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比热爱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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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比热爱更重要
浙大附中施永忠
也许是几千年封建制度遗留下来的“后遗症”,我们中国的“师爱”和父爱、母爱一样,都有点“变味”。学生在现代法律面前本应该享有的尊严、人格,以及他们维护生命和身体的权利,往往都在这种“师爱”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多如牛毛的教师侵害学生权益的“小毛病“却在一些学校中盛行,使不少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或人格尊严不断地受到侵害。特别是从学校到家庭,“孩子不打不成材”,“严是爱,宽是害,只有严格要求才可能成材”的观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甚至成为不少教师以至学校的“教育准则”,好象学生只能在严格和严厉中才能有出息,才算是尽到了教师的职责,却未考虑:为何我们的学生创造性不强,无论是创新意识还是创新能力?
特别是在进入信息时代,面临知识经济的日益发展之际,许多教育工作者都感到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越来越不听话,发现传统的教育方式、管理办法越来越不灵光,越来越难以推行。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觉得关键是我们不少教师未能真正地把学生摆在教育的主体地位,而是在“爱”的大旗下,以自己为中心,强调的是“师道尊严”,做的还是“严”字文章,不知不觉中拉开了自己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而其实,进入网络盛行的时代以来,学生的许多观念、能力、知识、技术等,已不逊于教师,甚至还超过了教师。面对这样的学生,面对当今的社会,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没有什么可以趾高气扬,自以为高明。比如制作网页,本人就什么也不懂,可又十分有必要做一张,怎么办呢?雇人做,没钱;自己做,又不会;最后,自己还是请自己的一位学生帮忙,才做了一张网页,并顺利地上了互联网。技不如生的我,也并不因此而降低身份,被学生们看不起。
当然,我也曾经充满爱心地去管理、教育过学生,认为自己有二十来年的工作经验,理所当然的比学生们“高明”。可是,有一位被我严厉批评教育的学生却坦率地告诉我:你说的、做的,我都见识过了,对我丝毫不起作用,有没有新“招术”?这位学生的话,当时“噎”得我够呛,可仔细一想,学生的话却十分
有理。在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在网络日益发展的社会里,难道不应该换换“招术”吗?!十分有必要。在虚心向学生求教,诚恳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以及深入钻研国内外各种教育理论著作,发现要使教育工作发挥真正的育人功能,仅仅“爱”是不行的,更重要的应该是“尊重”。只有一切从尊重学生出发去考虑问题、安排工作,才会真正地把爱送到学生心中,落到教育的目标上。
实践证明,老师以尊重学生为工作前提和基准,牢固树立学生主体观和教育科学观,放下“先生”的架子,主动走入学生行列,一起做新时代的“学生”。就能在工作中建立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真正地做到尊生、信生、爱生,使日益淡薄的亲情、温情、深情,重新回到了我们的身边。难怪人们要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我觉得:有其师也必有其生。只要我们教师真正地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就能消解目前师生关系中的冷漠、紧张关系,而受到学生的尊重和爱戴,建立起融洽的师生关系。当然,做为家长,也需要学习尊重孩子,与他们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