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工混凝土耐久性规程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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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2011 DB32

江苏省水工建筑物混凝土耐久性规程

Cord of concrete duarability

for hydraulic engineering ,Jiangsu province

2011-??-?? 发布2011-??-??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11-??-?? 发布2011-??-??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水工混凝土耐久性,实现水工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编写。

本规程共10章100条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招投标阶段;混凝土材料要求;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其它防腐措施;混凝土耐久性检验与验收;检测、养护、维修;以及有关附录。

本规程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朱炳喜,顾文菊,梅国兴,肖志远,王珍兰,张福贵,翟高明,姚文泉,章新苏。

本规程主要审稿人:

本规程由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

目次

1 总则 (1)

2术语 (1)

3 基本规定 (1)

4招投标阶段 (2)

5混凝土材料要求 (2)

6 混凝土配合比 (4)

7 施工 (8)

8 其它防腐措施 (9)

9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与验收 (11)

10 检测、养护、维修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基于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评定表 (1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混凝土耐久性质量评定表 (16)

附录C(规范性附录)混凝土养护质量评定表 (16)

本规程用词说明 (2)

条文说明 (2)

江苏省水工建筑物混凝土耐久性规程

1 总则

1.0.1江苏省水工建筑物混凝土有抗碳化、抗氯离子侵蚀、抗渗、抗冻、抗硫酸盐侵蚀、抗冲、抗磨蚀、早期抗裂等性能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和提高水工混凝土耐久性,实现水工建筑物设计使用寿命,现编制《江苏省水工建筑物混凝土耐久性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水工混凝土结构遭受一般环境下混凝土碳化、氯离子侵蚀、冻融破坏、化学腐蚀等环境条件,对于受大气环境污染、防冲耐磨等环境条件,需进行专题论证。

1.0.3本规程规定的耐久性设计、施工、检验要求,为结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最低要求。设计中可根据工程特点、当地的环境条件与实践经验,以及具体的施工条件等适当提高。

1.0.4水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Durability of concrete structure)

在预定作用和预期的维护与使用条件下,结构及其部件能在预定的期限内维持其所需的最低性能要求的能力。

2.0.2水工耐久混凝土

用混凝土常规原材料、常规工艺、掺加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矿渣粉、硅灰等)及化学外加剂,经配合比优化,限制水胶比和单方混凝土用水量,良好养护,在一般大气、冻融、氯离子侵蚀等环境条件中具有高耐久性、高尺寸稳定性和良好工作性的水工结构混凝土。

2.0.3 设计使用年限(Designed service life)

设计人员用以作为结构耐久性设计依据并具有足够安全度或保证率的目标使用年限。设计使用年限应由业主或用户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并满足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2.0.4 胶凝材料(Cementitious material,or binder)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与粉煤灰、磨细矿渣粉和硅灰等活性矿物掺合料的总称。2.0.5 水胶比(Water to binder ratio)

混凝土配制时的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水泥、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总量的质量之比。

2.0.6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concrete with high volume mineral admixtures)

本规程所指的大掺量矿物掺合料混凝土,为单掺粉煤灰时的掺量不小于胶凝材料总量的30%,单掺磨经细矿渣粉时的掺量不小于胶凝材料总量的50%;或各种矿物掺合料掺量之和不小于50%。复合使用多种矿物掺合料时,粉煤灰掺量与0.3的比值加上磨细矿渣粉掺量与0.5的比值之和大于1。

2.0.7混凝土的电通量(Charge passed)

在60V直流恒电压作用下6h内通过混凝土的电量。

2.0.8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inimum concrete cover to reinforcement)

从混凝土表面到最外层钢筋最外缘所必需的最小垂直距离。

2.0.9 其他防腐蚀措施(Additional protective measures)

在采取改善混凝土密实性和增加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常规措施仍不足以保证结构的耐久性时所需要进一步采取的其它措施,如使用环氧涂层钢筋、钢筋阻锈剂、混凝土表面涂层、透水模板等。

2.0.10透水模板(controlled permeability formwork)

混凝土浇筑时采用的模板,内侧置有一层专用的织物,可以排出新拌混凝土表面的多余水分和裹入的气泡,在混凝土早期养护阶段起保湿作用,能有效提高表层或保护层的密实性和抗渗性。

2.0.11钢筋阻锈剂(corrosion inhibitor)

能抑制混凝土中钢筋电化学腐蚀的化学物质。掺入型阻锈剂为掺加到新拌混凝土中的化学外加剂,主要用于新建或加固改造工程;渗透型阻锈剂涂于表面并渗透到混凝土中,主要用于既有工程的修复。

2.0.11严重环境作用

指环境对混凝土结构的作用程度为严重(D级)、非常严重(E级)、极端严重(F 级)。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水利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时,均应明确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所处环境条件、环境类别及其作用等级,提出各结构的使用年限明细表和定期检测、局部更换或维修期限,明确施工阶段保证混凝土使用寿命的技术措施费,并应按有关要求编制和核定概算。

3.1.2 水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应根据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及其作用等级进行设计。

当同一水工混凝土结构的不同部位或构件所处的环境类别及其作用等级不同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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