置。
在“三个坚决”原则的基础上,南宁市还进一步听取民意心声,广泛采纳周边居民代表、单位代表、摊贩代表、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的意见,在确保绝大多数人权益的基础上,根据各城区推荐,反复实地勘察后确定设置了全市8条创业街的路段。
把握“三个限制”严格监管市场准入
南宁市设置“创业街”,以关注困难群体、解决部分生活困
难群体的生计问题作为工作目标,对于项目的投资者、入场经营户以及经营行为三者均有严格的限制。
为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民生,保障“创业街”的顺利建设,南宁市选择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于有投资意愿,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商家,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政策扶持、减免费用、延长经营期限等方式帮助其降低投资风险,减轻投资负担,但同时严格规定了其投资经营方式和租金额度,必须以低成本低营利为基本运营方式。一旦有高额收取租金的行为,取消其经营资格。
而申请入场经营者则严格框定在社会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障人士、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监督,各城区组织纪检、城管、人社、残联、民政、街道办、居委会等部门,对报名入场经营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核名单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每一个摊点都能为困难群体创造谋生条件。南宁市规定,所有经营户必须签署经营合同,杜绝摊点的转租、转让、倒卖行为,一旦违反规定,无条件收回摊点。
依托“三个一点”帮扶助推困难群体
在“创业街”项目的设置工作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收费问题。
为经营户减负成为各城区、各部门最关注的问题。经过多方论证后,南宁市确定了按照“三个一点”的原则,即进一步减轻经营户的负担,商家让利一点,投资者按照微利原则收取低廉的租金;政府减免一点,除基本的环卫保洁费外,不再收取其他
费用;经营户负担一点,缴纳基本的水、电和租金。
在“三个一点”原则的基础上,南宁市确定了“创业街”的收费标准,即不超过同等类别街道临街铺面的1/2。通过政府支持、投资者让利、经营户低负三方共同努力,真正使困难群体负担得起、经营得起。
在创业街设置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南宁市更多地考虑扩大受益群体和覆盖面。
在这个理念的支持下,南宁市组织各城区按照便民、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原则,在居民生活区、小街巷以及道路较宽、场地较大、行人较少或者断头路等位置,按照“三个限定”原则,即定时、定点、定规矩,把以往的流动摊点归拢起来设置临时摆卖区域,区域内摊点的车辆、服装、遮阳伞、垃圾回收装置尽可能统一规范设置,按照规定时间、划定范围、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经营,设立蔬菜摊、早点摊、修鞋摊、水果摊等,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时解决更多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以达到市容效果、环卫管理与市民需求的和谐相容。(孙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