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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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
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精神文明建设
【发文字号】中府办函[2014]237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府办函〔2014〕237号)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中山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健康水平,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开展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最终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全面开展。

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目标,树立健康是人全面发展基础的理念,在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整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资源,开展全民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影响市民健康的负面因素,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生,促进全民健康水平提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逐步推广”原则,通过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建设,积累成熟经验并逐步推广,发动全民参与健康城市建设,最终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全面开展。

试点工作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健康城市试点项目开发、总结、推广,定期对有关项目进行指导、督导、验收、总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项目推进、分类指导、全民共建”的工作格局,为全面推进“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服务、健康社会、健康产业”的健康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计划
试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健康镇、健康村居、健康单位、健康公共场所、健康工程,开展健康宣教和健康促进活动等工作。

推进我市从卫生城市向健康城市升级,使城市的各个方面均能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创造有利于人们形成健康生活方式的社会环境,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生活和工作。

健康城市工作采取“点、线、面”三步走。

(一)“点”。

是指开展健康单位试点和健康宣教项目试点,2014年选择一些健康促进工作基础较为扎实的社区、医院、学校,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医院、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取一些针对特定人群的健康宣教项目作为健康宣教项目试点,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特色项目和健康知识科普活动。

(二)“线”。

是指从2015年开始将试点范围从社区、医院、学校,逐步扩展到具有良好健康促进工作基础或健康促进积极意愿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工厂、餐饮饭店、宾馆、写字楼、商场、广场、文化场所、娱乐场所、运动场所、公交车站等单位和公共场所,促进健康单位和健康公共场所建设由“试点”向“全线”推广。

(三)“面”。

是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设健康镇、健康村居、健康单位、健康公共场所、健康工程,开展健康宣教和健康促进活动等工作,完善城市健康功能建设,建设具有“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服务、健康社会、健康产业”的健康城市。

四、试点任务
2014年重点开展以三个单位试点、一个特色项目试点、一个宣教活动试点的“3+1+1”工作。

三个单位试点是指健康社区、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建设试点,一个特色项目试点是中小学健康教育特色项目试点,一个宣教活动试点是指健康知识科普活动试点。

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设健康社区试点(建设标准见附件1)。

确定东区夏洋社区作为健康社区建设试点。

试点社区以居委会为主导,着力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参与健康互助,培育健康人群。

社区要建设功能设施配套齐全的市民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健康宣传小册子和海报,向居民宣传卫生、环保、科普、控烟以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科教文体、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等知识;要开设社区健康课堂,实施社区居民健康提升计划,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持社区公共卫生健康水平;要建设配套齐备的社区体育
健身设施,构建15分钟体育健身圈,促进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公共范围要全面禁止吸烟,加大除四害工作投入,降低四害密度。

鼓励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东区办事处,协办单位: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建设健康医院试点(建设标准见附件2)。

确定市中医院为健康医院建设试点。

试点医院要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卫生技术人员要结合临床诊治、护理等工作,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服务;医院管理部门要在医院内全面禁止吸烟,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和谐的就医环境,定期举办健康宣教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
(三)建设健康学校试点(建设标准见附件3)。

确定东区水云轩小学为健康学校建设试点。

试点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重点做好保护视力、心理健康、环境保护、控制吸烟、远离毒品、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要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采取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学生营养不良、肥胖、龋齿和近视的发生率;要开设健康教育课,教授学生掌握必要的应急逃生技巧;要完善学校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要加强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生体育运动技能;开展无烟学校的创建和评比活动,设置并完善学校卫生所(室),建立师生健康档案,设立教职员工文娱、健身场所,提供健身指导,加大除四害工作投入,降低四害密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东区办事处、市卫生计生局)(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特色项目试点(具体方案见附件4)。

中小学健康教育特色项目要以卫生计生、教育系统资源为依托,以学校为主体,利用团市委、市少先队、市健康教育所、市中小学生保健所等单位在学校中开展的有关健康
促进和健康教育项目为平台,整合中小学健康教育资源推进开展。

2014年中小学健康教育特色项目试点是以建设市少先队医疗辅助队为主要内容,开展面向中小学生,以健康知识宣教和基本医疗技能训练为主要目的的制服团队建设项目。

旨在帮助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素养和掌握基本的健康常识,定期开展医疗礼仪、自护自救常识、灾难医疗救助技巧、公共卫生与安全、基本护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等基础课程,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健康志愿活动和训练,学习各种医疗及健康基础知识和必备心理应急技能,帮助学生建立健康良好的个人品格。

(责任单位:团市委,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
(五)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活动试点(具体方案见附件5)。

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活动,旨在传播健康知识,提高人们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市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2014年健康知识科普活动试点是由市健康教育所举办“合理用药、共享健康”活动,以提高居民合理用药、健康用药意识。

积极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群众了解药品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主要措施。

开展专题讲座,普及合理用药知识,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

开展专场咨询活动,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

制作专题小册子,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和药品基本知识,帮助群众区别药品与保健食品,科学指导辨别药品广告真伪。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协办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五、工作安排
(一)2014年8月上旬全面启动。

(二)各试点单位根据试点建设标准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试点实施方案报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并抓好落实。

(三)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试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

(四)争取于2014年底前加入WHO健康城市上海合作网络,争取2015年底前命名一批健康单位和场所。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全民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计生局主要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职能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定期检查、通报、督促全市健康城市试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

各相关镇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要拓宽资金渠道,充分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与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健康城市试点建设资金资助和社会各界捐赠。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将健康城市试点工作与各类活动纪念日、重要节日、各项城市主题活动相结合,组织市民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充分发动和利用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宣传。

在醒目地段设立健康城市试点公益广告,设立固定宣传栏,定期宣传健康城市试点有关知识。

制作健康城市试点宣传片,宣传健康促进相关知识,围绕试点重点工作,以专家访谈、知识介绍等形式,让市民深入了解建设健康城市试点有关情况。

充分发挥宣传、科协、卫生计生等各方力量,深入社区、学校、单位,传授健康保健知识,开展健康咨询。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理论水平。

开展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能力与水平。

加强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学术交流与合作,准确把握健康城市建设发
展趋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加强研究探索,提高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理论水平。

附件:1.健康社区标准
2.健康医院标准
3.健康学校标准
4.中小学健康教育特色项目之少先队医疗辅助队建设方案
5.“合理用药、共享健康”科普活动方案
附件1
健康社区标准
一、健康管理
(一)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党员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核心作用明显。

2.社区居委会依法选举产生,成员分工明确,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

3.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和工作制度,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总人数的2%以上,每月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次。

(二)制度建设。

1.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以及社区居委会工作形成制度,能有效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社区内的各项建设与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3.社区管理有序,社区居委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

4.建立健全社区各种组织机构,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健全居民调解委员会,做好社区内的民事调解工作。

5.社区内居务公开栏达到橱窗化、公众化、通俗化和专项化要求,居务公开实施制度化。

6.社区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机制初步形成。

(三)办公条件。

1.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2.社区日常办公用品齐全,并实行电脑办公服务,社区工作档案健全。

3.社区服务站(点)硬件条件适应居民服务需要,服务项目超过3个以上。

二、健康环境
(一)基础设施。

1.搞好社区规划,提高基础设施配套率。

2.社区内道路平整硬底化,排水设施完善。

3.社区内配套相应环卫设施设备。

4.社区内有适应社区发展的停车场所。

5.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完好。

6.健康设施及场所满足居民日常活动需要,居民享有便利康乐服务设施。

7.全民健身普及率逐年提高。

8.社区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健康娱乐设施。

9.社区基础设施达到宜居社区水平。

(二)环境保护。

1.区域噪声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社区内雨污分流良好,“三废”处理达标。

3.不断改善社区内河道、池塘环境状况,保持水面无漂浮物,水体周边清洁。

(三)社区环境卫生。

1.社区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2.环卫设施完善,设施保持完好、清洁。

3.居民生活垃圾收运规范,日产日清;居民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

4.社区内广告、标牌设置规范,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和商住楼房管理有序,标识清楚,居民出行无障碍。

5.居民普遍具有良好的环保卫生意识,社区环境整治达到省市有关要求。

6.社区内基本无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乱拉挂、乱搭建、乱堆挖等“六乱”行为。

(四)病媒生物防制。

1.除“四害”巩固措施落实。

2.“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孳生地常态管理落实。

三、健康社会
(一)经济投入。

1.居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

2.区办事处对社区公共卫生的投入不断增大,鼓励社会捐助。

3.居民对健康的投资合理增长。

4.社区健康资源协调共享。

(二)弱势保障。

1.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覆盖率。

2.建立法制援助,不断提高覆盖率。

3.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解率。

4.对弱势人群进行社会救助。

5.逐年提高老年人规范管理率,社区老年人服务形成网络。

6.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落实。

7.下岗人员就业培训和便民利民措施等成效显著。

(三)社区安全。

1.社区设有社区警务室,实行“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模式的警务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治安联防体系。

2.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普及,帮教、人口管理等工作成效显著,杜绝黄、赌、毒现象。

3.社区治安管理规范,社会秩序稳定,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完善,无重大刑事恶性案件和特大消防事件发生。

四、健康文化
(一)文明风尚。

1.社区内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工作成效显著,树立了良好的文明新风尚。

2.社区居民具有高度的社区认同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各类社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3.建立社区文明公约,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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