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合同法国际商法ppt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Consideration(对价)
C. 对价的作用 在法律上,对价的作用在于,它使允诺对允诺人产生
约束力。即有对价的允诺才是有约束力的。更确切地 说,它使允诺发生可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允诺人 不履行其允诺,受允诺人可以通过起诉,借助法院的 强制力,迫使允诺人履行其允诺。
反之,不具有对价的允诺,是无效的,无法产生合同, 是不可强制执行的。如无偿允诺(gratuitous promises),要想使之成为有强制执行性的合同,必 须(对价)
(3)对价必须是能够履行的。 (4)对价必须是合法的。
3. Consideration(对价)
(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对价必须由受允诺人提供,而不能由受允诺人之外的
其他人提供。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Doctrine of privity of contract)的体现。例如,甲以书面方式向 乙发出一项要约,表示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将汽车卖 给乙,乙的朋友丙看到此项要约后,通知甲愿以10万 元的价格购买该汽车,丙的允诺不构成甲的允诺的对 价。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 生法律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 享有和负担合同权利和义务。
如某甲妻子被绑架,于是登报声明,对救回其妻子者, 愿支付赏金100万。某乙为奉命办理此案的警官,将 某甲妻子救回。在此情形下,某乙无权请求法院强制 某甲支付100万赏金,因为某乙完成的行为是其所负 有的公共义务,不构成充分对价。
4. Capacity to contract(缔约能力)
自然人的缔约能力,又称合同主体资格,是自 然人与他人签订有效合同的能力。
3. Consideration(对价)
(6)对价不能过于模糊。 如White v Bluett案中,父亲允诺如果儿子
“不去烦他”(not to bore his father),就将 支付特定数额金钱给儿子。法院判决指出:儿 子的允诺由于太模糊而不构成父亲允诺的对价, 因此父亲支付特定数额金钱给儿子的允诺不能 被强制执行。
3. Consideration(对价)
(7)履行既存合同义务的行为(Performance of an existing contractual obligation)不构成有效对价。
(8)履行公共义务(Performance of a public duty)或 法定义务的行为不构成有效对价。
Lecture Five Contract Law
(II)
博士
3. Consideration(对价)
A. 含义 对价是指,一方的作为、不作为(refraining from
(stopping) doing an act) 或相应的允诺,是交换另 一方的允诺所应支付的代价(the price paid for a promise given by another party)。 从允诺人(promisor)的角度讲,对价是其已经履行或 将要履行某种允诺所获得的利益;从受允诺人 (promisee)角度讲,对价是其获得允诺人的允诺而遭 受的某种损失,是对允诺人的一种回报。
3. Consideration(对价)
(2)对价必须发生于允诺作出的同时或者之后 对价只能是当前的对价或者未来的对价,而不
能发生在允诺作出之前,即“过去的对 价”(past consideration)不构成英美合同法 中的有效的对价。例如,乙在甲没有提出请求 的情况下主动为甲提供了某种服务,从而使甲 获得了利益;甲出于感激,允诺向乙支付一定 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该允诺不能通过诉讼 得到法院的强制执行。
3. Consideration(对价)
例如,甲对乙说:“如果你能出5000欧元, 我就把这辆车卖给你”。乙回答说:“没有问 题。我们成交了”。在此例中,乙同意支付 5000欧元的允诺是甲的同意出售其汽车的允 诺的对价。
如果乙没有做出回答,而是开给甲一张5000 欧元的支票,或者当时支付了5000欧元的现 金,该5000欧元构成甲的允诺的对价。
3. Consideration(对价)
(2)executed consideration(已履行对价) 又称当前的对价(present consideration),
是指在单诺合同成立时,为换取允诺人的允诺 而由受允诺人做出的特定行为或不作出特定行 为,由于该作为或不作为已经完成,故称为已 履行对价。如开给甲一张5000欧元的支票, 或者当时支付了5000欧元的现金的行为。
3. Consideration(对价)
B.分类 (1)executory consideration(待履行对价) 又称未来的对价(future consideration),是
指在双诺合同成立时,为换取一方允诺人的允 诺而由另一方允诺人作出的允诺,由于该允诺 尚未完成,故称为待履行对价。如乙同意支付 5000欧元的允诺。
正常的、神智健全的、清醒的成年人(年满 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缔约能力(full capacity),可以订立任何类型的合同。其他 一些自然人只有有限的行为能力(limited capacity),如未成年人(children),精神缺陷 者(mentally unsound)和醉酒者(drunks)。
3. Consideration(对价)
D. 对价的构成条件 (1)对价必须具有为法律所承认的某种经济价值,但
无需与允诺完全等价。 只有当法律承认,一种作为、不作为或者允诺具有某
种经济价值时,才能构成对价。 但是法律并不要求对价与允诺的价值一定相等,即使
对价的价值与允诺的价值相差悬殊,也不能构成否认 允诺已有对价的理由。如A允诺以每年1英镑的价格出 租一所房子是有效的允诺(Thomas v. Thomas)。
3. Consideration(对价)
双诺合同(Bilateral Contracts)中存在相互允 诺(mutual promises),一方允诺的对价是另 一方的允诺(具体表现形式为作为、不作为或 者支付金钱)。
单诺合同(Unilateral Contracts)中只存在一 方当事人的允诺,该允许的对价是另一方当事 人的特定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