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层反馈:地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政府推进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和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但从各地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来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中心”窗口授权不到位。目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由于法律定位模糊,导致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部门有限,而没有进“中心”的部门把审批项目放进来是不可能的。即便是进了“中心”的部门,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审批项目都放入“中心”。因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成了“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中心”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而增加了办事环节,不便于企业、群众办事。
(二)“中心”管理职能不明确。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真正实现高效运转,就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权限作保障。但是目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各窗口的办公费用也由各职能部门自己支付,“中心”只履行监督协调的职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职能部门属于平级关系,这些职能部门恰恰是掌握大量公共权力的部门,日常工作很难协调。
(三)“中心”审批配合不协调。由于派驻“中心”的各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
(四)“中心”派驻人员不安心。一些职能部门对成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抵触情绪,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中心”,有的将一些不受重视的人派驻“中心”,有的甚至将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或从企业抽调人来“应差”。这些人认为自己被打入“冷宫”,有低人一等的感觉。由于窗口人员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中心”对这些人员没有管理权限,因此不少人抱有应付差事的思想,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积极性不高。
二、对策建议
(一)领导高度重视,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实行“中心”这种运作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运作,对于那些故意拖延、不肯交权、消极对抗,不配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个别部门领导要予以警告,对那些表现较好的部门要予以表扬奖励。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把“中心”推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当前,一定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制度,坚决取缔“小金库”,为行政审批权顺利转移扫清障碍。
(二)整合权力人事,实现权责统一。重新梳理政府权力,把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特殊性质的部门除外)。这些审批权不再属于各职能部门或者个别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监管”,保证部门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的目的。同时,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重新选拔,要求各部门推荐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中心来。要改革现有的人事、财政关系,把安排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也一并转到“中心”,并为之安排独立的财政预算。
(三)建立激励机制,增强服务意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对其所属工作人员按照合同制和功绩制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各类管理档案和信息记录,对工作积极、服务质量高、公众评价好的公务员晋升提拔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在实践中还可以建立一些立体式的激励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公布在“中心”的行政服务简报上,实行目标激励;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窗口服务考核奖,实行物质激励;每年评比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荣誉激励;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关心爱护、尊重信任、体谅赞许,实行情感激励等等。
这样将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对高素质人才也产生很大的吸引力。
(四)建立多重监督,确保监督到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在机关工作考评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现阶段个别部门存在的“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突破时限、增设环节等现象,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台专门规定,对审批行为存在违规的部门,年度考核要予以扣分甚至“一票否决”,确保“中心”健康运行。
(五)推行电子政务,深化政务公开。凡是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积极推行以电子化行政审批建设和应用为基础、面向社会服务的电子政务,实行网络化管理,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远程网络查询相关信息。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